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试点工作

2020-03-02 00:36: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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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促进“强富美高”新亭湖建设,全面改善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区政府决定从2017至2019年开展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码头、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含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达到全市领先;打造135公里绿色廊道,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成为展示“美丽亭湖”形象的景观带和风景线。

(一)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建成用地外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绿色通道,完成出市通道绿化提升。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做到“八无”,即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本

—1— 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做到“五清三化”,即清除垃圾、清除非法堆积物、清除非法搭建物、清除非法种植物、清除违法广告设施,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和发布全部合法,做到安全、美观。

(三)内河干线航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60米的绿色通道(包括城镇段30—60米,乡村段20—30米范围);干线航道两岸和交通船闸管理区域、水上服务区存在的“脏乱差”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实现“三无两洁”要求(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全区内河干线达标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内河干线航道城区段打造成城市宜居、亲水和文化走廊。

(四)港口码头。公用港口码头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完成,主要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以上。港区环境做到“四无六净”,即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五)铁路。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做到“六无一有”,即无违法私搭乱 —2—

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做到美观、整洁。

二、主要任务

(一)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迁移非法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实施机耕道搭接公路的路面硬化等。严格桥梁隧道等设施保护措施,取缔并控制公路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2017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和垃圾箱、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非法占用挖掘公路;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安全视距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区农作物等种植物高度。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设置,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实施公路沿线建筑

—3— 物立面整治。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行为,积极推进电信、电力等管线采取地埋方式设置。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

3.保障交通畅通。清除占用公路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行为,迁移马路市场,规范路侧集中经营区和停车场,对集镇段环境、破损建筑进行清洁整理。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改造。加强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加铺转角建设。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设置。清理违法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广告,取消影响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泊位,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6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改造,完善咨询服务设施。2018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搭接道口。

(二)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2017年7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17年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及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 —4—

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非法搭建物。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对全区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和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城市出入口、互通枢纽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景观,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

3.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年底前,对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对破旧屋顶进行整修。对高速公路上跨桥防落网进行整修,对涂料剥落的上跨桥进行重新涂装。

4.清理规范广告设施。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全面拆除穿跨越高速公路桥梁等设施的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间距要求,减密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数量;对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导致进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设施予以迁移;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

(三)内河干线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航道洁化。清除内河干线航道垃圾,清理碍航设施,清理非法违章建筑。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干线航道内船舶停泊区域存放的生产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航道两岸厂矿企业、居民排放、丢弃的砂石、泥土、废矿、建材等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和

—5— 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70%;治理船舶乱停乱靠,清理非法靠泊点;治理农户、渔民布设的侵占航道的基桩围网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跨河桥梁;整治不达标的跨河管线;清理清除航道上的沉船、暗桩等;修复破旧临跨河建筑物外观。完成对达标干线航道局部严重损毁护岸进行修复;完成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和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2019年6月底前拆除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两侧违章建筑等;拆除航道两岸及临跨过河设施上的非法标志标牌,规范、更新助航、导航、安全标志标牌;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内河航道非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清理废弃不用、不符合规范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清理两岸污水排放管线等。

2.加强航道绿化。2017年底前,完成境内26公里内河干线航道绿化提升方案设计,选择试点航段打造示范工程,并总结经验。2018年底前,对内河达标航道局部严重损毁护岸进行修复;对重点达标干线航道两岸绿化缺口进行补植,绿化损毁地段进行修复;完成重点达标航道两岸绿化缺口地段的补植及绿化损毁地段的修复。2019年6月底前,完成内河干线航道绿化、景观等进行提档升级,确保全面绿化到位。未达标航道在建设时按照绿化要求执行。

3.提升航道美化。2017年底前,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交通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景观规划,2018年底前完成实施。2019 —6—

年6月底前重点推进干线航道城区段整治,打造城市示范景观带、旅游带、居住走廊、休闲和文化走廊。2019年12月底前,科学界定内河干线航道两岸绿化范围,明确绿化责任,探索通过示范工程建立内河干线航道绿化长效管养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养护标准和实施标准。

(四)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2017年,全面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动。对《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确定的省干线航道网沿线上的非法码头,各属地政府要采取关停、拆除、搬迁、回收补偿和规范提升等方式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实现规范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依法取缔一批对生态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非法码头。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非法码头一律停止作业;2018年底前,完成规范提升、搬迁或拆除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成,开展生态修复。

2.加强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港口码头全部限期整改。2017年底前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应根据建设条件合理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列入全省重点港区名录的所有散货码头全部达到环保要求;各类港口要按照《盐城港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具备港口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垃

—7— 圾接收能力,建立接收、转运、处置公共运行机制;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相关码头全部整改到位。

3.提高港口绿化水平。建立健全港口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规章制度,深化港区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改善港区生态环境,减少裸地扬尘污染,及时补植绿色植物。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工程,着力提升港内绿化质量,优化港区生产生活环境。

4.美化提升港容港貌。做好货物堆码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货物标准化、规范化堆码苫盖,车辆和流动机械定置化摆放,工作车辆与生产流动机械分置,组织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清洁。推进交通警示、警告、告示、公告、监控等设施美化改造,利用筒仓、围墙、主要建筑物、大型岸壁机械主要立面提升文化景观。环卫设施完好无损,污水、垃圾接受等保洁区域内无暴露积存垃圾污染物,垃圾日产日清。2017年,严格执行省里制定的港容港貎提升评定标准,全面开展港容港貌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列入全省港口重点港区港容港貎提升改造达标率达到100%;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港口港容港貎提升改造达标率达100%。

(五)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同步推进在建铁路环境整治工作。在建铁路由各相关部门和沿线各大块按照本方案整治要求,结合建设进度,同步推进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江苏省 —8—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标准》、《江苏省铁路沿线绿化工程实施标准》的要求,做好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长效管理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2月—7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调查摸底,编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书与分解表,制定具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示范段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2019年5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区有关部门指导督查环境综合整治进展。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现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全面改善,非法违章建筑全面清除,综合环境全面提升。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补缺提升,总结评估,验收巩固,制定长效管护方案,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大块和区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区交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细化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承担决策职责,研究确定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

—9— 境综合整治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处理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协调,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定期编发简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照“区级推进、属地负责、部门指导、乡村联动”的原则,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涉及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各大块:负责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交通干线用地红线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2.区交运局:负责指导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内河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推进交通干线用地红线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交通干线沿线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及时处置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4.区水利局:负责交通干线沿线河流湖泊范围的水岸或堤坝码头、行道树等环境整治,负责协调推进水利管辖范围内航道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编排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方案。

6.区环保局:负责协调推进水源保护、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10—

7.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区城管局: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干线沿线的店外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堆放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9.区农委:负责协调推进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方案制定和建设管理。

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交通干线沿线非法发布广告行为的检查处理。

11.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推进交通干线沿线两侧有碍观瞻的坟地迁移工作。

12.区文广新局: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整治中的舆论宣传,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13.区政府督查中心:负责“五项行动”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14.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相关执法工作法制保障,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制定长效管理规定。

15.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16.相关高速公路公司和高速路政大队:负责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7.供电、通信、广电、自来水、燃气等部门:负责整治沿线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所属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整治。

(三)强化推进落实

—11—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制定“五项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年度目标,落实时间要求,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大块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政策导向,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经费,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大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指导,引导沿线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城乡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各大块要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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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盐城亭湖区食品安全

东区街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

凤桥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调查表

小班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盐城亭湖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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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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