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调剂

2020-03-03 21:05: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处方调剂

处方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为患者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而开具的用药指令,是药学技术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

第一节 处方概述

一、处方的性质

1法律性 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权;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和开具处方权。

2技术性 开具或调配处方者都必须是经过医药院校系统专业学习,并经资格认定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医师对患者作出明确的诊断后,在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下,开具处方。药学技术人员按医师处方准确快捷地调配,并将药品发给患者应用。表现出开具或调配处方的技术性。

3经济性 处方是药品消耗及药品经济收入结帐的凭证和原始依据,也是患者在治疗疾病,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全过程中用药的真实凭证。

二、处方的分类 按其性质分为法定处方、医师处方和协定处方

(1) 法定处方 主要指中国药典、局颁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制备法定制剂或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应照此规定。

(2) 医师处方 是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 协定处方 是医院药剂科与临床医师根据医院日常医疗用药的需要,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它适于大量配制和储备,便于控制药品的品种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每个医院的协定处方仅限于在本单位使用。

例:关于处方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处方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为患者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而开具的用药指令B处方是药学技术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C处方的性质主要表现在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D处方按其性质分为法定处方、医师处方和协定处方E处方是处方开具者与处方调配者之间的书面依据答案ABCDE解析:此题要求掌握处方的含义、性质与分类。

三、处方的组成

处方由三部分组成:处方前记、处方正文、处方后记。

1、处方前记 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临床诊断等。

2、处方正文 以RP(Recipe的缩写)起头,正文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2、处方后记 包括医师、配方人、核对人、发药人的签名和发药日期等。

例:A处方前记 B处方正文 C处方后记1以RP起头 B 2临床诊断应标在 A 3医师签名应标在 C

四、处方书写

(一) 处方书写的基本要求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 编制药品缩写名或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蠹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语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6.化学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一般包括以下过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说明与指导。

1.审核处方首先是开方医师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不同的药品是否使用规定的处方笺书写,还包括以下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量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调配药品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保存”;

(6)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7)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8)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3.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说明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以上时要特别说明;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尽量做好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药品的摆放

1.根据药品性质所要求的条件,对不同性质的药品应按规定放置冷藏、干燥处,常温以及避光、冰冻等分别保存;

2.根据药品管理法要求,分别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分别专柜加锁保存;

3.从药品价格出发,对贵重药品单独保存;

4.对一些误用可引起严重反应的一般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等宜单独放置;

5.对于名称相近、包装外形相似、同种药品不同规格等常引起混淆的药品应分开摆放并要有明显标记。

处方:对差错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原则

差错处理应遵守以下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5.认真总结经验,对引起差错的环节进行改进,订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处方:防范措施

1.正确摆放药品是一个重要的防范措施。

2.配方

(1)配方前先读懂处方上所有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有疑问时不要凭空猜测,可咨询主管药师或电话联系处方医师;

(2)配齐一张处方的药品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3)贴服药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4)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提醒配方人注意;

3.发药

(1)确认患者的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2)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说明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差错;

(3)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地说明用法并辅以服药标签;

(4)在咨询服务中确认患者/家属已了解用药方法。

调剂室工作制度

各单位按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包含相关核心制度,如:

1.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与操作规程;

2.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制度与书写规则;

3.错误处方的登记和纠正;

4.缺药登记、退药制度;

5.药品管理、领发、保管和效期管理;

6.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7.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8.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9.冰箱贮存药品管理制度;

10.输液站药品管理制度;

1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药名与处方缩写词

国际非专利名称

1.定义 药品的国际非专利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INN)是由WHO制定的一种原料药或活性成分的唯一名称,INN已被全球公认且属公共财产,也称之为通用名称(generic names)。

2.INN命名原则

(1)INN的发音和拼法应清晰明了,全词不宜太长,并应避免与已经通用的药名相混淆。

(2)对于同属一类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在命名时应适当表明这种关系。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暗示的药名。

为贯彻上述两项基本原则,可采用下列辅助原则:

(3)在为一类新药的第一个药物制定INN时,应考虑到使有可能成为这类新药的其他药物制定适宜的INN.

(4)在为酸类制定INN时,宜用含一个词的名称。在为这类酸的盐命名时,不应改变酸的名称。例如,苯唑西林(oxacillin)和苯唑西林钠(oxacillin sodium),异丁芬酸(ibufenac)和异丁芬酸钠(ibufenac sodium)。

(5)对于以盐的形式提供应用的药物,其INN一般也应可用以表示该盐的活性碱或酸。对于同一活性药物的不同盐或酯,其名称仅应在无活性的酸或碱上有差别。对于季铵类药物,宜将阳离子与阴离子分开命名,不宜以胺盐的形式命名。

(6)应避免采用单个字母和数字;亦不宜采用连字符号。

(7)为便于INN的翻译和发音,宜用f代替ph,t代替th,e代替ae或oe,i代替y.应避免采用字母h和k(见\"INN药名中的字母替换\"条目)。

(8)对于药物发现者或第一个研制和销售者所提出的药名,或在任一国家已经有法定的药名,如果符合上述原则,应受到优先考虑。

(9)如有可能,应采用词干(见附录)以表明同类药物的INN的相互关系。所列词干仅应用于相应类别的药物。不加连字符号的词干,可用于药物名称的任何部位。

中国药品通用药名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CADN)是中国法定的药物名称,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制定。

1.原料药命名原则

(1)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2)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硼砂。酸式盐以\"氢\"表示,如碳酸氢钠,不用\"重\"字;碱式盐避免用\"次(sub-)\"字,如:碱式硝酸铋,不用\"次硝酸铋\".

(3)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1)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名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2)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

(4)与酸成盐或酯类的药品,统一采取酸名列前,盐基(或碱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sorbitan laurate译为月桂山梨坦。

有机酸类药物的盐,其命名法尚需参见INN命名原则4.英文词尾为\"ate\"的酯类药,可直接命名为\"××\"酯,如fedrilate非屈酯。与缩合基加合成酯类的药亦可将××酯列后,如cefcanel daloxate头孢卡奈达酯。

(5)季铵盐类药品,一般将氯、滇置于铵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扎溴铵。除沿用已久者外,尽量不用氯化×××、溴化×××命名。与有机酸组成的季铵类药名,酸名列于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fate译为甲硫阿美铵。

(6)生化药的英文名一般以INN为准;如INN未列入的,可参照国际生化协会命名委员会(NC-INB)及生化命名联合委员会(ICBN)公布的名称拟定。其中文译名,除参照中国生化协会名词审定委员会列出的生化名词外,尚需结合药学的特点或常规使用名称拟定。如urokinase尿激酶;trypsin胰蛋白酶;adenosine triphosphate译为三磷腺苷(旧称三磷酸腺苷),不译为腺苷三磷酸。

生长素类药根据其来源和药学特点等,采用音、意结合拟定中文译名,如:somatorelin生长释素。somavbove牛亮氨生长素,somenopor猪诺生长素。

(7)单克隆抗体和白细胞介素类药。采用音、意结合简缩命名,如dorlimomab aritox阿托度单抗,biciromab比西单抗;teceleukin替西白介素。

(8)放射性药品在药品名称中的核素后,加直角方括号注明核素符号及其质量数,如:碘[121I]化钠。

(9)化学结构已确定的天然药物提取物,其外文名系根据其属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结合其属种名称命名,如artemisinin青蒿素;penicillamine青霉胺。外文名不结合物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采用音译,如morphine吗啡,amikacin阿米卡星。化学结构不完全清楚者,可根据其来源或功能简缩命名,如bacitracin杆菌肽。

配糖体缀合词根的命名采用以\"苷\"取代过去的\"甙\"命名,以便与化学命名相一致。

2.制剂命名原则

(1)制剂药品的命名,药品名称列前,剂型名列后,如indomethacin capsules吲哚美辛胶囊。

(2)制剂药品名称中说明用途或特点等的形容词宜列于药名之前,如absorbable gelatin sponge吸收性明胶海绵。

(3)单方制剂的命名,应与原料药名一致;如bumetanide tablets布美他尼片。

(4)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以下方法命名。

1)以主药命名,前面加\"复方\"二字,如compound iodine solution复方碘溶液。

2)以几种药的名称命名或简缩命名,或采用音、意简缩命名,如:glucos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paracetamol and codeine tablets氨酚待因片,caffeine and sodium benzoate injection安钠咖注射液。若主药名不能全部简缩者,可在简缩的药名前再加\"复方\"二字。

3)对于由多种有效药味组成的复方制荆,难以简缩命名者,可采取药名结合品种数进行命名,如由l5种氨基酸组成的注射剂,可命名为复方氢基酸注射液(15),若需突出其中含有支链氨基酸,则可命名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对于组分相同但比例不同的氨基酸制剂可增列序号加以区别,如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1)。对含多种维生素或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复方制剂,可参照此项原则命名,如多种维生素片(15)、多维元素片(31)。

2处方调剂

中药处方调剂

处方调剂制度[1]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规程

调剂处方差错事故管理办法

调剂处方差错事故管理办法

处方调剂过程分析报告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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