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信托行业会计比较(材料)

2020-03-02 16:40: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银行与信托行业会计比较

一、银行会计与信托会计的概念

银行是以经营存款、贷款为主的金融企业。银行会计反映的内容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存款和贷款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活动,它是实际资金的流动,但随着实际资金流动的,并非资金所有权的转移,而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而且存款的吸收与偿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引起货币资金的实际流动,其本体(本金)的价值(货币金额)是始终不变的,而其增值部分则统一采取利息的形式,即吸收存款必须支付利息,发放贷款将取得利息收入,存款和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形成银行企业存放款业务经营利润的来源。

信托是指人们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由一方委托另一方管理和处理自己的财产或资金的行为。信托建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财产所有人和对财产进行管理的人之间必须相互信任;二是必须有双方对某项财产进行信托的约定。按照国际惯例,这种约定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信托投资会计以反映公司进行中长期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信托投资、委托投资,并相应吸收信托存款、委托存款等业务活动为基本内容。对外投资活动引起货币资金的实际流动,其原始投资的价值则可能发生变动(大于或小于收回投资的货币金额),但委托投资的价值的增减以及取得的收益(实业投资的利润、股票投资的股利、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都与金融企业的损益无关,因为委托投资业务的收益是来自于委托方的手续费收入。金融企业开展信托投资引起的货币资金的实际流动,则与工商企业基本相同。

二、银行会计与信托行业会计的比较

(一)核算对象的不同

1.银行会计的核算对象跟一般的工业企业会计是一样的,具体对象就是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利润。也就是银行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过程中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来核算、反映和监督银行资金的筹集与分配的增减变化过程和结果。

2.信托行业会计的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受益人权益、收入、费用和信托收益。需要强调的是,这六大要素的主体是受益人,不是信托投资公司。

(二)账户设置不同

1.银行企业办理存贷款业务,一般应设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应收利息”、“贷款”等资产类账户和负债类的“吸收存款”、“同业存放”、“应付利息”账户以及损益类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等账户进行核算。

2.信托投资企业应设置的账户,一般应设置“代理业务资产”、“应收手续费及佣金”、“应收利息”、“贷款”等资产类账户和负债类的“吸收存款”、“应付利息”、“代理业务负债”、“应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账户以及损益类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业务及管理费”等账户进行核算。

(三)账务处理不同

1.银行会计

(1)银行存款业务的核算。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用于金融经营是银行的一种主要业务。有关企业、个人存入现金和支取现金所存现金,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业务和进行账务处理。

A.吸收存款的账务处理。银行业务必须双人临柜,银行柜台收款员收到所存款项及客户填写的一式三联的缴款单,审核无误后办理存款事宜。收款员先审查凭证日期、账号、户名等要素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有无涂改迹象,接着当面点收款项,先点大数,再清点全部细数,收妥款项后在三联缴款单上加盖名章,明确责任。

会计根据已经收讫的缴款单第二联记入客户的分户账(若是首存,多一项根据此存款凭条编排账号的工作;如实存折户首存,还有开立存折的工作)。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或定期存款)—xx户 B.支付现金的账务处理。付款员应在每天营业时间开始前,向库房管理人员领取一定数额的备付现金,准备用于营业时间的现金支付。领取现金同时,双方都应当将领取金额在各自的“款项交接登记表”中登记,并相互签章证明。同时,复核人员应当对领取的金额进行复核,实现共同验收。

支取现金具体分为存折户和支票户两种,存折户支取现金时,应填写取款凭条连同存折一并交银行会计部门记账后,送交出纳部门凭以支付现金,同时退还存折;支票户支取现金时,应根据留下的现金支票,将其代替取款凭条,据以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或定期存款)—xx户

贷:库存现金

C.现金收付的结账处理。每天营业终了,收款员应将当天所收现金金额与“现金收入日记账”的合计数、现金总账的借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然后填写入库票,登记“款项交接登记薄”, 将现金交库管员审核入库。

每天营业终了,付款员应将当天领取的备付金额总数,减去剩余现金,倒挤出实际支付现金总数,与“现金支付日记账”的合计数、现金总账的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然后填写入库票,登记“款项交接登记薄”,将剩余现金交库管员审核入库。

D.利息计算的账务处理。定期存款采用零存整取的,可采用月积数计息法,即根据分户账的存款余额,按月计算月积数。支取时再求出累计月积数,乘以月利率即得利息。中途客户要求结清,不论存期长短一律利息随之结清。当储户要求结清时,完成各项手续后,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xx户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

若每年6月30日结息,根据利息清单的合计数填制活期存款科目汇总传票进行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利息支出

贷:吸收存款—xx户 (2)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利息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中,偿还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称为短期贷款;偿还期限在两年以上五年及五年以内的称为中期贷款;偿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称为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银行的主要经营品种。它的利息率低,收益少。但是流动性强,风险小,便于监督管理,保持合理的比例有利于维持金融企业的资金周转。

①发放、收回短期贷款的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本金)—xx户

贷:吸收存款—xx户

②贷款利息的计算。贷款利息分为定期结息、利随本清两种。

a.定期结息的核算。应收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30。应在计算贷款利息后,编制“计算利息清单”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应收利息而未收到时: 借:应收利息—xx户

贷:利息收入 收到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xx户

贷:应收利息—xx户

b.利随本清的核算。我国采用单利计息,从贷出的当天起息,偿还贷款日不计息,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同上 根据计算各借款人的利息,编制传票全部转入“应收利息”账户。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xx户

贷:利息收入

然后根据计算按照借款人编制贷款利息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为支款通知,另外两联分别作为代替转账借方和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支付。

借:吸收存款—xx户

贷:应收利息—xx户

③收回短期贷款的账户处理。贷款到期,贷款单位主动归还,应由贷款企业提交转账支票等作为还款凭证送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借:吸收存款—xx户

贷:贷款(本金)—xx户

利息收入

(3)银行结算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经营存款、贷款业务的同时,还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结算按货币收付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现金结算、转账结算。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欧诺个付款单位账户将款项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银行和客户在办理结算过程中都必须遵循结算原则,包括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2.信托投资会计

(1)委托存款的核算。委托存款是信托机构吸收的,委托人所存入的用于发放给指定受益人、项目、用途的资金。其属于贷款基金性质的存款,为相应委托贷款的保证金。

①存入委托存款的核算。委托人和信托机构办理委托业务后,双方签订“委托存款协议书”,表明资金来源、金额、期限及双方责任等。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业务负债—xx单位委托存款

②委托存款利息的核算。委托存款在未发放委托贷款和进行委托投资之前,信托机构应向委托人计算并支付利息,而发放委托贷款和进行委托投资后,则不再计息。

借:利息支出—xx委托存款利息支出

贷:代理业务负债—xx单位委托存款 ③支取委托存款的核算。委托人对于委托存款随时可以支取,但已发放委托贷款后,在收回贷款之前不能支取。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业务负债—xx单位委托存款

贷:银行存款

(2)委托贷款的核算。委托贷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对象、项目、用途、期限、金额、利率而发放的贷款。委托贷款的发放必须有与之对应的委托贷款作为资金来源,并且贷款额不能超过存款额。

①委托贷款的发放。委托人委托信托机构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将贷款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信托机构,通知中写明借款单位、贷款项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等。委托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如果委托人要求信托机构对贷款承担经济责任,在贷款到期时负责收回,则信托机构应按信贷程序审查,经批准后方能贷出。信托机构审查无误将发放的贷款通过开户银行转入借款人存款账户。其分录为:

借:代理业务资产—xx单位委托贷款

贷:银行存款 ②收取手续费的核算。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发放贷款应收取手续费作为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若按照存贷利差收取手续费,则在按季收取贷款利息时一并收取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手续费及佣金—xx单位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③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委托贷款到期,由信托机构负责收回贷款的,应通过借款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人账户收取。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业务资产—xx单位委托存款

若收到贷款后终止委托行为,将委托存款和利息划入委托人的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业务负责—xx单位委托存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3)信托存款的核算。信托存款一般为定期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①存入信托存款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业务负责—xx单位信托存款

②信托存款计息的核算

借:利息支出—信托存款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应付xx利息

③信托存款到期的核算

借:代理业务负责—xx单位信托存款

贷:应付利息—应付xx利息 利息支出—信托存款利息支出

(4)信托贷款的核算。信托贷款是信托机构运用其自有资金、吸收的信托存款及筹集的其他资金来源自主发放的贷款。信托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信贷原则、条件,并对贷款的发放程序进行审查。

①贷款发放的核算。首先要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信托机构对借款理由、项目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查后方能办理发放手续。贷款发放后应将资金转入借款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业务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②信托贷款计息。信托贷款的利息按季收取,采用计息余额表计算积数后计算利息。其利息从借款人在银行的账户上收取。借款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其不足支付部分作为应收利息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应收利息—应收xx利息

贷:利息收入—xx利息收入

③贷款收回的核算。信托贷款到期,应及时收回。采取由借款人签发支票、还款凭证等方式办理贷款收回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业务资产

应收利息—应收xx利息

贷款到期如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则应转作逾期贷款并按规定比例计收罚息。

(三)其他方面不同

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职能,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起间接金融作用。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制约。

2010级会计6班 姚立立

行业会计比较教案

银行借款与信托借款比较

行业会计比较课程设计报告

行业会计银行会计作业

行业会计比较 A卷(附答案)

信托计划与基金专项资管计划比较

银行信托受益权

信托行业调研报告(版)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

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比较之我见

《银行与信托行业会计比较(材料).doc》
银行与信托行业会计比较(材料)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