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

2020-03-02 11:49: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在全省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动员会暨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启动视频会

上的讲话

郑 玉平

(2011年11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在全省电力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时候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动员会,也是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启动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启动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和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省各级供电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改进供电工作,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国家电监会审时度势,对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电力供需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电力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是促进供电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希望全省各级供电企业要站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

(一)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电力工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预计到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800万千瓦、年发电量3200亿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达 2.4万公里、变电容量达1.3亿千伏安,装机容量居全国第2位,发电量居第3位。电力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全省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了坚强的支撑。但由于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电网峰谷差的不断拉大,电力供应出现了新的问题和矛盾。虽然今年迎峰度夏期间,我省通过大力实施“外电入鲁”战略,克服电煤供应紧张、发电企业严重亏损等困难,没有出现电力供应短缺的局面,但据预测,今年迎峰度冬期间我省用电最高负荷将突破5200万千瓦,供电缺口将达到200万千瓦,明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力供应都是个“紧盘子”,高峰期间供电缺口预计将达到800万千瓦,如不提前采取措施,全省将会出现电力时段性、季节性电力供应短缺的局面,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措施,超前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

要切实把省委、省政府保民生、促和谐的精神落到实处,真正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放在首要位置,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二)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推进电力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延续。一年多来,全省电力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全省电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级供电企业按照《供电监管办法》的要求,以深化“彩虹工程”为载体,严格按照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的要求,着力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供电工作,特别是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调动和激发供电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一流的行风、一流的技能和一流的管理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分忧解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办实事。

(三)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提高供电企业管理水平,切实改进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用户是企业的生命之源,服务是永恒的主题。着力提高用户满意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是赢得用户,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近年来,全省各级供电企业认真贯彻《供电监管办法》,不断加强自身管理,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减少了用户停电时间,缩短了用电业务办理时限,供电市场行为也逐步规范,全省城市和农村10千伏用户供电可靠率分别从2005年的99.92 %和 99.785%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99.96%和99.837%。在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电力短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些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我办近几年开展的供电检查和用户反映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配电网特别是农村低压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存在“卡脖子”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和居民用电中,还存在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不高的问题。二是个别供电企业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用户反映的问题消极、推诿,解决不及时。存在故障抢修不及时、停电程序不规范、用电业务办理超时限等问题。三是个别供电企业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的现象还有所存在。四是“三指定”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为了促进供电企业把用户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管理,注重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服务争优秀、企业上水平、员工提素质、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供电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开展好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核心内容就是要围绕“一个维护”目标,突出“四个保障”任务,抓好“六个落实”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一个维护”目标。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具体体现在:在供电能力上,实现配电网规划科学合理,

电网改造力度不断加大,供电能力有效提升,满足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在供电质量上,实现供电安全可靠稳定,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不断提高。在供电服务上,实现向社会公开并兑现供电服务承诺,供电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供电服务规范、便捷。在供电行为上,供用电合同公平、规范,电费电价按实结算、公开透明。

(二)突出“四个保障”任务。

1、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在正常供电情况下,保证居民用电可靠稳定,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因线路、送变电设施检修改造需停电的,必须至少提前1天告知。

2、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按实计费和收费。供电企业必须严格依据电能表的记录计算电费,不得随意分摊电费,不得加重居民负担。

3、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供电企业必须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出现电力故障,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抢修,及时恢复供电。

4、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得到报装接电。供电企业必须主动、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用电报装申请,规范提供新装、增容、用电变更服务。

(三)抓好“六个落实”举措。一是要落实电网企业及时报送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省公司要认真组织编制和适时调整全省有序用电方案,并报我办备案。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启动或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时,要提前向我办报告。各市县供电企业也要按照全省有序用电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确保电力供应秩序和居民正常用电。

二是要落实有序用电有关规定,不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各级供电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得到保证,因电力线路、设备检修等原因,而非突发事件影响的停、限电,必须事先告知,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同一线路供电的企业与居民,如需停、限电,应仅对企业实施停、限电措施。对难以分离的线路,要加装对企业生产部分的断电设施,确保居民正常用电。

三是要落实居民用电计量准确和据实收费的措施。各市、县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准确无误。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和计量装置实际记录,核收电费。同时要加大一户一表的改造力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一户一表计费的用户,要公开公平合理分摊损耗。对电能表不安装在用户产权分界处时,应公开公平合理核算线路与变压器损耗。

四是要落实保障性住房及时报装接电。各供电企业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做好保障性住房用电报装服务。要根据需要及时办理施工建设临时用电和临时用电转正式居民用电手续。对保障性住房的用电报装收费要给予优惠,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及时供电,使住户搬得进、用得好、住得下。

五是要落实人民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加强对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95598供电服务热线等投诉受理平台运维工作,畅通便民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用户投诉监督。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完善12398与95598等受理平台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明确投诉回复时限,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加强对用户举报投诉情况的分析核查处理,及时跟踪处理进展情况,建立回访制度,并适时予以通报。

六是要落实督查整改处置机制,对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为切实将专项监管行动落到实处,我办将适时对居民用电服务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并根据情况在本地区进行通报。对侵害群众利益而又不进行整改的,将依法查处。关于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我办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居民用电服务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专门制定了《山东省开展居民用电服务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实施步骤、实施时间,各级供电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具体就是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有一个有序用电方案。要落实责任,提前计划,科学调度,切实保证居民用电。必须有一份事前计划停电通知告示。要切实履行停送电提前通知义务,停电公告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合法。必须有一套故障抢修制度。要提供电力故障24小时报修服务,限时到达故障现场,及时组织抢修。必须有一套用电报装规范。要采取“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便捷方式,畅通报装渠道和流程,提高效率,合理收费。必须有一张明细电费单。要标明电价标准及计量记录、公摊用电费用等,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合理。必须有一个畅通的投诉平台。要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布95598和12398热线,并做到24小时受理投诉。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的合力。

开展居民供电专项监管行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供电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方案到位,操作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到位,检查督查到位,舆论引导到位,人民满意到位。

(一)加强领导。各供电企业要加强对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抓好落实。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办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联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东电监办输供电监管部,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具体工作。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的动态,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我办选定青岛胶州市供电公司作为示范县和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关系千家万户。各级供电企业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切实承担起供电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供电和基层员工的行为,对重点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确保“四项保障”落实到位。

(三)分步实施。在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对具体的实施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各供电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加强和改进供电工作、保证居民正常用电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让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加强配合。供电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供电企业要主动与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汇报和沟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加强对行业自律等行为的正面引导,宣传居民供电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对侵害老百姓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警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努力实现用电有保障、服务有质量、用户得实惠。

四、扎实开展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供电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供电行为,促进全省供电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引导供电企业由被动应付检查变为主动改进供电工作,变事后监管为事前规范,实现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根治供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治本的效果。我办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供电示范企业活动。

国家电监会对我省开展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十分重视,有关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我办关于开展创建供电示范企业情况的汇报,近日,吴新雄主席对我省开展供电示范企业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我们将创建工作与开展居民用电专项监管行动结合起来。

为扎实做好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我办认真总结了全省供电和供电监管的经验,按照《供电监管办法》20项监管内容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组织制定了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办法,并聘请了有关电力方面的资深专家制定了评价标准。经过半年多的筹备,在广泛征求社会和供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山东省创建供电示范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创建供电示范企业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等三个文件,采取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等严格的考评程序,计划每年在全省推出2个市级和4个县级供电公司作为全省供电示范企业,示范企业资格期限为三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各级供电企业要把创建供电示范企业作为提高企业素质、加强企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开展创建工作,不搞“花架子”,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创建供电示范企业,真正建立起持续改进和提高供电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全省供电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达到供电能力充足、供电质量达标、供电服务优质、供电成本节约、供电行为合规、需求侧管理科学的供电工作目标,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稳定的电能供给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有关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文件中都作了详细表述。希望全省各级供电企业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尽早提出申请验收,力争成为全省首批供电示范企业。

同志们,开展保障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和供电示范企业创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电力行业的使命、职责和形象。让我们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克服苦难,迎接挑战,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供电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供电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行动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

山东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材料]

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行动的几点建议

南方区域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关于深入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doc》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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