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2020-03-02 19:01: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 中共榆林市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

贫困是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了解和掌握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贫困状况,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期由市委政研室和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卫生、教育、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神木、清涧、佳县、横山4县8个乡镇20多个村,采取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座谈研讨等形式,就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经济发展情况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是榆林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经济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756.67亿元,增长18.3%,是“十五”末的5.5倍,比“十一五”规划目标800亿元翻了一番多;财政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是2005年67亿元的5.8倍。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25.5亿元,增长37.7%,是“十五”末的5.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先后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010年分别达到5113元和17545元,增长18.1%和23.9%,是“十五”末的2.9倍和2.8倍;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神木、靖边、府谷先后进入全国百强县,定边进入西部百强县,南六县在全省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大幅提升。

二、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头等大事,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改善农村贫困状况。“十一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84亿元,其中,中省财政投资5.98亿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86亿元。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6.28亿元。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发展。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建设重点村1950个,新修和拓宽维修乡村道路11579公里,建人畜饮水工程869处,扶持12万户发展产业,实施灶、圈、厕三改6.7万户,建设基本农田21万亩。搬迁贫困人口9657户4.55万人。二是扶持主导产业促发展。利用小额到户扶贫贷款、互助资金扶持3.2万户发展草、羊、枣、薯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贷款扶持企业176个。三是连片开发示范促发展。全市启动建设13个板块扶贫、连片开发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区总面积2273平方公里,涉及215个村, 14.8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5.6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60万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9000多万元,项目做到水、电、路、讯、产业、社会事业全覆盖,为全市扶贫开发走出了新路子。四是动员社会扶贫促发展。组织实施“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安排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1120个企业结对帮扶1205个低收入村,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扶贫的领域。“十一五”以来,中省市县共1810个部门参与帮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和捐物折资10.2亿元。五是组织劳务输出促发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劳力52万人次,实施“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2万人。六是争取反贫困国际合作促发展。争取外资66.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5.98万元,同期汇率)。争取到世行五期扶贫项目,总投资1.67亿元。通过各类扶持措施,全市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十一五”期间脱贫60.6万人,贫困人口减少到19.9万人。

在加强开发式扶贫的同时,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实际困难。

一是着力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全市农村低保从2004年全面启动,8年来,保障人数从3.5万人增加到40万人(其中临时救助15.2万人),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不足70元,经过7次提标,达到每人每年1600元。2010年底,全市共筹集农村低保资金34523.13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7809.13万元,市级财政配套9844万元,县区财政配套6870万元。保障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神木县按照“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民生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新模式。全县首批1.8万人农村贫困户享受城市低保标准,保障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80元,人均差补标准按城市低保的C类每人每月265元实施。

二是着力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我市新农合制度从2005年开始试点,到2007年覆盖全市12县区。目前,全市新农合参合率已由2007年的88.17%上升为94.95%;补偿率由34.53 %上升为47.1%;人均补助由1103.32元上升为1812.6元,新农合制度逐步迈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针对看病贵的问题,2004年全市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六年来,共计投入资金755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399万元,市级配套157万元。2010年底,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29元,其中省级补助每人89元,市县负担40元。全市全年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454万元,其中中省补助3278万元,市级安排157万元。全年资助12.2258万农村低保和1.2544万农村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262.3万元。对26997人次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住院救助,支出资金3848.62万元。农村困难群众人均享受农村医疗住院救助水平1425元。全年大病救助市财政投入700万元,共救助3300余户,全市救助标准为1000元-8000元不等。神木县从2009年3月实施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县财政累计投入2.9亿元,报销住院患者70447人次,农村居民占93.93%。继神木县之后,府谷县实施“双管双补四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医改模式,即在投入改革上,既补医疗服务机构,又补城乡居民;在管理创新上,既对医疗机构实行绩效管理,又对医保机构和医保对象实行规范化管理;在重点环节的把握上,坚持疾病预防与医疗救治相结合、财政补贴与内部激励相结合、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捐助相结合。该县明确提出卫生事业投入每年不低于县财政支出的10%。

三是着力解决“上学贵”的问题。目前,我市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渠道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慈善机构资助、政府部门资助、企业、个人和社会赞助等。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我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于2007年在吴堡、绥德两县进行试点,2008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几年来,全市共为36829名在校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2.18亿元。②慈善机构资助。从1998年至2010年,市慈善协会累计出资719.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046人受益。2006年以来,县区慈善机构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251名,资助金额1386.1万元。③政府部门(团体、乡镇机构)资助。2006年以来,我市县、乡两级政府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852名,资助金额951.4 万元。④企业赞助、个人资助。2006年以来,企业、个人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达1914人,资助金额478.4万元。

四是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据调查,2006-2008年,我市有3.48万大中专毕业生未稳定就业。近两年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全市组织开展了“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或服务月活动”、“大型网络招聘会”、“大学生创业贷款”、“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多项就业服务活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人才交流会30余期,有 1000多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为2万多名专业人才、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机会。2009年起,全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其中,2009年选聘450人,2010年选聘760 人。全市还组织2006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2010年我市设立50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实施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扶持28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发放贷款总额204万元。

五是着力解决子女多的问题。我市农村现行的主要生育政策是根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一个女孩的,由本人申请经县计生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未经批准违法生育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给予各种奖励和优惠。从2008年起,我市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父母的保健费,由每月10元提高到50元,子女年龄由十六周岁延伸到十八周岁,并给双女绝育户女孩也发放了每人每月25元的保健费。截止目前,我市已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115139户,双女绝育户家庭4126户,落实兑现了保健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2010年我市有386名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中享受了加分政策;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我市得到充分落实,截止2010年10月,全市共确认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3442人,其中2010年新增对象355人,农村独女户奖扶对象299人,特别扶助对象117人,主动放弃生育二孩家庭32户。在落实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中,府谷县将所有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父母,从55周岁起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800元发放,神木县提高到1200元发放。2010年我市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象中的独生子女家庭199887人,双女户家庭15898人,现无子女户526人,都享受到了每人20元的计生补助。市、县两级建立了“关爱女孩行动基金”,由市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8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30-50万元,用于帮助独女户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市财政每年拿出60万元,县财政每年拿出5万元,重点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户,每户帮扶1000至2000元,连续帮扶3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施行节育手术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系双女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在农村集体林权改革中,我市府谷、靖边、佳县、清涧四个县,有8681个独生子女家庭得到优惠照顾,承包林地5047.35亩,可获得收益分配105.47万元。在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制度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都得到了奖励和优惠。近年来,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奖励扶助等措施,多孩生育问题在我市基本得到解决。从“七五”至“十一五”期间有生育行为的已婚育龄妇女中,一孩户所占比重逐渐增大,二孩户所占比重逐渐减少,多胎户由“七五”期间的25.64%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0.36%。2010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339.17万人,出生35537人,人口出生率为10.5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6%,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

三、农村贫困人口状况

尽管我市在扶贫开发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今后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一是贫困面大。按照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元的新贫困标准,目前,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仍有64.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2%,其中白于山区13.4万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12.3万人,丘陵沟壑区38.4万人。随着国家今后扶贫标准的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还会增加,相对贫困问题将会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存在。

二是发展不平衡。由于资源禀赋、区位差异等因素影响,南北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北部六县资源富集、土地广阔发展较快,南六县资源匮乏,土地较少发展较慢,2010年底,南六县GDP总额占全市的8%,其中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仅占3.3%;在县区内部也同样存在南北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富财政、穷百姓的问题仍较突出,这对今后的扶贫开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三是收入差距拉大。当前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生产条件较差的农村常住人口中,人均收入仅为2000多元,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相对较高,人均2万元左右。而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由于农产品生产数量和商品化率较低,农产品价格增长空间有限,需要投入的农资和人工的成本在逐年上涨,致使农业增收空间较小。而非农业农民收入与农业农民收入差距随着社会工资的上涨,逐年呈拉大趋势。

四是农民在就医、子女上大学、计划生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就医方面:一是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年完善,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不断增加,但是目前还存在补偿水平较低的问题,不能完全解决部分大病患者的就诊费用。据调查,目前全市除神木县住院封顶线每人每年在30万元外,其他县区都仅为3万元/户。二是政府虽然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加大,农村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基本健全,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专业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三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健康观念逐渐增强,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但是部分病人一味追求名院、名科、名医,小病也往大医院跑。以前挂号时挂普通门诊,现在要挂专家门诊;以前到医院看了病就走,现在还要求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就医环境,“小病大治、小病大养”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四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存在“以药养医”的问题,造成病人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多,负担增大。上学方面:从我市实际看,“上学贵”主要表现在大学阶段。一是高校学费普遍较高,一般高校每生每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6000元左右,三类本科院校及艺术类、软件开发专业的学费更高。一个农民家庭供一名大学生有一定的困难,供两名以上大学生就十分困难。二是大学生生活成本高。由于物价上涨的原因,供一个四年制大学生至少得花费6万元左右,沿海地区的高校和部分热门专业毕业生的花费甚至超过10万元。三是大学生就业难,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好多家庭希望学生一毕业马上就业,以便摆脱沉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多数学生毕业后依然要靠父母资助来维持生计。计划生育方面:我们走访的贫困家庭的多子女生育,均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刚刚起步。神木县马镇镇马镇村杨忠利、栏杆堡镇栏杆堡村杨卡替两个家庭生育多孩问题,均发生在“八五”期间,当时正值我市生育状况处于无序状态。同时,我市农村生产力不发达,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思想的影响,造成了“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

四、农村贫困问题的成因

贫困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那一个国家彻底解决了贫困问题。在中省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贫困问题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困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造成贫困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从宏观层面上看:

一是因自然条件差致贫。榆林的贫困人口,从自然地理和分布特征来看,可划分为三大贫困区域,即: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和丘陵沟壑区。白于山区贫困人口占全市总贫困人口的20.9%;黄河沿岸土石山区贫困人口占59.9%;丘陵沟壑区贫困人口占19.2%。这三个区域的共同特点,一是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二是基础设施滞后,农业基础条件薄弱。三是交通条件落后,发展空间狭小。四是科教文卫等事业落后。因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平较差,抗灾能力低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三大区域是全市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集中、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 二是资源开发与农民增收关联度低。榆林地下资源丰富,开采价值高,风险低,收益多,见效快;而农业靠天吃饭,风险大,投入多,收益少,见效慢,这一现实必将导致资本投入的“洼地”效应。工农业发展和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富市与富民难以同步,普通百姓不但难以获益反而要承受环境破坏造成的恶果。2010年农业增加值仅占GDP的5.2%,农民人均纯收入约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545元的三分之一。据《各国矿产储量潜在价值》估算,榆林地下资源潜在价值约46万亿元,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拥有10亿元的地下财富。

三是财税体制不完善造成地方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由于现行税制不完善,导致资源开发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失衡,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调控经济发展、解决社会民生问题的能力受限。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00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5.5亿元,仅占31.37%。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榆林将面临着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等多重社会重任,然而,低下的经济效益,薄弱的资金积累能力却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这种负担过重与可支配财力有限的矛盾,形成了榆林未来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

从微观层面上看:

一是因残、因病、因灾致贫。据市扶贫办调查,全市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26.6万个家庭之中,其中:因灾致贫1.4万户3.55万人,占贫困人口比5.5%;因病致贫8.25万户18.52万人,占贫困人口比28.9%;因残致贫1.49万户3.52万人,占贫困人口比5.5%。三项占比高达39.9%。如神木县马镇村55岁的杨忠利,2002年因家族遗传病导致瘫痪,2个双胞胎女儿也相继于2006年瘫痪,3人均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重担落在了其妻子一个人身上,现在一家人全靠种植的红枣和民政救助维持生活。谈起今后的生活,妻子抹着眼泪说不敢想。清涧县石咀驿镇王家砭村村民王海定,几年前大儿子患上尿毒症,花费数十万元,也没能挽救儿子性命,去年小儿子又被查出患上尿毒症,巨额的医药费让他束手无策,全家现在一贫如洗,陷入困境。

二是因子女就学负担较重致贫。虽然全市均已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但高中、特别是大学较高的学费、生活费支出构成贫困群体家庭的主要负担,低收入特别是特困家庭更是无法承受,加剧了贫困群体的贫困程度。据调查,全市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1.06万户3.61万人,占贫困人口的5.6%。吴堡丁家湾乡后畔村的支书冯建斌,今年50岁,精明能干,但由于本村立地条件差,收入有限。同时供养三个子女上学,家庭入不敷出,已举债近10万元。

三是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体能和智能是人类最基本的发展能力,从当前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状况来看,这两大发展能力的严重不足是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障碍。据民政局随机抽样调查的2000户、9401人中,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占0.12%;高中文化程度的37人,占0.36%;初中文化程度的129人,占1.3%;小学文化程度的355人,占3.9%;文盲、半文盲就占94%左右;在贫困人口劳动力中没有技能的占90.4%,有一定技能的只有9.6%。整体自我发展能力非常低。据扶贫办的调查,全市贫困人口中,缺资金6.06万户16.93万人,占贫困人口比26.4%;缺技术1.2万户3.35万人,占贫困人口比5.2%;缺劳力4.15万户7.59万人,占贫困人口比11.8%;其他2.98万户6.98万人占贫困人口比10.9%。 四是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失衡。据民政局的随机抽样调查,贫困户人均全年吃饭的支出比例达到67%,穿衣支出11%,医疗支出7.5%,基建支出5.5%,教育支出2%,婚丧支出3%,“人情门户”支出3%,其他支出1%。收入的绝大部分用来维持生存,基本上没有发展的余地。

五、对策建议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解决“富财政、贫百姓”的问题,特别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省委赵乐际书记“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更加注意解决困难群体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更加注意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扶贫济困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一如既往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全民共享作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牢固树立现代民生经济的新理念,努力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的目标。

(一)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中央“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要求,以工业化提升农业,以城镇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富裕农民。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采取工程、生物、科技等强力措施,全方位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要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同时,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即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原料生产基地;再由基地联结和带动农户。二是要跳出“三农”抓增收,广辟农业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和非农产业,积极引导农民工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大培训工程”和“人人技能工程”,综合运用农民工培训补贴、“阳光工程”补贴、“扶贫雨露计划”等政策,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水平。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大转移”工程,促进劳务输出由劳力型向技能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要进一步扩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的规模和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到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6600元左右,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到2015年,要达到9000元左右。

(二)坚持不懈搞好扶贫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榆林贫困区域特征、开发潜力、发展优势,对白于山区深山区自然条件极其恶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缺水少电的村,采取整建制移民搬迁、走异地开发的路子;对白于山区浅山区和丘陵沟壑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大退耕还林草力度,大力发展畜牧业和马铃薯、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对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在改善交通条件的同时,集中力量、集中投资解决好红枣产业的开发利用,提升产业档次,确保建设一块、成功一块。“十二五”期间计划总投资257.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97.7亿元,整合项目资金58.2亿元,社会捐助15亿元,群众自筹81.3亿元,发放扶贫贴息贷款5亿元。结合小城镇建设,采取整村搬迁、集中安臵、城镇吸纳、园区承载等方式,实施白于山区20万人移民工程;依托沿黄公路、工矿区周边,有序推进黄河沿岸9.6万人扶贫移民;全力推进全省“千村移民”搬迁工程,搬迁其他贫困区域人口7万人。按照板块扶贫、连片开发、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全市规划启动60个板块扶贫项目区,覆盖贫困村300个,使40万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

(三)深入推进全市医疗体制改革。要在有条件的县区大力推广神木和府谷医改经验,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有活力、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城乡一体、全民共享”新格局,逐步完善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为群众就医保健提供良好条件。在加快扩大覆盖面的同时,要逐步提高新农合政府筹资标准,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门诊报销范围、最高支付限额,逐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特别是要结合县区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大病救助办法,解决大病患者超出封顶线的大额医药费用,从费用补偿上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逐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完善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体制,从源头上控制价格虚高。彻底改变医院“以药养医”和依靠大型检查收费弥补医院成本的倾向,使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保持公益性。鼓励

二、三级医院专家到农村服务,加紧农村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农村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大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必须从基础教育抓起,着力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懂科学、有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极大地提高他们的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小学、初中适龄入学率均达到100%,60%的县区达到“双高普九”标准。到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大力实施教育强市工程,五年投入118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9所、幼儿园244所,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居于全省先进行列。针对上大学贵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建立全市贫困学生救助基金,主要用于特困大学生家庭的救助。同时统筹协调慈善机构和县区政府,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对农村贫困户子女和“零就业”家庭子女,制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五)切实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基本国情、计生法规、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强经常性管理与服务工作,完善三查服务制度,严格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对违法生育的家庭,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按规定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要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依据标准,足额兑现到位。不断深化利益导向机制,确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十二五”期间,要实施市县乡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建立功能完备的县乡计生服务体系。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建立以“两网一库四级平台”为基本框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体系。加强对终止妊娠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六)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要以解决农村部分贫困群体“看病难、上学贵、子女多”等问题为契机,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就业、医疗、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救济和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1年全市力争80%的新增财力和新增资源税用于民生建设,计划投资82亿元,努力办好居民收入、城区交通、沿黄公路、教育百亿工程、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移民搬迁、就业培训、书香榆林、探头“天眼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

农村低收入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榆林市特殊教育状况的调查报告

对乡镇农村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广东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报告

广州市人口流动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医疗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婚嫁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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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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