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通知

2020-03-03 22:27: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通知

各系:

通过各方积极努力,8月10日我校办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已经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批准,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二、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第一步:各系负责通知本系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库中的学生,如有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询问生源地资助中心(各地市资助中心通讯录在OA上下载)是否截止办理,如果未截止,请学生本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站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表》打印2份,并按照填表说明前往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盖章;

第二步:各系发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学生本人填写并核对后交回各系,各系核对无误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工部办公室审核盖章,并于8月12日前通知学生领取或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学生,由学生本人前往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注:此表一式两份,见证人一栏按照当地资助中心要求填写);

第三步:申请贷款学生持以下材料前往生源地所在区(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1.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

2.盖章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见附件);

3.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学生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步:学生本人在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完毕后,报到时持受理证明及贷款合同前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在生源地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办理入学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并严格依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于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予审核盖章。

2.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须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工部于8月11日、8月12日有专人值班,请各系于8月12日前将本系贷款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报学工部审核盖章,并尽快通过邮局特快专递等形式寄给学生本人。

3.鉴于我省部分区(县)此项业务已经停止办理,请各系做好未成功办理贷款学生的思想工作。

附件:《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生源地贷款通知(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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