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

2020-03-03 17:00: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常用物资的采购

1、采购计划的拟订:行政办公室库管文员每月10日前完成物资库存量核对,统计库存低于储备量的物资,并拟订月采购计划,交行政办公室主任。

2、计划审批与采购:行政办公室主任将采购计划报分管后勤副院长审批,按月将物资计划采购到位。

3、物资验收:行政办公室库管文员验收货物必须认真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及有效期等。同时还要认真核对审批计划和实物、发票与数量是否相符。如发现数量不足,质量不好,规格不符,品种不对时拒绝验收,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4、物资入库与挂账:采购人员每月必须及时将发票或随货同行交财务部审核及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财务规定办理挂帐和报销手续。

(二)非常用物资的采购

1、各科室所需的非常用物资,必须填写非常用物资采购申请表,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报后勤副院长审批后,价值超过1000元的,需经后勤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再交行政办公室落实到位。

2、行政办公室按领导审批计划及时采购,凡科室急需物资须在3日内采购到位,对不是急需的物资,安排随同常用物资一并采购。

(三)物资采购的管理

1、物资采购价格及配送企业必须经后勤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形成物资采购目录。

2、常用物资采购,是采购目录内的,须按目录采购。若不在采购目录内的非常用物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按最优惠价采购,非目录内物资1000元以内须报后勤副院长审批,1000元以上须经后勤副院长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3、严格实行物资储备量制:即印刷品不超过一年,耗材及被服类物资等不

得超过一个月的消耗量,特殊情况须经院长审批。

4、库房文员、采购人员等,必须按时拟订计划核对库存量,按计划采购、入库和挂帐,做到各负其责。

二、科室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一)计划审批与发放

1、计划申报:各领物科室每月25日前,必须将下月物资领用计划单交行政办公室,计划单中应详细注明领物名称、数量、规格或型号要求等。

2、计划审批:常用物资的计划由后勤副院长审批,后勤副院长须在每月27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划掉审核不同意物品时,须在划掉物品后面签名,并反馈到申请科室。

3、物资发放:行政办公室在收到审批计划单后,库管文员须于每月30日前,通知各科室领取物资,并按审批计划单内容发放下月物资。

(二)领用物资的管理

1、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是当月编制次月计划,按月计划领用,对每月各种物资的使用量应做出合理预算,保留足够的应急物资,每个科室物资须指定专人领取专人管理。

2、各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物资领用审批与发放程序,不得无故拖延计划的申报、审批与发放工作。

3、各科室和库管文员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借用库房物资。如特殊情况,借用科室必须填报申请,交行政办公室送后勤副院长审批后方可借用。若发现违规借物,每次扣除借物科室和库管文员工资各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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