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0-03-03 15:38: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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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深化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业部《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清理整治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着力构建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彻底清理甲胺磷等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营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 1

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全省无公害生产基地县无公害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销单位违法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的监测、监控。

四、整治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农药产品质量与标签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乡村经营门店等重点区域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标签违规及重点产品的质量抽检。一是严查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不合格标签。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严厉查处产品标签不规范,夸大药效,误导农民行为;三是对重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对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标签严重不合格、涉嫌有效含量不足或可能添加违禁成分的农药产品重点抽检,确保违规、违禁农药不漏检。

(二)组织专项抽查。一是对“三剂”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严查种衣剂、水稻壮秧剂和土壤处理除草剂质量和标签。二是对杀

虫剂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坚决杜绝国家禁限高毒农药的使用。三是对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四种作物用药进行专项抽查。

(三)查处大案要案。坚持重点打击与专项抽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组织精干力量,明查暗访,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联合有关部门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机制,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行为。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去年对省内农药经营单位和网点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将农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名单。加大对合法生产和经营企业宣传力度,对在历次农药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和标签均合格的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妥善处理农药安全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农药安全事件,保障农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对发生的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积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的农药药害事故,及时组织专家鉴定,科学指导农民采取生产补救措施。同时要加强农民安全用药技能培训,推进专业化

统防统治,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六)落实属地责任。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继续实行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同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信息,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细化实施和推进方案,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起由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业务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六、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加强学习,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时间安排:3月1日—3月底。

第二个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利用各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适时启动整治行动,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农药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禁限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农户农药合理使用技术水平;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农药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基地农残监测。时间安排:4月1日—10月底。

第三个阶段:检查评估,总结提高。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认真总结。主要总结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底。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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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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