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2:57: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电梯定期检验程序:
一、申报检验(办理部门:业务室0377-63105033)
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使用单位应安排该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向我所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使用单位报检申请表(一式两份),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和电梯操作人员证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操作人员操作的电梯)的原件,和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操作人员证件复印件(显示人员基本信息、证件有效期、聘用单位的聘用人员有效期);
3、上一年度或报停前的检验报告原件;
4、使用单位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原件,和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
5、使用周期满两年的限速器,需要提供限速器合格校验报告,且签字盖章齐全有效、内容真实完整;
6、维保单位所维保电梯的自行检查合格报告,且签字盖章齐全有效、内容真实完整;
7、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检验费用。
二、业务受理(办理部门:业务室)
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业务室受理使用单位检验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分配到相关检验室。
三、现场检验(办理部门:检验室)
检验室在接收到检验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验,并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使用单位。因使用单位原因致使特检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进行现场检验的,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定期检验。
四、领取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办理部门:业务室)
(1)申请单位在完成检验10个工作日后,到我所业务室领取检验报告。
(2)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持检验报告和电梯注册登记手续领取《电梯使用标志》。
五、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使用单位整改后应重新申报定期检验,申报、受理、检验、领取程序同上。提供报检申请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检验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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