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2020-03-03 18:24: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外来人员(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各级政府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如下:

根据巴南区农民工的构成特点,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具备相应手续者,其子女可在务工所在地学校就读,并与当地正住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一是在巴南区经商并取得经商所在地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二是在巴南区务工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人员;三是在巴南区从事其他合法工作的人员。流入巴南区城区(鱼洞、李家沱地区)的上述人员子女,可到指定学校就读。在鱼洞地区分别指定了4所小学和2所初中,在李家沱地区分别4所小学和3所初中接收上述流动人口子女 — 1 —

(详见附表)。流入到巴南区其他场镇(或农村)务工、经商及从事其他合法工作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就近在流入地学校就读。

“农民工”子女就学所需手续

上述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学校就读应具备以下手续: 1.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

2.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应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长期(一年以上)从事其它合法工作的,应提供所在地镇(街)、村(居)委会证明。

3.暂住证(街道之间的流动人口应提供流入地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地点证明;

4.户口薄。

学校审核上述手续经后安排相应班级就读,同时,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办理异动手续。

城区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基本情况表

巴南区教委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 66223793;66227010;66227009。

巴南区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基本情况表

巴南区教委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 66223793;;

6622701066227009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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