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陈仲义先进事迹

2020-03-02 13:36: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人民调解员陈仲义先进事迹

奉化市莼湖镇桐照村人民调解员陈仲义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已经默默奉献了近二十年,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在他的不懈努力和个人榜样作用带动下,桐照村在综治调解方面作出了相当好的成绩,村集体曾被评为“宁波市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奉化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而他本人的事迹也获得了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肯定,获得了不少荣誉,曾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奉化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奉化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奉化市先进普法员”等。他的工作经历和人格魅力,值得我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好好学习。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必修课

陈仲义同志同很多农村人民调解员一样,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刚成为人民调解员时缺乏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工作起来十分吃力。他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陈仲义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于是,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同时,他还进入党校大专班学习农村治理,并顺利毕业。功夫不负有心人,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学习实践,真正成为了一名优秀人民调解员。

在自身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他深入村内各家各户进行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的宣传,并辅以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进行讲解分析,使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不惧劳累,急群众所急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任重而道远,对促进农村稳定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桐照村实际人口13000余,其中外来人口就有3000多,因此调解案件数量十分庞大。2010年光调解在册已有40余个案件,其它不在册的形形色色、细细

碎碎的纠纷个案更是数不胜数,调解难度大,动辄高额赔偿数额。特别是桐照村为渔业大村,村内有大型钢质渔船400多艘,网箱养殖1万多亩,海上作业生产事故、网具纠纷、工伤、海上死人等案例众多,每次调解赔偿金额几乎都在20万以上,甚至达到百万,经常涉及农民工、跨区域等问题,工作更加复杂,有时甚至自身安全也受到威胁。但陈仲义同志不惧困难,急群众所急,几乎没有休息日,东奔西走进行调查,日以继夜地忙于调解工作。他经常忙得连在家吃饭都不能顺利吃完,总有群众找到家中来要求解决纠纷,用一饭三吐哺来形容也不过分。根据镇综治办的要求,他十分规范地进行调解工作,每一起调解案件都登记在册,有规范的协议书制作,有专人档案保管。

三、不惧困难,动情晓理,依法调解,主持公道

调解工作是一件得罪人的工作,不管事情大小都要涉及到人,讲的不好就会得罪人,吃力不讨好。但陈仲义同志在调解过程中不怕丢面子,不怕得罪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不怕打击、报复,更不怕影响家庭收入和家属埋怨,敢作敢为,让群众满意,从而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使调解工作更加顺畅。

调解纠纷本身就是在还原案件,主持公道,使当事各方都在法律上、道德上以及经济上得到相对公平的对待。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虽然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对法律的理解上有一定的误区和相对片面,再加上桐照村特别在渔业上的纠纷案件经常很复杂,涉及金额也很大,处理起来,尺度把握十分重要。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件,有位民工冯某在王某的渔船上打工,一次在外海作业时不幸被钢丝绳打到,造成多处骨折。由于是在工作上受伤,冯某认为自己属于工伤,提出要王某赔偿致残费、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等等共计35万。王某则认为冯某的伤情并不是那么严重,对赔偿金额也有异议,迟迟不能达成和解。陈仲义同志得知后上门调解,在多方调查后,把解决问题的中心放在冯某的伤残程度。经细致疏导工作,冯某转变了初始的不合作态度,终于同意去做伤残鉴定,得出结果为八级伤残。之后经过5次艰苦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王某一次性赔偿冯某致残费等共计10.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农村纠纷更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往往调解起来,要解决的不仅是经济上的问题,更要修复亲友邻里之间心理上的伤痕,重新建立起和

谐关系。这种案件的调解也是十分困难,一句话讲错,也许就断了缓和的余地,这也是真正考验一个人民调解员的能力。比如,有一户林姓人家父母兄弟共住,每天家中不是兄弟争吵就是父子争吵,如连续剧一般,邻里不堪其扰。陈仲义同志得知后,经过四十余日的耐心工作,终于弄清楚了纠纷原因,做好了父子兄弟的工作。原来,两兄弟争吵是为了一块空闲宅基地,两人都已成婚,农村都有子女分家的习惯,由于这块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上有分歧,因此兄弟俩闹起了矛盾。陈仲义同志针对问题中心,劝解兄弟俩以情义为重,最后分清了土地归属,平息了兄弟纠纷。而父子之间的纠纷,则是因为两兄弟结婚造房子,父亲出了钱,但兄弟俩却在父亲养老方面不尽力,于是父亲便强住在两兄弟家,天天争吵不休。最终在陈仲义晓以大义,苦口婆心地劝说下,两兄弟愿意供养父亲,养老问题解决了,父亲便答应回老屋居住。最终,工夫不负有心人,家庭连续纠纷得到了平息和圆满解决,亲人之间的感情也抚平了伤痕。

四、细致工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

调解纠纷不是法院判决那样单以法律为准绳,在现实中,农村纠纷五花八门,有时也讲究道义上的公正,因此更要重视调解的方法手段。

陈仲义同志从他多年来的工作中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一个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这项工作,他已经琢磨出了一套他自己的有效的办法。他认为不能单单凭传统的调处方法和几条单纯的调解经验就可以了,而是必须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办法,而且还要做到嘴勤、手勤、脚勤,要有耐心。如果当事人要求调解,首先要摸清当事人基本情况和事情的经过,嘴要讲的亲情、音量不得过高,并且要递香烟、敬茶,使当事人要对你产生亲情感。脚勤,要不怕辛苦,奔来走去、调查、摸底,去伪存真,使当事人能感到做调解工作是很辛苦、很烦的。当事人讲话时耐心听,不能中途打断话题,解释语气要中肯,不能过早下结论,防止工作被动,经过上述真情实意,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办点事,这样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时,陈仲义同志还认为,矛盾纠纷是调解不完的,人与人之间总会有矛盾产生。但通过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利用案件调解时,适当针对案情给予有关法律的宣传和教育,使当事人基本弄懂有关知识,预防矛盾基

本激化,而且借助有关场所和有关案件的发生开展普法宣传来提高公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可以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比如对农村来讲比较集中的场所有小店、码头、老年协会和聚集人比较多的地方以人们在议论某一起案件为契机进行法律宣传来提高普法效果。

时光如梭,近二十年的人民调解工作,陈仲义同志平息了无数的矛盾纠纷,为村民解决了众多问题。村民信任他,许多小争执只要陈仲义同志说句公道话,便能平息,甚至其他村的干部也经常慕名请他调解一些渔业上的纠纷。

陈仲义同志是个平凡的人,但其个人品德高尚,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维护了千百户村民方方面面的利益,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人民群众所称道,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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