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张贴)

2020-03-02 01:28: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要求,现就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基层学校教师。

1、农村中小学教师(文科、理科、音体美):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

2、乡镇幼儿园教师: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教育、体育、艺术类等师范类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除外)或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的毕业生、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加工制造、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土木建筑、信息技术、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公共事务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4、代课人员: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教育部门聘用,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四)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农业类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五)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旅游类及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毕业生也可报名。

(六)乡镇文化站、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七)三支一扶。2012年应届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八)进村(社区)。2002年及以后毕业,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招考条件要求。

(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31日,共6天。报名地点:宁县文体广场南楼。

1、报名办法:(1)2002至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现场报名,采集个人信息并拍照。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高校推荐表》、户口迁出的持原户籍复印件(户口未迁的持生源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2002年至2011年未登记注册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报名;未注册的不允许报名。(2)毕业生只能选择招考岗位(包括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中一个岗位填报,不允许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3)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在生源县报名,不允许跨县报考。个别因婚户籍落在我县的县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择业通知书》或《报到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4)在我县服务期内的西部志愿者(须满一年以上)、“三支一扶”、“教师特岗”人员允许报考民生实事项目,“就业援助”、“社会公益岗位”服务人员不允许参加报名考试。

2、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安置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一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安置项目。

3、发放准考证。2012年7月11日至14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2012年7月1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14:00-17:00 《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按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幼儿园项目分配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三)初录、体检、公示。根据岗位类别指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

四、政策待遇

(一)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区)教育局、农牧局、文化局、卫生局、旅游局及人社局签订就业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二)从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中选拔录用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局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三)“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按甘人发„2009‟15号规定执行。服务期满后,综合考核合格者,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执行相应学历定职工资。

(四)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乡镇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执行相应的学历转正定职工资,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6622297县教体局6622464县卫生局6622409县农牧局6622132县文化局6622551县旅游局6626166

宁县考务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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