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入学需5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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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入学需5种证明

2008-08-13 10:43:19来源:秦皇岛晚报本报讯(通讯员王雅俐记者唐晓辉)昨天,记者从海港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海港区中小学招生时间确定为8 月17 日至22 日,农民工子女入学需出具5种证明,四川地震灾区正常适龄儿童入学将给予照顾。

据了解,今年海港区小学计划招生5770 人,中学计划招生7770 人。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 日前出生)的区内正常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中小学在招生过程中均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小学一年级按照“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坚决禁止择校”的原则招生;中学一年级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公办学校坚决禁止择校”的原则招生。各校将严格按照计划招收本施教区新生入学,班容量小学坚决控制在45 人以内,中学坚决控制在50人以内。招生工作结束后,8月22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农民工子女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并出具5 种证明:(1)父母双方所在务工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协议(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2)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3)居住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协议等;(4)父母双方及子女的原籍户口证明;(5)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小学一年级需出示学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并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如遇特殊情况,转学证明或联系函不能及时开具的可在一个月之内补齐。)在海港区投资100 万元以上的域外投资者子女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同时出具以下证明:(1)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税收登记证;(2)区招商部门出具的投资者子女入学证明。

孤、残和享受低保的正常适龄儿童入学,按有关政策予以减免相关费用;四川地震灾区正常适龄儿童入学将给予照顾。

新乡农民工子女上学~~~注意啦!!! (2011-06-14 17:02:27)转载▼

标签:卫滨区

教育主管部门

小学

子女入学

二十中

教育

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他们的子女上学问题,我市近日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当中专门针对这部分人群作了详细规定。市教育部门通过前期调查,目前已经确定了市区21所初中和25所小学一共49所公办学校作为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指定学校,这些学校大都分布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到所居住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详细咨询,送子女选择最近的学校进行就读。这些学校已经作好了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招生的日期为:初中为6月8号到7月3号;小学为8月10号到8月25号结束。

初中指定学校有:

四中(十中北校区)、五中(铁路高级中学西校区)、外国语学校、七中、九中(二中西校区)、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二十二中南校区)、十八中、二十中、开发区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洪门初中。

小学指定学校有:

二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第三实验学校;

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

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

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 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

开发区西台头小学。)

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玉宇——(对于农民工子女 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 去办理一些手续 同城同待遇 不收取任何的择校费 不收取任何学费)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凭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经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学校其他城市学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制度

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报

农民工子女入学办理

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入学经验材料

农民工子女城市入学状况调查报告

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公司证明

中心小学农民工随反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农民工子女调查报告

关爱农民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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