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2:24: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作职责(1)
职位:分管院长(最高管理者) 具体事项:
1、主持本所的财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效维护本所业务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2 负责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并对本所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鉴定服务的质量做出承诺,审批本所管理文件,主持管理评审。对管理体系的改进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3 合理配备人力资源。
4 负责年度工作计划、长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所需资源的组织配置。 5 制定本所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6 审批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的购置计划。
任职要求: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工作业务,并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由院长授权委托。
工作职责(2)
职位:主任(机构负责人) 具体事项:
1.主持本所的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协助最高管理者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效维护本所业务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2.本所主任为本所的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本所司法鉴定文书的签发。
3.任命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制定关键岗位代理人。 4.负责本所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适宜进行沟通。
5.负责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向工作人员传达。 6.负责组织与外部机构间进行合作与交流。
任职要求:
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工作业务,并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由丽水市人民医院党办任命。
工作职责(3)
职位:技术负责人 具体事项: 1.参与本所管理体系建立;
2.组织编写和审批鉴定技术工作的作业文件 3.组织各鉴定专业技术性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4.参加内审和管理评审;
5.审批各鉴定专业员工技术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各专业鉴定室员6.工培训和考核;
7.确定本鉴定专业鉴定的能力范围; 8.参与编制仪器校准和量值溯源计划;
9.组织开展本鉴定专业鉴定方法的研究和验证确认工作; 10.批准或终止委托书和司法鉴定协议书评审;
11.受助人委托代理主任外出时司法鉴定文书的签发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熟悉本所的相关专业检验/鉴定方法、相关法律法规,有专业工作经验10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5年以上。
工作职责(4)
职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具体事项:
1.在本所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其专业鉴定室的技术工作; 2.参与本所管理体系建立,维护鉴定专业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负责对其专业的鉴定人员的管理监督; 4.组织制定鉴定专业鉴定技术工作的作业指导书; 5.中止、暂停本鉴定专业不符合鉴定工作; 6.组织鉴定专业技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7.建立鉴定专业技术记录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8.参与内审和管理评审;
9.组织制定本鉴定专业员工技术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
10.授权有关人员维护本鉴定专业的鉴定设施和环境,并保持其完好性;
11.确定鉴定专业鉴定的能力范围; 12.组织编制各类技术核查方法
13.组织建立鉴定专业的仪器设备溯源计划;
14.负责建立鉴定专业的鉴定材料的保管体系,落实鉴定材料的保管体系,落实鉴定材料管理的各项设施。 任职要求:
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熟悉本专业检验/鉴定方法,有专业工作经验5以上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5)
职位:质量负责人 具体事项:
1.正确识别本所的管理体系并参与管理体系的建立;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组织质量手册的编写,并维护其有效性; 4.落实各项质量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提出管理要求; 5.开展对员工质量方针的宣贯;
6.组织建立质量文件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7.组织编写管理型程序文件并维护其有效性; 8.参与审核管理体系文件;
9.组织管理性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10组织开展委托方满意度的调查;
11.对质量管理投诉展开调查,并制定解决方案; 12.制定审核计划,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内审; 13.培训内审员,评价内审员的工作;
14.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总体评估并在管理评审上汇报; 15.定期向本所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任职要求:
由熟悉本所相关业务,有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经验,熟悉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本所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并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接触的人担任。
工作职责(6)
职位:各鉴定是负责人 具体事项:
1、
2、
3、熟悉掌握相应的鉴定标准、方法、程序、要求和目的; 熟悉掌握相应的技术文件; 负责鉴定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在本专业领域从业5年以上、熟悉业务且获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7)
职位:质量监督员 具体事项:
职责:
1.熟悉了解各项鉴定方法、程序、目的,对鉴定结果评价; 2.对鉴定人员的鉴定活动进行监督;
3.熟悉相应的鉴定管理程序及记录、文书的核查程序; 4.熟悉并掌握资质认定范围内的鉴定业务和能力; 5.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 6.掌握各类核查方法并监督实施; 7.熟悉评审准则等相关规定;
8.可以中止、暂停不符合鉴定管理、技术要求的工作; 9.对涉及本专业内部的有关投诉进行调查。 任职要求:
由熟悉相关鉴定方法,从事该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中级职称以上(含)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8)
职位:授权签字人 具体事项:
职责:
1.熟悉相应的鉴定管理程序及记录、文书的核查程序; 2.了解鉴定要求和目的;
3.熟悉认证项目,掌握认证能力范围; 4.掌握本人签字领域内的鉴定标准和方法; 5.掌握有关设备的技术状态;
6.熟悉实验室认证条件、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及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7.根据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审核鉴定记录和结果; 8.签发带有CMA标识的鉴定文书; 9.对鉴定结果具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10.对鉴定文书的正确性所引发的纠纷承担连带的技术责任。 任职要求:
经机构负责人指定,熟悉资质认定规定,经资质认定考核合格,负责授权范围内司法鉴定文书签发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后在本专业领域从业5年以上。
工作职责(9)
职位:司法鉴定人 具体事项:
职责:
1.自觉贯彻本所的质量方针,执行员工守则; 2.履行鉴定人员义务,享有鉴定人员权力; 3.掌握相关鉴定标准或方法;
4.参加鉴定方法有效性的确认核查工作;
5.熟悉和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 6.参与编制仪器校准计划;
7.开展鉴定质量保证活动,接受各种监督鉴定和审核; 8.严格按照鉴定方法要求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9.详细记录鉴定过程,认真记录鉴定数据和结果; 10.认真起草和编制鉴定文书;
11.有权阻止未经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
12.对自己出具的鉴定数据和结论具有解释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13.参加能力验证和机构间比对;
14.定期参加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和内部管理体系的宣贯及考核。
任职要求: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
工作职责(10)
职位:鉴定定人助理
具体事项:
职责:
1.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2.从事分配的辅助性司法鉴定工作;
3.服从鉴定人员的指导,配合鉴定人员完成各项司法鉴定工作; 4.对仪器状况、鉴定过程、数据及结果等如实记录,供鉴定人员查阅; 5.遵守本所各规定,保守鉴定机密。 6.协助做好鉴定文书的制作。 任职要求:
具有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过本所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担当。
工作职责(11)
职位:办公室负责人
具体事项:
1.负责人力资源的保障和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消耗品的采购和供应商的评价; 4.负责人员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合作交流。
任职要求:
熟悉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采购流程,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担任
工作职责(12)
职位:内审员 具体事项:
1.参加内审员培训和考核; 2.遵守相应的审核要求;
3.有效策划和履行被赋予的审核职责;
4.参加内审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认真填写审核文件;
5.认真查找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项并提出改进意见或纠正措施; 6.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
7.有权建议停止有违质量文件的任何活动。
任职要求:
由熟悉质量管理体系,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与审核对象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持证且经本所最高管理者授权的人员担任。
工
作职责(13)
职位:文件管理员 具体事项:
1.负责本所的文件控制和管理;
2.负责本所司法鉴定工作的日常文件管理; 3.协助质量负责人建立和保持本所的管理体系; 4.协助管理层制定有关鉴定的工作计划,开展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方面的相应操作证书。了解各项司法鉴定工作流程的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14)
职位:设备管理员 具体事项:
1.掌握设备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制定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计划,协助办公室做好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标识;
3.做好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验收、维护、期间核查和相关资料的建档等工作;
4.根据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要求,提出检定申请;
5.制止使用未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 任职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了解各项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具备设备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由最高管理者指定的司法鉴定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15)
职位: 安全员 具体事项:
负责本所的安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任职要求:
大专(含)以上学历,由具备安全知识,熟悉环境设施,由最高管理者指定的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16)
职位: 档案管理员 具体事项:
1.组织建立档案的管理体系; 2.负责本所所有档案的归档、整理; 3.负责档案的借阅、登记工作; 4.司法鉴定印章的管控。 任职要求:
大专(含)以上学历,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由最高管理者指定的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17)
职位:检材管理员 具体事项:
1.负责检材的管理; 2.定期处理检材; 任职要求:
大专(含)以上学历,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由最高管理者指定的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18)
职位:受理接待员 具体事项:
1.负责鉴定业务的接洽、登记和协助合同评审工作;
2.受理审批后,经本所最高管理者授权,代表本所与委托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3.负责鉴定材料接收、流转和管理;
4.负责鉴定文书发送、鉴定材料的退还和档案整理;
5.协助收集委托方的反馈意见,组织对委托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6.协助进行投诉的调查和跟踪。
任职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熟悉鉴定业务流程方面的知识,由最高管理者指定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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