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部章程

2020-03-03 03:36: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纪律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纪律部在吕梁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领导下,隶属于学生会,是倡导学生自治、自律和维护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部门以“协助老师,服务同学”为工作宗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净化校园风气、稳定校园秩序、监督协调学生会工作”为己任。为规范部门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部门职责

(一)各种大型活动的考勤及现场秩序的维持;

(二)主干例会及各学生会部门例会的考勤;

(三)对学生干部进行监督与考核,对全院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四)组织及开展查夜工作;

(五)实行部门成员值班制,配合老师完成工作;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委员及干事若干。

第五条 正、副部长职责

(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工作制度;

(二)组织召开部门例会;

(三)及时与主席团以及其他各个部门交流学习;

(四)及时了解部门成员思想及生活动态,加强部门团结;

(五)配合主席团完成学院相关工作。

第六条 委员、干事职责

(一)认真并积极完成部门各项工作;

(二)积极思考,对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自觉维护部门利益,彼此团结互助;

(四)自觉维护学生干部形象。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七条 部门成员要求

(一)政治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时事政治,上进心强;

3、思想品德好,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基本素质要求

1、成绩优异,杜绝补考挂科。

2、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基础好。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三)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认真负责,积极工作;

2、严格分工,各负其责;

3、团结协作,相互配合;

4、客观公正,不谋私利;

5、勤于思考,开拓创新。

第八条 例会制度

1.每周二晚召开部门例会;

2.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3.无故迟到算缺勤一次,三次缺勤并屡教不改、态度不端正者予以辞退

4.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

第九条 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奖励内容包括推荐参加校、院党校学习、院优秀学生干部等有优先权;

(二)结合成员的学习和对部门、学院的贡献,给予重点培养;

(三)对部门成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其工作、出勤等方面进行记录和评分,作为年终综合测评加分依据,评分须严格遵照评分细则;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除名

1、不能按照部门既有标准进行工作,经协调后改进不大;

2、无法与同组其它成员和睦相处,有意挑起事端;

3、不服从正、副部长工作安排,工作消极,甚至有有损部门荣誉的行为;

4、没有正当理由地不认同部门规则,在培训过程中,有意不按规则进行工作;

5、承诺的任务,无法完成,且没有提供合理解释;

6、成员不得私自利用本部门的名义营私,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并上报学院团总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生命科学系学生会纪律部所有成员。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纪律部全体委员会议决议后补充和修改,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吕梁学院生命科学系学生会纪检部。

吕梁学院系学生会纪律部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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