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0-03-01 19:22: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食品科2012年工作要点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和谐、强质监”为总方针,切实加强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结合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以及确定的各类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2012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重点

2012年工作思路是:进一步提高意识,靠实责任,有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的总体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能有效结合工作有效性切实得到提高,我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二、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生产,要将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制度落到实处,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记录系统的有效使用。 二是继续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企业为注,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准入关,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质量。对新发证和换证企业要严格审核。坚持宁少勿滥的原则,消除隐患。一是对申请办证和换证的食品企业加强

帮扶,严格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审查,在现场核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上报,不迁就。二是不放松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严格执行巡查、年审等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或生产条件持续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的生产隐患。

(三)有效落实监管责任,正确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健康发展。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类记录,准确掌握和判定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引导帮助小作坊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

(四)继续深入开展全州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安排节日检查,加强对季节性产品和重点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区域和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并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高风险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季节性产品为重点,以监督企业生产行为是否违法,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做实专项检查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安排一个专项,整顿一个行业为目的。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逐步完善最终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探索、健全食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融入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去。

(五)全面完成食品抽检计划,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充分运用监督抽查这一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产品抽查,把定期监督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把季节性产品监管和确保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公布抽查信息,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曝光,后处理措施要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三、工作难点

继续深入破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难题。

四、争创的亮点工作

通过对食品审查员的培训交流,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全州食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得到加强。

五、具体措施

(一)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综合服务能力

1、继续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培训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一是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通过《食品安全法》、《审核通则》、《审核细则》的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使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行为。通过开展自查,找出不足,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从而保持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二是对以明确界定纳入监管范围的食品小作坊要通过《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使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和满足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落实添加剂使用制度、质量承诺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并加贴限售区域标志。

2、加强对县(市)局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培训。一是通过对《 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核通则(2010版)》以及相关产品《评审细则》的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对食品申证企业的帮扶工作质量,从而达到受理、帮扶、初审、评审全过程高质量、程序化运转。二是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学习,明确应属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界定的基本依据和具体条件,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了然于心,全面监管。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技术促监管,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出厂委托检验工作,积极推进监管责任制,正确引导小作坊安全稳健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帮助扶持力度,将《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限制区域销售落到实处,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其逐步向食品生产企业转换。

3、继续举办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观摩会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业务技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学以致用,科学监管,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的能力,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二)坚决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行食品生产许可流转过程中县(市)局初审把关制度。以此来带动和提高县(市)局监管员业务能力和监管积极性,同时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二是切实

落实年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充分利用年审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企业年审不得通过,年审不合格企业换证州局不予受理。三是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以促进和完善日常监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监管工作严肃性,保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检查,通过改变以往仅以巡查为主的单一监管方式,逐步建立起巡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强化“巡查与执法”并举的措施,并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进行整改的同时加大一定的处罚力度,使企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彻底改变整改不落实、查而不管的现状,严格落实质监总局的各项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局要将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各项工作首要位置。要充分认识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县(市)局负责人要主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企业督促检查。要进一步明确划分监管区域、落实监管人员、靠实监管责任。真正做到企业、人员、措施、责任四落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掌握标准,严格实施。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10)版》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在检查在对企业要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分类记录,准确掌握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对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调查、研究、掌握问题的原因,

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方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达不到生产许可必备保障条件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或注销生产许可证。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机制建设。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制度,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监管“三员”的作用,力争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发现不安全食品事故,确保有能力及时响应,及时控制风险和消除危害。

(四)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意识。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要把监管工作的重心放到基础条件差的企业上来,引导、扶持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完善生产环境和条件,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上来。州检测所要发挥检验监测技术能力和食品评审员的作用,帮助企业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帮助和督促县(市)局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局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的同时也要适当曝光典型案件。要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质量安全环境。 二0一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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