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职工个人事迹材料

2020-03-02 02:51: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基层民警风采录2013年之六 ——嵩县看守所职工刘长建先进事迹 看守所职工个人事迹材料

刘长建,男, 51岁,中共党员,1985年6月参加工作,现为嵩县公安局看守所职工。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长建同志长期在基层派出所工作。2003年,根据工作需要,刘长建同志被调整到嵩县公安局看守所,从事监区内的巡视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刘长建每两天就要值一次班,一班24小时,值班期间不仅要通过监控实时掌握监区内的情况,还要不停在监区内徒步巡视。白天20分钟巡视一次,夜间15分钟巡视一次,一天下来,仅在监区内来 。

。在监所工作的十年间,刘长建成功教育转化在押嫌疑人20余名。2010年11月份,嵩县大章镇发生一起特大恶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落网后被关入嵩县看守所。自知命不久矣的周某一度绝望到极点,经常破罐子破摔,还时常殴打、抢夺其他在押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刘长建主动请缨做周某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一有空就有意接近周某,还自己出钱为周某购买了生活用品。起初周某并不领情,又经过多次的主动接触和耐心开导后,周某思想中善良的一面终于被触动了,他拉着刘长建的手痛哭流涕,并向他倾吐着积压在心里愧疚和忏悔。从那以后,周某一直表现良好,执行死刑前,他还主动提出申请,希望捐献自己的器官,最后做一件对社会有用的事。

深挖犯罪线索,为一线民警破案开辟第二战场是刘长建另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从事监管工作十年来, 刘长建通过深挖犯罪共获取各类线索200余条,破获及协破各类刑事案件80余件,占全所深挖破案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光是破获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案件就有10余件,抓(查)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2012年9月13日,20岁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被送进看守所。他与女朋友发生矛盾后将其杀死,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拒不认罪,给调查取证及起诉工作带来极大困难。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刘长建主动向所领导请缨,并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赵某认罪伏法。于是一场耐心说教的持久战打响了。为了持续给予赵某思想压力,刘长建牺牲了自己全部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说服赵某工作上,讲人伦、谈亲情、说责任、道利害,经过半个多月白天黑夜的软磨硬泡、亲情说教,赵某被感动了,他全盘供出作案经过,并配合民警调查取证,使案件成功告破。

生活中,刘长建家庭条件比较困难。除他之外,全家人都没有工作,家里所有的经济来源就是他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收入。除了完成工作任务,刘长建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照顾家里83岁的老父亲和常年体弱多病的妻子。工作这么多年他还一直住在距县城20多里外的农村老家,每天上下班都要骑着摩托车往返于家和县城。也记不清多少年了,他风里来雨里去,忙完单位忙家里。家庭虽有困难,但他从未因此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甚至没有因为家里的事请过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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