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2020-03-03 06:46: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停 车 管 理 服 务 协 议 (编号: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业委会或履行业主大会职责的机构):————————— —————————————————————————————————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zz大道路口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zzz06327;企业资质证书号:中建物字第[2001]zz号 法定代表人:

zz

联系电话:

zzzzzz6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zz花园

号车位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车位

坐落位置: 中山市东升镇zz大路(街道) ———号 第二条

甲方代表本物业业主大会签订本合同,本物业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乙方为本物业业主大会选聘提供物业管理的企业。 第三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

(一) 日常服务

1、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4、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5、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

1【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

12 【日】、【月】检修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垃圾日产日清。 第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及甲方的同意,其收益主要用作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第六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车位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小车库20元/月(包括共用水、电费)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从

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前5日。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到2006年10月31日前不 作调整, 2006年11月1日后每年按暂定服务费用20%的标准调升。

2、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 按以下第⑴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甲方应将

欠缴的名单予以公布,并督促其缴交,乙方可采取单方面终止服务的措施,并依法有权向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追讨,其追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协调催收、禁止车辆进入小区、委托律师发函催收、提起诉讼等,直至业主清偿全部拖欠的服务费、滞纳金为止。乙方有权要求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赔偿其为追索欠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邮寄费、车旅费等。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80%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15日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4、业主所缴交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保管义务,如车辆发生遗失或损坏,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第十二条

本物业按以下第

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车位人按购车位款的 2 %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代表或业委会监督。资金按5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按年度结算,其使用记帐到户,分摊到户。

2、

3、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为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十四条

本物业按以下第

种方式筹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3.

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内物品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向业主公布《停车场管理规定》,督促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遵守。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审议乙方制定的各项车场管理制度,没有异议的应当督促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遵守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交给乙方管理的车位、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 返修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8、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按位停放。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将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送甲方审议,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协商;

3、编制物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当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甲方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

(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十五条第

(二)项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第十七条或乙方根据第十六条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甲方应当制止,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限为

年。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9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管部门存1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一:《zz花园停车管理规定》 zz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本小区秩序,保持小区安静、整洁,保持车道、太行道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正常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管理,对严重违规者,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3.禁止2吨以上货车、大客车和出租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进入。

4.本小区车场实行ID智能系统管理,车辆进入小区时必须主动刷卡,或向管理人员索取临时停车卡刷卡进场。

5.小区出入口车道实行摩托车、小汽车道分道通行,摩托车禁行小汽车通道,小汽车禁行摩托车通道。

6.禁止车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若乱停乱放处以10元罚款。

7.本小区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定位(摩托车不固定车位号,需按指示停放在指定位置),其它车辆不得占用;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缴停车费。

8.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五公里/小时,禁止在本区内鸣号,违者罚款10元。9.凡进入小区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上,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10.进入小区车辆,严禁停放在行车道路(消防通道)上,以免阻碍小区消防工作开展。 11.严禁在小区车场内进行洗车、换底油等活动。

12.停车场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停放。

13.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4.车场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若发现从重处罚。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地上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停车场地管理服务协议

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停车管理协议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小区机动车辆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央央春天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停车管理服务协议.doc》
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