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0:01: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2011年应、往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注意事项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对2010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的改派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毕业生改派的期限
1.2011届毕业生,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办理人事代理)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两年(截至2013年6月15日)。凡办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或因就业困难而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三年(截至2014年6月15日)。
2.2010届毕业生,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办理人事代理)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改派已于2012年6月15日停止受理。凡办理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或因就业困难而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截至2013年6月15日。
3. 2009届(包括2009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改派工作已全面停止受理(参加国家项目除外)。
4.因教育厅严格控制已签约毕业研究生(包括办理人事代理)的改派,所以研究生的改派在一年的受理期限内时要经过教育厅严格审批。按灵活就业等形式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两年内的改派原则上不受限制。
5.超过改派期限的毕业生如需再调整单位,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二、改派所需材料
1、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派遣至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提供原派遣单位同意改派的有关证明,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提供原就业协议书(包含空白协议书)。
2.改派申请(在http://job.yau.edu.cn下载专栏中下载)。改派申请需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留联系电话。
3.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新就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协议书或接收函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除外)。
4.原报到证。
三、改派流程
1.在受理期限内的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
2.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
3.根据教育厅时间安排,就业中心集中将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材料统一上报,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新的报到证。
4.就业中心通知完成改派的毕业生领取新的报到证。
5.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到校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到校组织部更改组织关系,即可到新就业单位报到。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择业期间只有一次改派机会,建议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等到工作确定后,再办理改派手续。
2.关于改派后档案的转发。毕业生可凭新报到证到原接受档案的单位或地址(包括未就业派回家庭来源地的)申请转发;办理了档案保留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校就业中心办理。
3.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
4.毕业生若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改派手续的,可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说明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办理。
5、就业中心电话:2332278,户籍科电话:2332072。
延安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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