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院总结

2020-03-03 17:20: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金家庄区卫生局“平安医院”创建及医患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卫医秘[2008]31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医疗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医疗机构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现将我区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

一是成立了由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了《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平安医院”职责任务和要求。并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督导检查,切实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依据精诚服务患者,提高服务质量这个宗旨,制定了医德医风奖惩办法,杜绝了服务态度差、收受或索要“回扣”、“红包”等问题,提高和促进了辖区医疗机构整体水平的全面发展。三是各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全面启动,重点突破。

一是由区卫生局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了我平安医院创建考核评价标准。二是各级医疗机构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全面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推动创建工作。三是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内部治安专项检查和指导工作。1

(三)、整章建制,力求实效。

一是积极完善机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各医疗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加强和完善了医疗信息服务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医院电子显示屏、公示牌(栏)、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将就医流程、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相关医疗信息公开告知患者及其家属。认真落实住院“一日清单”,根据病人需要提供门诊收费清单制度。便于患者及其家属了解有关价格、收费、服务信息,解释化疑,化解矛盾。进一步发挥医疗服务中心、门诊导医台的作用,做好导医咨询服务,引导患者就医,帮助其解决就医困难。

2、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成立了医德医风检查小组,坚持每月到各单位进行医德医风检查。着重检查各单位医患沟通工作的情况及病人满意度情况等。医院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畅通与病人沟通的渠道,及时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1、开展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制度活动。医疗机构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医院创新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定期公布投诉情况,不断强化医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不断规范医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医院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消除内部安全隐患。

三是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为切实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应对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和整改。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门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

二、医患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医患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严密部署相关工作, 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金家庄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二)、加强监管,推动工作扎实进行。

为树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区卫生局进一步严格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责任心,努力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

1、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报告医疗纠纷,不得出现瞒报、缓报、谎报现象。

2、转变服务观念。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确实施治疗和护理措施,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为患者提供完善的医疗护理服务。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3、增强法律观念。随着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确立,

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基层医务人员也应该努力增强法制观念。一方面,个别医务人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基层医务人员对目前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某些没有医疗责任的纠纷中不能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形成医疗资源的不合理流失。区卫生局结合“五五”普法等活动,着力普及卫生法律知识,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努力提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法律知识知晓率。

4、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预防医疗纠纷的实际手段主要还是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个别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病案和其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等。区卫生局多次组织开展医疗安全大检查,深入乡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严格督查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把医疗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齐抓共管,建立调处责任共担机制。 一是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医疗执业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的保险费从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不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医疗收费标准。二是加强与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调委会的沟通联系,遵循“依法依德、自愿平等、尊重诉权”的人民调解原则,着力发挥调委会的第三方劝导作用,以利于缓解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减少对正常医疗秩序的干扰,防止事态扩大。三是努力形成多部门配合、协调处理医疗纠纷的新机制。按照《办法》要求加强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中的主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协

调合作,努力构建医疗纠纷协调处理新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局属各部门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马鞍山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内容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报告、处置等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大对《办法》及相关卫生政策法规、医学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营造依法规范处置医疗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的正面典型,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学习先进,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增进群众对医务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构建互尊互信的和谐医患关系。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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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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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平安医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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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医院总结

08平安医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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