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03-02 16:39: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1-07-12

中共保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立学

今年4月份以来,保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组建9个工作专班分别由9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为其两个月的走访调查、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在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纠偏、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以期有效服务领导决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各乡镇、县直各涉农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专班监督检查来看,近三年来,虽然我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方面工作力度较大,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报冒领资金问题时有发生。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如在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中,我们通过对购买2台以上家电产品农户进行逐户核查,发现存在经销商和农户串通,虚报冒领、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现象。在调查中职学生补助政策落实中,发现承担政策兑现的中职学校对提前退学、辍学、就业的学生不是及时主动上报名册申请减少资金拨付,而是故意隐瞒事实,截留财政划拨的补助款。在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中,原县劳动和就业保障局在2007年至2009年,采取重复申报参加培训人员的方式,套取就业培训补贴39450元(2010年已处理)。

(二)少数项目资金存在挪用现象。部分基层单位为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应,存在未经审批即自行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的现象,如两峪乡、龙坪镇将个别村危房改造等部分项目资金进行捆绑使用,改变了资金用途。环保局在落实村庄连片整治项目政策时,未按要求实施项目,将上级下达的垃圾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补助给农户用于开展庭院绿化。

(三)增加农民负担苗头亟待遏制。部分单位对农民负担问题重视不够,如在落实新农保政策中,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县人社局不经公开招标,私自指定农民群众定点照相单位,从中收取赞助费,迫使定点照相单位及其委托照相单位(个人)将照相费用从过去的10元/人涨为15元/人,加重了群众负担,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之中。

(四)非法占有侵民利问题依然存在。尽管我们近年来查处了一大批基层党员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了公开处理,但是仍有个别村干部心存侥幸非法占有惠农资金。如今年我们查处的某村支部书记刘某非法侵占案,刘某在为该村复员军人屈某代办申领优抚款手续时,将镇民政办核发给屈吉军的优抚存折据为已有,并于2008年元月至2011年元月先后取出现金1万余元供自己使用,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之处分。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根因

(一)法纪观念不强,思想认识模糊。一些部门、单位在贯彻减轻群众负担、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各项规定中,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积极,行动上不能同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小团体思想占了上风,没有意识到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事关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甚至错误地认为,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巧立名目多收点费和截留政策资金是给地方财政分忧解愁,为经济发展多渠道筹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旦查处,至多追究单位责任,不会追究个人责任。

(二)服务理念不浓,滥用手中职权。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没有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日常为基层群众服务之中,没有把工作职务和岗位当作服务群众的窗口,而是作为权力的象征,借助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造成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甚至贪腐。

(三)财政保障不足,部门利益驱动。一是体制机制原因,在现行行政体制和财政分税体制下,尽管进行了多轮机构改革,减人减事减支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经费紧张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为了维持单位运转和保障职工工资福利,部分单位通过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增加收入。二是小团体利益作祟,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制定政策只顾及局部和个人,没有从全局着想;有的为给自己出政绩,不切合实际地乱上项目、铺大摊子。三是满足违规开支的需要,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的收入除一部分纳入财政专户外,其余则入了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接待费用、职工福利等支出。

(四)监管不够到位,惩戒教育不力。一是工作力度不强。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逐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齐抓共管,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工作看,工作力量仍显单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监管层面狭窄。二是监督管理不力,现行管理部门都是本级政府的组成、直属部门,尽管在工作上有明确的分工和管辖范围,但由于违背政策乱收费或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对象大多是其系统内二级单位或基层人民政府,对出现的问题一般仅限于提出整改建议,至于整改结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没有硬性规定。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很多情况下,当执纪执法机关查处部门乱收费和截留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问题时,就会出现诸如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和说情、违纪违法单位恶意抵制等一系列问题,造成只对收费主体进行经济处罚,而很少对收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更谈不上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管理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违法者起不到惩治教育的作用。

三、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以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典型激励教育、反面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群众观,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克服本位主义、小团体思想,提高以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重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改变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真正使我们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入耳、入脑、入心,生根、开花、结果。

(二)加大纠偏查处力度,着力构建“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地各单位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式、拉网式明察暗访。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作用,随时就地发现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逐个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纠正,要督办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实行时间倒排、责任倒查、销号解决,确保情况查清弄明、问题彻底纠正、责任追究到位。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同一部门或系统及其二级单位多次因不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被查处的,要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处理,督导发案单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针对在拉网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强农惠农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资金公示制、惠农政策监督卡和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惠农资金专户管理制、惠农资金备案制、惠农政策落实无差错双向承诺制、涉农部门配合协作管理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监督制、惠农资金县乡村三级监控制、惠农政策资金监管绩效考评制、惠农资金落实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形成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大监督”格局,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大体制改革力度,着力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坚持职设编定岗,推行人员、职责、经费相一致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精减机构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财政支出。要进一步深化收费管理体制改革,压缩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明确收费依据、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从源头上堵塞收费渠道。要进一步深化税费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的财政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两当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定稿)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清查方案

滨海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农业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报告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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