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申请书范文

2022-12-16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农村低收入证明

收 入 证 明

兹证明XXX为XX县XX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________ ,家庭年收入约XXX元。

二、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________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因某家庭成员患XX病,家庭现经济收入不能承担医疗费用。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乡镇政府)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低收入预申请书

附件1

成都市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

预申 请 书.居(村)民委员会:

我家庭户籍所在地为,现居住在,本人现年岁。我代表家庭申请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拟申请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教育、医疗救助,现将家庭基本情况诚信申报如下:

一、家庭人口

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

二、住房、车辆、工商信息

(一)住房套,面积平方米。

(二)机动车辆辆,车牌号:,购买价格。

(三)工商注册号、公司性质、注册资产、出资比例。

本人自愿授权:涉及低收入认定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本人提供住房、车辆、工商等信息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查证,并就住房、车辆、工商等信息出具相应证明。

预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推荐第3篇:低收入申请书(优秀)

申 请 书

县民政局: 我叫***,男,**岁,家庭人口*人,是**********村村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村里分的口粮田,收入较底。因患有多年糖尿病及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病(现一只眼已经失明,同时伴有严重的脑梗、心脑病、高血压等疾病)。由于病情逐年恶化,更加重了经济的负担,致使家庭生活异常困难,每年看病的费用也已远远超过每年微薄的收入。因此,特申请办理农村低收入家庭,让我们能得到生活基本保障!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村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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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书

XX区民政局:

本人是XX镇XX村

号村民

,家庭人口---

人, 耕地面积 亩,无工作单位,经济收入主要依靠

,家庭月人均收入为

元,低于我市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现要求申请办理农村低收入家庭。

本人作出以下声明: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所有责任及自动放弃申请。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了解XX农村低收入家庭政策及申请程序相关要求。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三、本人授权并配合区民政部门和镇政府、村委会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与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四、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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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

1、实习目的及意义:

在本次假期实践调查中,我们应积极进行实践调查有关情况,搜集整理资料,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分析数据,以达到以下实习目的:

(1)运用本专业所学知识深入调查,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目的。

(2)通过实习对目前农村家庭收入的各方面的调查,更好的了解现在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现状和特点,并深入分析农村贫困户致贫原因,从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尽一份力量,同时我们也从中受到启发与教育树立强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

2、选题背景简介:

三农问题仍然是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农民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国家号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东营市正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新的形势对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线,为确保东营市全面实现小康,该是加大对农村落实群体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增强农村低收入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在这种形势下进行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的统计,并根据样本进行分析。

二、实习内容

1、选题:农村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状况调查

2、选定总体: 东营市三县两区低收入户

3、抽样:选取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韩庄村五户低收入家庭为样本

4、参考定义:

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

5、统计过程及分析

(1)收集数据

到东营市统计局进行有关数据的统计并到韩庄村村委会及此村有关低保户家进行咨询。

(2)整理数据

①运用观察法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将收集好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②建立多种形式的统计表。

表1: 东营市三县两区低收入户户数及低保标准一览表

县区

名称

XX年末

XX年年末

低收入户户数(户)

低收入户人数(人)

低保标准(元)

低收入户户数(户)

低收入户人数(人)

低保标准(元)

东营区

2987

4150

1100

2900

4000

1150

广饶县

3111

5299

1300

3007

5000

1350

河口区

3020

4750

850

2930

4500

900

垦利县

2800

4000

900

2720

3250

1000

利津县

2750

4000

1000

2677

4020

1100

由表格可计算出本市农村平均低保为1100元。XX年年末农村低收入家庭比去年减少434户,降低2.96%;低收入人口数比去年减少1429人,降低6.44%。东营市对农村低收入户实施增收帮扶工作,低收入户有所减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表2: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韩庄村低收入家庭抽样统计

低收入家庭

家庭人口数

家庭劳动力数

家庭年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

家庭一

4

2

5200

1300

家庭二

3

1

3300

1100

家庭三

1

1

800

800

家庭四

6

2

5100

850

家庭五

1

1

750

750

由表可看出低收入家庭中劳动力往往偏少,户均劳动力为1.4,比全村户均劳动力少1.31人,低收入户每个劳动力负担系数为2.14人,比全村每个劳动力负担系数高出0.63人,低收入户人均收入为960元。

附:本村共575户,总人口2352人,劳动力有1560 人,户均劳动力为2.71人,每个劳动力负担系数为1.51人。全村恩格尔系数为0.312,村民人均年收入为5250元。本村共有低保户20户,五保户四户。

表3: 低收入家庭消费及恩格尔系数统计

低收入家庭

食品消费支出

其它支出

总消费

恩格尔系数

家庭一

2900

3420

5900

0.492

家庭二

2700

3200

5900

0.458

家庭三

600

500

1100

0.545

家庭四

4600

5000

9600

0.479

家庭五

600

700

1300

0.462

低收入家庭平均恩格尔系数为0.487,比全村平均恩格尔系数高出0.117

表4: 低收入家庭致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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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证明

兹证明在我村租房居住,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身体状况,家庭年总收入元,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属低保收入家庭,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推荐第7篇:低收入证明

低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家庭人口人(各家庭成员姓名与户主关系、职业、身体状况、有无劳动能力等见申请表),家庭年总收入元,人均元,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属低保收入家庭,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乡镇(街道)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实施细则

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住房改造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总数为54.15万户。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1年开始至2012年年底前,重点完成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范围的3409条贫困村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第二阶段从2013年开始至2015年,全面完成面上非贫困村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个别任务较少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至2012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第三条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

第二章 实施对象

第四条 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

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贫明电„2009‟1号)的要求上报,并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第五条 对2009年底已划定的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省的扶持政策:

(一)户口在农村而全家人口在城镇已购买住房居住。

(二)家庭成员已建有或购买住房。

(三)户主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乡镇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固定领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收入。

(四)户主有劳动能力但因长期不参与劳动,或因吸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贫困的家庭。

(五)全户户籍已经户籍管理部门注销的农户。

(六)在2009年12月底已核查列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实施对象,如在2010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期间在帮扶单位帮助下已改建好住房,或已领取帮扶单位住房改造建设扶持资金1万元以上的农户。

(七)在2010年12月底已完成住房改造,并已领取省级补助资金的农户。

(八)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第六条 在2009年12月底前已核查列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现临时以家庭兄弟多、需分家居住为由,以“多户”—1 —

申请扶持的,只能扶持一户。

第七条 在2010年已列入住房改造建设计划,但至今未动工的,如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可调整列入2011年扶持范围。

第八条 2011年至2015年工作期间,对2009年底前已核查列入扶持范围的对象,如出现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的情形不再享受省扶持政策的,由镇政府提出具体农户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并由市级扶贫部门汇总名单报省扶贫办。

第三章 补助标准

第九条 省财政从2011年至2015年共安排54.15亿元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各有关市、县两级财政合计要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地方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必须落实到户,市、县两级补助资金可由各有关县(市、区)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

第十条 各地要根据农户筹资能力、住房改造建设难度等因素,分类确定到户的补助标准。具体要求:

(一)对具备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低收入贫困农户,应作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主体,认真做好引导、发动和服务工作,切实将省补助的1万元落实到户,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再统筹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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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在户口所在地长期借用他人住房的无房户,在将省补助资金落实到户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安排补助资金并落实到户。

(三)对家庭没有劳动力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一户多残和重度残疾人户等特困群众的危房改造,要统筹各级财政、帮扶单位和社会募捐资金,给予全额扶持。

第四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一条 各地要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资金。具体要求是: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住房改造建设的主体,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和亲帮亲、邻帮邻的良好民风,组成互助小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针对低收入农户资金筹措能力普遍较低的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指导有改造建设任务的村逐步建立村级互助金,通过村民互助的形式为村民暂借建房资金。

(三)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改房建房的贷款支持,积极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工作,探索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投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积极筹集资金为农户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提供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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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地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托“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并统筹安排部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

(五)对列入扶贫开发“双到”范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帮扶单位要切实把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双到”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与被帮扶双方工作责任》(粤贫[2009]12号)有关要求,落实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单位和驻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筹措改房建房资金,指导和帮助贫困村做好住房改造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第五章 规划指导

第十二条 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编制本地区2011 -2015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制订总体规划时,要结合村镇规划、村庄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扶持措施、改建标准,细化市、县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和补助到户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编制年度计划时,要掌握如下原则:一是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建任务基数较少(500户以下)的,可提前完成任务;基数较大的,可从实际出发,分两年完成任务。二是面上非贫困村改建任务基数较少的,可列入2011年改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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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以村为单位逐村推进。三是结合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将所有经过改造或新建的住房在建成当年纳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障范围。

第十三条 住房改造建设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农户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具体要求是:

(一)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贫困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采用安全、经济、适用的岭南新民居设计方案,建造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

(二)对长期借用他人住房的无房农户,可由村委会按政策规定和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建设安居房。

(三)对家庭没有劳动力和缺乏自筹资金能力的低保户、单亲户、残疾人户等农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分片集中建设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面积适当的公益性住房进行妥善安置。对于五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或由镇政府统筹建设(扩建)敬老院等进行安置。

(四)对已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农户,其住房改造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优先安排。

第十四条 各地要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实际出发,合理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对于建设资金全额由政府扶持的五保户、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住房建设面积可控制在人均20—5 —

平方米左右;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贫困户,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增加。

第十五条 各地可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择村民聚居和危房分布较集中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且群众建房积极性较高、地方政府和农户筹资能力较强的村庄,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建设要把住房改造建设与旧村改造结合起来,把村庄环境整治与农村“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以及宜居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村庄建设与名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尤其对于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产业特色和民居特色的村庄或古村落,要加大保护和价值挖掘的力度,按照名村的要求建设,提升社会影响力。

第十六条 各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按照村庄规划进行新宅选址。选址严格勘察地形地质情况,从有利于防洪抗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并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实施“整村改造”拆旧建新节余的建设用地,可由村集体统筹使用。鼓励地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出让方式,提高农村拆旧建新节余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

第十七条 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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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住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开设住房改造建设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住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第十八条 各地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可以县或镇为单位,按市场化运作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原则,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从减轻农民建房成本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的角度出发,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实现规划、设计、施工统筹推进,加快建设进度。

第六章 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各地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省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制度。由农户填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镇政府对农户资料作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统一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再由镇政府按规定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县级扶贫部门要将本县扶持农户名册报市扶贫部门备案。各市扶贫部门要根据各县上报的扶持农户名册组织抽查,确保扶持对象真实准确、补助资金落实到户。

第二十条 省扶贫办将建立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7 —

房改造建设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和报表制度,对各地的工作动态情况实行信息化跟踪管理。各有关市、县(市、区)扶贫部门要相应建立专项档案,落实逐户登记造册工作,并运用电脑管理,按省设定的统一程序运作,保证情况准确,信息通畅。具体要求是:

(一)各有关行政村村委会(含贫困村)要配合所在乡镇(帮扶单位),负责做好本村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对象的家庭基本信息核实工作。

(二)各有关乡镇负责建立本乡镇包括贫困村在内的所有扶持对象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对农户住房改造申请表、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规范管理。

(三)2011-2012年各级帮扶单位负责贫困村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基本信息录入和每月进展情况的信息更新。2011-2015年各镇负责面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基本信息录入和每月进展情况的信息更新。

(四)各有关县(市、区)扶贫办在指导本地区各有关镇和帮扶单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的同时,负责辖下所有乡镇录入的基本信息包括每月进展情况的审核和更新,并在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的信息通过系统确认上传至所在市扶贫办。

(五)各市扶贫办负责汇总审核辖下县(市、区)每月的进展情况,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个月的进展情况信息通过系统确认上传到省扶贫办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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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扶贫办分别按月、按季度、按年份做好报表的审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第二十一条 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管理。要严格执行到户补助标准,及时拨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要建立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省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市、县要按省下达的年度任务,相应落实本级项目工作经费,确保当地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程规划、建房设计、建档立卡、信息录入、数据更新和统计、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章 责任分工

第二十三条 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市、县两级政府。省政府将根据各地上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量,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书),实施政府主要领导问责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地、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9 —

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到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资金到县,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五条 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由省扶贫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残联、妇联、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帮建促建工作。各地扶贫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要求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资金安排等情况,以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专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省扶贫办。

第八章 检查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全省实行“省督查到县、市督查到镇、县督查到村、镇督查到户”的督查工作制度。省扶贫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验收。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含社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第二十七条 要按照《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粤发„2008‟9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粤贫„2010‟1号)的要求,把各地每年完成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以及各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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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省扶贫办每年将各地完成年度改造建设情况报告省政府。改造建设任务完成后,省对成绩显著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扶持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扶贫办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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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 中共榆林市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

贫困是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了解和掌握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贫困状况,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期由市委政研室和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卫生、教育、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神木、清涧、佳县、横山4县8个乡镇20多个村,采取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座谈研讨等形式,就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经济发展情况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是榆林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经济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756.67亿元,增长18.3%,是“十五”末的5.5倍,比“十一五”规划目标800亿元翻了一番多;财政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是2005年67亿元的5.8倍。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25.5亿元,增长37.7%,是“十五”末的5.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先后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010年分别达到5113元和17545元,增长18.1%和23.9%,是“十五”末的2.9倍和2.8倍;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神木、靖边、府谷先后进入全国百强县,定边进入西部百强县,南六县在全省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大幅提升。

二、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头等大事,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改善农村贫困状况。“十一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84亿元,其中,中省财政投资5.98亿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86亿元。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6.28亿元。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发展。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建设重点村1950个,新修和拓宽维修乡村道路11579公里,建人畜饮水工程869处,扶持12万户发展产业,实施灶、圈、厕三改6.7万户,建设基本农田21万亩。搬迁贫困人口9657户4.55万人。二是扶持主导产业促发展。利用小额到户扶贫贷款、互助资金扶持3.2万户发展草、羊、枣、薯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贷款扶持企业176个。三是连片开发示范促发展。全市启动建设13个板块扶贫、连片开发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区总面积2273平方公里,涉及215个村, 14.8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5.6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60万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9000多万元,项目做到水、电、路、讯、产业、社会事业全覆盖,为全市扶贫开发走出了新路子。四是动员社会扶贫促发展。组织实施“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安排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1120个企业结对帮扶1205个低收入村,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扶贫的领域。“十一五”以来,中省市县共1810个部门参与帮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和捐物折资10.2亿元。五是组织劳务输出促发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劳力52万人次,实施“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2万人。六是争取反贫困国际合作促发展。争取外资66.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5.98万元,同期汇率)。争取到世行五期扶贫项目,总投资1.67亿元。通过各类扶持措施,全市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十一五”期间脱贫60.6万人,贫困人口减少到19.9万人。

在加强开发式扶贫的同时,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实际困难。

一是着力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全市农村低保从2004年全面启动,8年来,保障人数从3.5万人增加到40万人(其中临时救助15.2万人),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不足70元,经过7次提标,达到每人每年1600元。2010年底,全市共筹集农村低保资金34523.13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7809.13万元,市级财政配套9844万元,县区财政配套6870万元。保障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神木县按照“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民生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新模式。全县首批1.8万人农村贫困户享受城市低保标准,保障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80元,人均差补标准按城市低保的C类每人每月265元实施。

二是着力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我市新农合制度从2005年开始试点,到2007年覆盖全市12县区。目前,全市新农合参合率已由2007年的88.17%上升为94.95%;补偿率由34.53 %上升为47.1%;人均补助由1103.32元上升为1812.6元,新农合制度逐步迈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针对看病贵的问题,2004年全市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六年来,共计投入资金755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399万元,市级配套157万元。2010年底,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29元,其中省级补助每人89元,市县负担40元。全市全年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454万元,其中中省补助3278万元,市级安排157万元。全年资助12.2258万农村低保和1.2544万农村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262.3万元。对26997人次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住院救助,支出资金3848.62万元。农村困难群众人均享受农村医疗住院救助水平1425元。全年大病救助市财政投入700万元,共救助3300余户,全市救助标准为1000元-8000元不等。神木县从2009年3月实施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县财政累计投入2.9亿元,报销住院患者70447人次,农村居民占93.93%。继神木县之后,府谷县实施“双管双补四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医改模式,即在投入改革上,既补医疗服务机构,又补城乡居民;在管理创新上,既对医疗机构实行绩效管理,又对医保机构和医保对象实行规范化管理;在重点环节的把握上,坚持疾病预防与医疗救治相结合、财政补贴与内部激励相结合、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捐助相结合。该县明确提出卫生事业投入每年不低于县财政支出的10%。

三是着力解决“上学贵”的问题。目前,我市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渠道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慈善机构资助、政府部门资助、企业、个人和社会赞助等。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我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于2007年在吴堡、绥德两县进行试点,2008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几年来,全市共为36829名在校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2.18亿元。②慈善机构资助。从1998年至2010年,市慈善协会累计出资719.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046人受益。2006年以来,县区慈善机构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251名,资助金额1386.1万元。③政府部门(团体、乡镇机构)资助。2006年以来,我市县、乡两级政府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852名,资助金额951.4 万元。④企业赞助、个人资助。2006年以来,企业、个人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达1914人,资助金额478.4万元。

四是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据调查,2006-2008年,我市有3.48万大中专毕业生未稳定就业。近两年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全市组织开展了“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或服务月活动”、“大型网络招聘会”、“大学生创业贷款”、“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多项就业服务活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人才交流会30余期,有 1000多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为2万多名专业人才、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机会。2009年起,全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其中,2009年选聘450人,2010年选聘760 人。全市还组织2006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2010年我市设立50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实施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扶持28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发放贷款总额204万元。

五是着力解决子女多的问题。我市农村现行的主要生育政策是根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一个女孩的,由本人申请经县计生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未经批准违法生育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给予各种奖励和优惠。从2008年起,我市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父母的保健费,由每月10元提高到50元,子女年龄由十六周岁延伸到十八周岁,并给双女绝育户女孩也发放了每人每月25元的保健费。截止目前,我市已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115139户,双女绝育户家庭4126户,落实兑现了保健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2010年我市有386名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中享受了加分政策;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我市得到充分落实,截止2010年10月,全市共确认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3442人,其中2010年新增对象355人,农村独女户奖扶对象299人,特别扶助对象117人,主动放弃生育二孩家庭32户。在落实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中,府谷县将所有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父母,从55周岁起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800元发放,神木县提高到1200元发放。2010年我市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象中的独生子女家庭199887人,双女户家庭15898人,现无子女户526人,都享受到了每人20元的计生补助。市、县两级建立了“关爱女孩行动基金”,由市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8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30-50万元,用于帮助独女户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市财政每年拿出60万元,县财政每年拿出5万元,重点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户,每户帮扶1000至2000元,连续帮扶3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施行节育手术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系双女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在农村集体林权改革中,我市府谷、靖边、佳县、清涧四个县,有8681个独生子女家庭得到优惠照顾,承包林地5047.35亩,可获得收益分配105.47万元。在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制度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都得到了奖励和优惠。近年来,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奖励扶助等措施,多孩生育问题在我市基本得到解决。从“七五”至“十一五”期间有生育行为的已婚育龄妇女中,一孩户所占比重逐渐增大,二孩户所占比重逐渐减少,多胎户由“七五”期间的25.64%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0.36%。2010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339.17万人,出生35537人,人口出生率为10.5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6%,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

三、农村贫困人口状况

尽管我市在扶贫开发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今后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一是贫困面大。按照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元的新贫困标准,目前,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仍有64.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2%,其中白于山区13.4万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12.3万人,丘陵沟壑区38.4万人。随着国家今后扶贫标准的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还会增加,相对贫困问题将会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存在。

二是发展不平衡。由于资源禀赋、区位差异等因素影响,南北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北部六县资源富集、土地广阔发展较快,南六县资源匮乏,土地较少发展较慢,2010年底,南六县GDP总额占全市的8%,其中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仅占3.3%;在县区内部也同样存在南北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富财政、穷百姓的问题仍较突出,这对今后的扶贫开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三是收入差距拉大。当前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生产条件较差的农村常住人口中,人均收入仅为2000多元,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相对较高,人均2万元左右。而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由于农产品生产数量和商品化率较低,农产品价格增长空间有限,需要投入的农资和人工的成本在逐年上涨,致使农业增收空间较小。而非农业农民收入与农业农民收入差距随着社会工资的上涨,逐年呈拉大趋势。

四是农民在就医、子女上大学、计划生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就医方面:一是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年完善,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不断增加,但是目前还存在补偿水平较低的问题,不能完全解决部分大病患者的就诊费用。据调查,目前全市除神木县住院封顶线每人每年在30万元外,其他县区都仅为3万元/户。二是政府虽然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加大,农村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基本健全,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专业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三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健康观念逐渐增强,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但是部分病人一味追求名院、名科、名医,小病也往大医院跑。以前挂号时挂普通门诊,现在要挂专家门诊;以前到医院看了病就走,现在还要求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就医环境,“小病大治、小病大养”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四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存在“以药养医”的问题,造成病人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多,负担增大。上学方面:从我市实际看,“上学贵”主要表现在大学阶段。一是高校学费普遍较高,一般高校每生每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6000元左右,三类本科院校及艺术类、软件开发专业的学费更高。一个农民家庭供一名大学生有一定的困难,供两名以上大学生就十分困难。二是大学生生活成本高。由于物价上涨的原因,供一个四年制大学生至少得花费6万元左右,沿海地区的高校和部分热门专业毕业生的花费甚至超过10万元。三是大学生就业难,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好多家庭希望学生一毕业马上就业,以便摆脱沉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多数学生毕业后依然要靠父母资助来维持生计。计划生育方面:我们走访的贫困家庭的多子女生育,均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刚刚起步。神木县马镇镇马镇村杨忠利、栏杆堡镇栏杆堡村杨卡替两个家庭生育多孩问题,均发生在“八五”期间,当时正值我市生育状况处于无序状态。同时,我市农村生产力不发达,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思想的影响,造成了“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

四、农村贫困问题的成因

贫困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那一个国家彻底解决了贫困问题。在中省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贫困问题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困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造成贫困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从宏观层面上看:

一是因自然条件差致贫。榆林的贫困人口,从自然地理和分布特征来看,可划分为三大贫困区域,即: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和丘陵沟壑区。白于山区贫困人口占全市总贫困人口的20.9%;黄河沿岸土石山区贫困人口占59.9%;丘陵沟壑区贫困人口占19.2%。这三个区域的共同特点,一是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二是基础设施滞后,农业基础条件薄弱。三是交通条件落后,发展空间狭小。四是科教文卫等事业落后。因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平较差,抗灾能力低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三大区域是全市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集中、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 二是资源开发与农民增收关联度低。榆林地下资源丰富,开采价值高,风险低,收益多,见效快;而农业靠天吃饭,风险大,投入多,收益少,见效慢,这一现实必将导致资本投入的“洼地”效应。工农业发展和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富市与富民难以同步,普通百姓不但难以获益反而要承受环境破坏造成的恶果。2010年农业增加值仅占GDP的5.2%,农民人均纯收入约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545元的三分之一。据《各国矿产储量潜在价值》估算,榆林地下资源潜在价值约46万亿元,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拥有10亿元的地下财富。

三是财税体制不完善造成地方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由于现行税制不完善,导致资源开发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失衡,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调控经济发展、解决社会民生问题的能力受限。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00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5.5亿元,仅占31.37%。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榆林将面临着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等多重社会重任,然而,低下的经济效益,薄弱的资金积累能力却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这种负担过重与可支配财力有限的矛盾,形成了榆林未来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

从微观层面上看:

一是因残、因病、因灾致贫。据市扶贫办调查,全市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26.6万个家庭之中,其中:因灾致贫1.4万户3.55万人,占贫困人口比5.5%;因病致贫8.25万户18.52万人,占贫困人口比28.9%;因残致贫1.49万户3.52万人,占贫困人口比5.5%。三项占比高达39.9%。如神木县马镇村55岁的杨忠利,2002年因家族遗传病导致瘫痪,2个双胞胎女儿也相继于2006年瘫痪,3人均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重担落在了其妻子一个人身上,现在一家人全靠种植的红枣和民政救助维持生活。谈起今后的生活,妻子抹着眼泪说不敢想。清涧县石咀驿镇王家砭村村民王海定,几年前大儿子患上尿毒症,花费数十万元,也没能挽救儿子性命,去年小儿子又被查出患上尿毒症,巨额的医药费让他束手无策,全家现在一贫如洗,陷入困境。

二是因子女就学负担较重致贫。虽然全市均已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但高中、特别是大学较高的学费、生活费支出构成贫困群体家庭的主要负担,低收入特别是特困家庭更是无法承受,加剧了贫困群体的贫困程度。据调查,全市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1.06万户3.61万人,占贫困人口的5.6%。吴堡丁家湾乡后畔村的支书冯建斌,今年50岁,精明能干,但由于本村立地条件差,收入有限。同时供养三个子女上学,家庭入不敷出,已举债近10万元。

三是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体能和智能是人类最基本的发展能力,从当前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状况来看,这两大发展能力的严重不足是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障碍。据民政局随机抽样调查的2000户、9401人中,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占0.12%;高中文化程度的37人,占0.36%;初中文化程度的129人,占1.3%;小学文化程度的355人,占3.9%;文盲、半文盲就占94%左右;在贫困人口劳动力中没有技能的占90.4%,有一定技能的只有9.6%。整体自我发展能力非常低。据扶贫办的调查,全市贫困人口中,缺资金6.06万户16.93万人,占贫困人口比26.4%;缺技术1.2万户3.35万人,占贫困人口比5.2%;缺劳力4.15万户7.59万人,占贫困人口比11.8%;其他2.98万户6.98万人占贫困人口比10.9%。 四是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失衡。据民政局的随机抽样调查,贫困户人均全年吃饭的支出比例达到67%,穿衣支出11%,医疗支出7.5%,基建支出5.5%,教育支出2%,婚丧支出3%,“人情门户”支出3%,其他支出1%。收入的绝大部分用来维持生存,基本上没有发展的余地。

五、对策建议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解决“富财政、贫百姓”的问题,特别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省委赵乐际书记“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更加注意解决困难群体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更加注意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扶贫济困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一如既往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全民共享作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牢固树立现代民生经济的新理念,努力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的目标。

(一)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中央“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要求,以工业化提升农业,以城镇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富裕农民。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采取工程、生物、科技等强力措施,全方位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要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同时,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即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原料生产基地;再由基地联结和带动农户。二是要跳出“三农”抓增收,广辟农业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和非农产业,积极引导农民工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大培训工程”和“人人技能工程”,综合运用农民工培训补贴、“阳光工程”补贴、“扶贫雨露计划”等政策,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水平。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大转移”工程,促进劳务输出由劳力型向技能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要进一步扩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的规模和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到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6600元左右,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到2015年,要达到9000元左右。

(二)坚持不懈搞好扶贫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榆林贫困区域特征、开发潜力、发展优势,对白于山区深山区自然条件极其恶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缺水少电的村,采取整建制移民搬迁、走异地开发的路子;对白于山区浅山区和丘陵沟壑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大退耕还林草力度,大力发展畜牧业和马铃薯、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对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在改善交通条件的同时,集中力量、集中投资解决好红枣产业的开发利用,提升产业档次,确保建设一块、成功一块。“十二五”期间计划总投资257.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97.7亿元,整合项目资金58.2亿元,社会捐助15亿元,群众自筹81.3亿元,发放扶贫贴息贷款5亿元。结合小城镇建设,采取整村搬迁、集中安臵、城镇吸纳、园区承载等方式,实施白于山区20万人移民工程;依托沿黄公路、工矿区周边,有序推进黄河沿岸9.6万人扶贫移民;全力推进全省“千村移民”搬迁工程,搬迁其他贫困区域人口7万人。按照板块扶贫、连片开发、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全市规划启动60个板块扶贫项目区,覆盖贫困村300个,使40万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

(三)深入推进全市医疗体制改革。要在有条件的县区大力推广神木和府谷医改经验,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有活力、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城乡一体、全民共享”新格局,逐步完善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为群众就医保健提供良好条件。在加快扩大覆盖面的同时,要逐步提高新农合政府筹资标准,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门诊报销范围、最高支付限额,逐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特别是要结合县区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大病救助办法,解决大病患者超出封顶线的大额医药费用,从费用补偿上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逐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完善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体制,从源头上控制价格虚高。彻底改变医院“以药养医”和依靠大型检查收费弥补医院成本的倾向,使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保持公益性。鼓励

二、三级医院专家到农村服务,加紧农村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农村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大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必须从基础教育抓起,着力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懂科学、有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极大地提高他们的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小学、初中适龄入学率均达到100%,60%的县区达到“双高普九”标准。到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大力实施教育强市工程,五年投入118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9所、幼儿园244所,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居于全省先进行列。针对上大学贵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建立全市贫困学生救助基金,主要用于特困大学生家庭的救助。同时统筹协调慈善机构和县区政府,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对农村贫困户子女和“零就业”家庭子女,制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五)切实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基本国情、计生法规、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强经常性管理与服务工作,完善三查服务制度,严格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对违法生育的家庭,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按规定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要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依据标准,足额兑现到位。不断深化利益导向机制,确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十二五”期间,要实施市县乡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建立功能完备的县乡计生服务体系。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建立以“两网一库四级平台”为基本框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体系。加强对终止妊娠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六)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要以解决农村部分贫困群体“看病难、上学贵、子女多”等问题为契机,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就业、医疗、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救济和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1年全市力争80%的新增财力和新增资源税用于民生建设,计划投资82亿元,努力办好居民收入、城区交通、沿黄公路、教育百亿工程、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移民搬迁、就业培训、书香榆林、探头“天眼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

推荐第10篇:低收入认定实施细则

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制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家庭。

第三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

(二)低收入标准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动态管理。

(五)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二章 认定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城镇常住户口、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家庭认定,适用本办法。

失去原有耕地,在城镇居住10年以上,并具有居住地证明的农民家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主要包括: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

第六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设区的市(含长白山管委会,下同)和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含长白山管委会)向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自行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按照不同的社会救助项目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也可以分别确定。

第三章 认定机关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管理工作。

省民政厅负责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法规、政策;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指导性标准。

各市(州)民政部门(长白山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批和建立档案;向设立和提供救助项目的部门、团体和社会组织提供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有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审核、入户调查、管理和服务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受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配备可以满足实际需要且胜任工作的人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入户调查、数据采集、证表印制和建立档案等。

第四章 家庭收入核定

第十一条 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上一年度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经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第十二条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政府颁发的对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见义勇为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及护理费。

(三)政府和社会给予贫困在校生的救助金、生活补贴和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贷款等。

(四)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五)因工(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及死亡职工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人身伤害赔偿中除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六)按规定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

(七)经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第十三条 家庭财产是指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

主要包括: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

第十四条 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一)拥有私家轿车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二)两年内购置或者豪华装修住房的(因拆迁或者棚户区改造购置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三)家庭成员在高收费非公办幼儿园入托,在中小学自费择校就读,属非国家统招生自费在高额收费的高校或者系、专业就学的。

(四)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劳务的。

(五)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六)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七)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

(八)有为获取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故意拆分户口、合并户口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九)经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认定程序

第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经办机构,并填写《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申请时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是申请人同意授予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权力的书面凭证。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当凭申请人的授权书积极配合对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

财产状况的调查核定。

(二)街道(乡镇)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授权书,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财产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定,符合条件的,填写《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在申请人家庭所在社区公示15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核查中心;认为不符合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三)核查中心复核。县(市、区)民政部门核查中心接到经办机构报送的材料后,要对每一个申请家庭进行入户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签属意见后报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经办机构重新审核。

(四)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接到核查中心的同意意见后,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7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并出具《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取得《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其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应当登记在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长期公示。

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审核、复核、审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除外)。

第十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需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统计、物价、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配合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第十八条 县(市、区)民政部门以及经办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申请人需要申请重新认定。县(市、区)民政部门以及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定期复核制度,至少要每半年复核一

次。

对家庭收入情况好转的,要及时取消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并终止其相关待遇。

县(市、区)民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随时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二十条 县(市、区)民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档案,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以及享受到的所有社会救助项目情况,及时登记归档。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利用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实现信息共享,方便信息对比和核查,建立科学、高效的收入审核信息平台。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骗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有权不予认定或者取消其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对于已经取得的社会救助款物,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予以追回,同时废止已出具的《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并记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如实提供申请城市低收入核定的家庭及家庭成员有关情况,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的式样,由省民政厅统一规定。第二十六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编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省国税局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工商局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11篇:低收入包扶汇报

xxx镇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

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包扶办《关于开展全市千名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工作中期评估研判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镇对全镇的低收入包扶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和总结,下面,我就全镇包扶低收入村工作开展情况做以简单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职责明确,协调到位,包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包扶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界头庙镇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全镇19个包扶行政村派驻了由一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负责的驻村工作组,专门负责各村包扶工作的沟通联系、协调指导工作。做到了每个村落实一名包扶领导、一个包扶部门、一名包扶部门干部和一名镇包抓干部的“四个一”模式组成的包扶团队,实现了全镇村级包扶全覆盖。进一步明确了包扶部门和镇、村两级工作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

二、明确思路、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突出重点。

根据全县统一部署,我镇以“两联系四结合一拓展”为抓手,全面做好全镇包扶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县政法委、公安局、统计局、交通局、民政局、退耕办等19个县、镇包扶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本单位包扶干部多次深入包扶村(户),与镇村党员干部、包扶户进行座谈、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剖析制约所包村(户)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倾听村组干部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在吃透村情民意的基础上,各包扶单位和责任人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工作到村,包扶到户”的要求,帮助所包村(户)干部群众,修定了2012—2016年经济发展规划和包扶工作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2014年包扶计划。为所包村组理清思路,找准路子,共谋发展。

三、健全机制,创新载体,确保包扶工作见实效

包扶工作事关全镇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我镇始终把包扶工作放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定位、思考和谋划,努力做到与产业转型、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美丽乡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全镇包扶工作在按照既定规划开展的同时,结合我镇2014年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包扶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包扶工作。为了更好地推进产业发展,在19个县级包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全镇212户1816亩核桃园进行了标准化管理,按照每亩一袋化肥、10斤豆种、200元钱的标准,共计发放

化肥1020袋、高油黄豆10130斤、资金补贴26.9万元。县民政局投资3120元为景家塬村和包扶的16户低收入户征订《陕西科技报》20份、低收入户每户送去米、面、油及300元慰问金;县森林公安分局投入1万元资金协助实施西石林饮水项目工程(用于拉电),帮扶建设示范园140亩,其中标准化管理示范园4亩、效益示范园150亩。看望慰问贫困户4户,为每户送米、面、油和200元钱慰问金。县工商局多次为神地村开展技术培训、大力发展中蜂养殖,扶持10户低收入户建设核桃标准化果园50亩。县公安局深入白家塬村积极协调水利部门改善白家塬行政村人畜饮水工程;开展技术培训4次,培训人数200人以上;慰问特困、贫困户3户、老党员1人次。县交通局为石家庄村购买核桃苗3000株,栽植新增250亩、投入3万元改善人畜饮水现状;慰问贫困户12户,每户米、面、油及200元慰问金;县司法局聘请核桃局技术人员,对群众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县统计局深入山河村,重点包抓核桃产业,改良核桃品种,建立核桃示范园;在去年中蜂养殖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养殖规模,提高效益,并提供农资帮助。团县委为界头庙村捐赠各类科普书籍,丰富群众业余生活;积极协调联系县交通局等部门实施界头庙至槐树塬村的6公里生产路维修项目。县退耕办积极加强核桃产业建设技术培训,努力组织培训100余人次;改造提高核桃园400亩,新栽300亩,其中精品园100亩;确定24户条件成熟的农户,积极发展短平快项目,全村动

员发展中蜂养殖10户200箱;全村动员发展生态鸡养殖15户1000只。县政法委积极协调小峪村人畜饮水项目,解决全村村民饮水问题;建设管理园106亩,聘请县核桃局技术员深入村组进行核桃、苹果种植技术培训、培训2次,每次培训50人次,达到每户培训1名主要劳动力。移动公司为充实村民精神文明建设,利用本行业优势在界子河村建立基站,改善群众通信、上网环境、协调争取每年度爱心助学项目,资助界子河村2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协调县武装部为榆前河村核桃园管理资助化肥30袋。协调县水务局为相里村核桃园管理资助2万元及化肥100袋。协调县农发办为高梁村核桃园管理资助5万元。协调地道站为碾子塬核桃园管理资助1万元。县统战部慰问红罗义村贫困户6户,每户发放米、面、油及现金100元,为红罗义村核桃园管理资助2万元。协调县农机局为范家卓子村核桃园管理资助5千元。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镇包扶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发展态势良好。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包扶工作长效机制,并在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改善、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低收入村发生实实在在的变化,努力让低收入群众过上富裕幸福生活,全力推进全镇包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12篇:城市低收入证明

兹有我单位(社区)居民(职工)XX(性别:X,民族:X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现居住在XX市XX县(区)XX镇(街道)XX小区XX栋XX单元XX号房,家庭共X人,年总收入:XX元,人均月收入:XX元,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

特此证明

XX单位/(村)居委会

XX年XX月XX日

第13篇:探析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

近年来,农村经济在党的富民政策作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农户之间收入的差距明显拉大。而目前,“择优扶持”的农村金融政策,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讲,出现较大的反差,使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在不断的下降,这将对低收入家庭改变现状和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应引起相关

部门的关注,并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农村低收入家庭金融需求满足现状及成因

在此,笔者仅以**市镇**县为例,选择上、中、下三个样本村,把低于区域人均收入30%以下的确定为低收入家庭标准,并对其中60个低收入家庭作为样本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三个样本村低收入家庭户,占三个村总户数的16.6%,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较调查的三个村人均收入低73.4%。2007年在调查的60户样本户中,自有资金能力不足的43户,占样本户的71.7%。其中:自有资金能力30%以上的12户,占样本户的20%,30-20%的23户,占样本户的38.3%。10%以下的8户,占样本户的13.3%。

在自有资金不足的43户中,有贷款需求的39户,占90.7 %,向农信社提出过申请的39户,占100%;其中已得到贷款的11户,占申请需求户的28.2%。贷款金额为3.7万元,占自身需求额度的28.1%,占39户贷款需求总量的9.2%;连续3年以上未得到贷款的16户,占样本户的26.7%。

根据上述情况反映出:目前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仅为18.7%,在欠发达地区的低收入家庭金融需求率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反映在低收入家庭方面:一是经营规模小,人均耕地只有3.5亩,对农信社贡献率低;二是低收入家庭有一些年龄偏大经营能力较差。还有一些自身素质、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低,风险性较大;三是自身对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小,不愿与贷款大户联保,怕自身承担风险。

反映在社会方面:主要是低收入家庭经济基础薄弱,除少部分以家族关系,组成联保获得贷款外,大部分找不到联保户,因此不具备贷款条件。

反映在农信社方面:一是信贷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有陈欠贷款,并视为不具备贷款条件;同时对信用观念较差的农户采取无期限的信贷制裁;二是择优扶持的信贷政策,对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带来较大影响,甚至出现服务盲区;三是农信社对信贷营销实行绩效挂钩责任制,信贷员在利益的驱动下,自然的选择规模较大或者回报率较高的户,使低收入的农户受到冷落。

二、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低,带来的负面影响

1.影响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这些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在难以满足的情况下,无法扩大再生产,在简单的再生产过程中,资金缺口较大的农户,只能靠参与民间借贷以2分利高息抬款,也有的靠高价赊购生产资料,这样只能是大大地增加生产成本,不但没有增加收入,反而减少收入;还有一些资金缺口较小的农户,在无法解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只能靠压缩投入,维持简单的再生产,难以实现增产增收。

2.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在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目标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最为关键的。根本目的是使农民收入整体水平得到提高,生活得到改善。而目前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率较高,而满足率却较低,贫困现状难以改变,这就加大了农户之间收入水平的差距,而且扯新农村建设的后腿,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3.对盘活不良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据调查的情况表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大部分积压在这些低收入农户。例如调查的东屏镇公和勒村,截至2007年9月末,陈欠贷款余额47万元,其中有39万元积压在低收入农户中,占陈欠贷款余额的83%。通过调查的情况看,连续3年以上未得到贷款的低收入28户,占该村有陈欠贷款户数的45%。基本上与农信社断绝了信贷往来关系。这不但对不良贷款的盘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对农信社经营计划具有较大影响。

4.不利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政策与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不对称,加之一些信贷营销员嫌贫爱富的经营思想,对低收入农户不理睬,造成拒贷户越来越多,影响贷款面的扩大,在此同时,县域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即将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虽然目前这些低收入农户对金融服务贡献率较低,在短期内通过扶持,将逐步成为优质客户,这一潜在的优势将被其他金融机构或民间融资所占有,并对今后长远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5.不利于区域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较低,虽然主要原因在于低收入农户本身,但当地农村信用社为归避风险、追求规

第14篇:农村低保申请书

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XX岁,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是XX县XX村居民。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我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在此特向领导提出低保申请,请领导体察实情,批准为荷。以下是我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

因小时候一场高烧不退引起的小儿麻痹症,未及时治疗,造成我左手严重畸形,失去了基本功能,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X级残疾,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身体残疾致使我至今未婚配,无子嗣,没人扶助赡养;加之年纪增长,其他的健康问题频繁出现,现在基本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因为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我坚信亲民爱民的政府领导能体察我生活困难之处,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第15篇:农村贫困生申请书

农村贫困生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各位院系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X,是xx级中文系5班,新闻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来自山西省晋中市一个比较偏远的小县城,昔阳县。

我们家现有四口人,妈妈下岗多年,还有一个同样在上学的弟弟,家里仅靠爸爸一人微薄的工资维持。妈妈原在百货公司卖东西,在我很小的时候,公司就已申请破产,被个人买下成为私营企业,妈妈又继续承包了一个柜台,可是只赔不赚,赚的钱还不够交租金的,而且还得半夜挤车去进货,后来由于颈椎病等一系列原因,妈妈一直待业在家,成了家庭主妇,她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

爸爸在县药材公司上班,前几年公司效益还行,可是随着近几年的发展,街上越来越多的私人药店开起来,几乎走几步就有一个,还有几家是紧挨着的。公司效益越来越差,有 的分门市部连基本的营业额都保证不了,每月只有几十块钱收入,爸爸虽然在总公司赚各个门市部的平均工资,可近几年每月也只有几百块钱收入而已,很难维持一家四口人的正常开销。有人开玩笑说,还不如别要这份工作,全家办个低保来的钱多呢。现在,公司已经难以维持,已经开了几次大会要申请破产,转为个人承包的私营公司,可是家里的情况根本不允许爸爸考虑承包公司,哪怕几个人合伙也不行。爸爸考虑自己在外面租个店面吧,也困难重重,位置不好的没人买,位置好的租金太贵。家里现在连进点药的钱都没有,这个计划自然泡汤了。

弟弟出生时被罚了好几万,为了给他办户口,又花了不少钱,已经欠债累累。他现在还在上学,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而我,每年的学费,住宿费等就药4000元,已经够给家里负担了,所以我从不买零食,能省的钱一定药省下。

爷爷已经八十高龄了,经常生病,而且只有爸爸一个儿子,大部分的重担自然就落到爸爸身上了。姥姥,姥爷身体也不好,药不离身,我们自然也要分担一部分。当然,我们没有任何埋怨,老人身体健康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了,祝愿老人们健康长寿。

我能获得国家助学金,能替家里分担一些感到很高兴,我想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不辜负任何对我有期望的人,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尽自己所能来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回报社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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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贫困申请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郭永军,是一个偏僻农村普通的农民,今年49岁,长期患病全身颤抖无力,无半点劳动能力,经多方求医,至今也未确诊,已花去家中所有积蓄,并欠下数万元的债务,平日家庭正常生活已受影响,然亲朋尚念一丝亲情,邻里且念点点旧恩,些许时日为我全家伸出援手,方能有衣暖身,有饭糊口,权且一家老小勉强度日。

家中还有二老,已年过八旬,膝下尚有两子,现家中无劳动力,08年10月大儿子因严重的鼻窦炎在渭南中心医院诊治,花费了1万多元至今依然未痊愈,不能正常干活,还需别人照料,09年8月妻子又患胆结石、梗阻性胆管化脓先后在白水县红十字会医院和渭南中心医院进行了两次手术治疗,现在也未根治,经常服药、打针,再加上我重病在床,根本无能照顾家中所有一切,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开船又遇顶头风”,回想昔日全家老小其乐融融,放眼今朝一家零乱不堪,痛在我心,然却无回天之

力,无半点办法,只有打掉牙往肚里咽,如此之痛,如此之苦,唯有我这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之人方能真切体验。

全家人的生活至今没有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这种情况可以向政府申请贫困补助,党和政府能解我全家于倒悬之中,我异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于是商量之后,我们一家六口人特向您们申请,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并向相关部门求助,想及早得到诊治,照顾好家人。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跪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3年 月日

第17篇:农村低保申请书

农村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XX县XXX镇(乡)XXX村第X组人.XXXX年XX月出生,现年XX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X年级,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土房子里,房屋是XX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XX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XX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XXXX年生,XXX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妻子,***,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女儿,XXXX年出生,早就远嫁外地,住贵州省***,曾在当地的砖厂打小工,月工资XX元。其夫,是同厂的拉砖工人,月工资XX元。她有一个女儿,X周岁。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儿子,***,XXXX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由于我和我丈夫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 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第18篇:农村入党申请书

农村入党申请书

爱的党组织:

我是一名平凡的大学生,但我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理想,农村入党申请书。在我心中,中国党是一个先进和光荣的政治组织,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坚信,中国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最根本的人生目标。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完善自我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我再一次恳请加入中国党。 中国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她作为全国人民利益忠实代表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性质,从根本上解释了她光荣的历史和繁荣的现在,也预言了其必然的灿烂未来。在生活中,只要一提到党员,人们就会想起先进。记得去年回家时,我告诉只上过小学二年级的母亲我从党校毕业的消息时,她特别欣慰,对我说我有个长辈一生特别有能力可就是追求入党一直都未如愿;在母亲心中,她的儿子才二十多岁就快已从党校毕业(也就是他马上就要成为一名党员了)这证明儿子很优秀。后来我也对那位已经退休的长辈说起这件事时,他也对我大大的表扬了一番。是的,尽管我们也常看到一些党员***分子,但是毋庸置疑在人民的心中,党员几乎成了积极分子的代名词。在人民需要帮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中国党员,入党申请书《农村入党申请书》。

在1998年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我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我是一个喜欢上进,不甘落后的人,从童年到高中时代的生活经历让我坚信中国党是一个先进集体和光荣组织,因此早在中学时代我就盼望着能早日入党。我来自一个普通而艰难的农村家庭,由于从小就不得不帮着母亲支撑整个家庭。关于过去值得一提的就是我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中相当一部分书来自学校和社会的资助,直到今天每年我还要从湖北省尊师重教联合会领取助学金。贫困让我比一般人更深刻的体会到,没有社会的温暖就没有我今天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甚至没有合家的幸福欢(转载自百分网www.daodoc.com,请保留此标记。)乐。同时,贫困也锻炼了我,从能力上,也从思想上让我更加成熟。在家里、在社会上,我学会了处理同龄人不曾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在学校,也许是因为我更懂得来之不易的学习的机会,从小学高年级起一直到高中我的成绩一直都比较突出,并且多次担任过班干部和学生干部的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让我体会到作为人应该自强不息、力争上游,同时也让我有机会跟同龄人和大人们打交道,体会到为他人着想和维护整个社会利益的重要意义。生活和周围的人们告诉我:人生的意义,正如张海迪所言,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中国党正是这样一个为全体人民某福利的政党,所以我向往加入中国党。

现在看来,上面的思想并不算得成熟。在大学这座大熔炉里,我的思想在经历恐慌和冲击之后有了新的提高。我觉得一个人独善其身并不够,还应该积极的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他人。一个优秀的人懂得要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的潜力,不仅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对周围的人关心爱护,还要切实、灵活的去带动大家都来关心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一点对我很有挑战性,而一个党员所负的责任正是这样,既要乐于为他人服务又要领导人们都来关心大家。我想,身为一个党员我就有机会相更多的优秀分子学习,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维护集体利益、坚持原则的同时做到与周围的人融洽相处;身为一个党员我就会时时告诉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深刻的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克服困难的决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9篇:农村低保申请书

1申

XX县XX镇XX村委:

为此,为我们夫妻二人享受国家对我们老弱病残的照顾,

特申请领取低保,让我们能安度晚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年

X月

X日

2申

尊敬的领导: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00七年元月二十六号

第20篇:农村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我叫,男,汉族,19年 月 生,村村民。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我衷心地热爱党,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轨制为终极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为步履指南,是用提高前辈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提高前辈出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泛博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准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的革命实践证实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挣脱受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毛泽东思惟指引下,经由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 1

民共和国。中国的建设实践证实,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走向繁荣富强。建国后,我国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轨制,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碰到过曲折,但党用她自身的气力纠正了失误,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更加伟大的历史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出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糊口水平大幅进步。

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新的历史前提下,共产党员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要襟怀胸襟共产主义弘远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难题,不怕困难;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作贡献;要耐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增强辨别长短的能力;要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果断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

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国农业介入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对新的局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很多有利前提,也面临不少难题和挑战,农业基础仍旧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旧滞后,最需要搀扶;农夫增收仍旧难题,最需要加快。作为木谷村的一名村民,今后会我更加努力地工作,当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关于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农业科技,努力进步为群众服务的本领。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理论作为自己的步履指南,用三个\"忠实代表\"指导自己的思惟和步履。果断拥护中国共产党,在思惟上同党中心保持一致,当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艰苦奋斗,在农业出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糊口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农夫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听从党和群众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守旧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听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同一,对党忠诚诚实,言行

一致,果断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团体流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果断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紧密亲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农村政策,遇事同农夫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农夫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夫群众的合法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难题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反对分裂祖国,维护祖国同一,不做欺侮祖国的事,不出卖自己的国家,不搞封建迷信的流动,自觉与一切邪教流动作斗争。只要党和农夫群众需要,我愿奉献我的一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2年月日

《农村低收入申请书范文.doc》
农村低收入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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