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5:06: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东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保健食品稽查专项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保健食品稽查工作,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突出问题,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菏食药监稽【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保健食品日常稽查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模式,解决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稽查专项行动,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食安全。
二、稽查工作对象及工作内容、重点
(一)稽查对象
全县所有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二)稽查内容
根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重点检查企业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供货商及产品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
1 或者票据;产品台帐;从业人员体检情况;储存环境;店内宣传。
(三)稽查重点
1.经营企业资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货商资质;产品的生产单位是否是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单位或其委托生产单位等。
2.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经营过期的保健食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供货商、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验收情况等相关内容。
3.规范宣传情况。重点检查店内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手册、张贴的各类广告、宣传牌等)是否经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功能;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0 月22 日至2011年11 月3日)按照市局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食品稽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迅速行动,开展保健食品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1 年11 月5 日至2011年11 月16日)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重点和内容, 2 严格执法,围绕专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稽查专项工作,在辖区认真梳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避免出现监管漏洞或盲区。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1 年11 月16 日至2011年11 月23日)认真总结和梳理经验和不足,并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保健食品稽查专项工作总结上报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保化科。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稽查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分解目标,细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稽查专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
(三)加大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务必将本次稽查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发现重点案件,限时督办,及时曝光。通过此次专项工作督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加大宣传力度,树食药监良好形象。加大稽查专项工作宣传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稽查专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推进稽查专项工作,对违法保健食品形成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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