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学生普法主题团会方案

2020-03-03 02:35: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学生普法主题团会方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应当随之增强,尤其是作为大学生,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校园及社会的稳定,推进法制建设。为此,我们必须要有效的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为了让当代大学生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团委老师积极号召组织各分院举办普法团会活动,增强我校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权利观念和民主观念,使同学们在继续深造中和步入社会后能够始终保持正确的法律信念。并使我校学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和实际动手能力且在对业内、外知识的扩展学习中能更好地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学习生活中的各类问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团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努力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团会内容:

1、加强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

2、鼓励大学生奉献和谐社会。

3、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10月31日(周三)

四、团会形式:演讲、讨论、座谈等

五、活动要求:

1、各分院团总支要认真组织落实;

2、团支部要对团会材料做好整理,团会结束报给分院学生会组织部,分院学生会组织部从中筛选精品报给校学生会存档。

3、分院学生会组织部要将本院各团支部召开团会的时间上报学校学生会组织部,根据时间表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团支部团会进行观摩。

团会相关案例材料见附件

共青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2年10月24日

附件:

案例一:

甲同学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家庭困难,急需打工贴补家用。经同学介绍,有家公司需要抄写大量信封。他和许多同学一起交纳了500元押金后,领回了一大堆信封和一批地址。好不容易逐个抄完,才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不见了。许多大学生都有过和甲同学类似的遭遇。暑假期间正是他们打工的高峰时节。而大学生打工市场的不规范,使得他们的权益难以得到良好的保护。

大学生:请勿轻信形形色色的打工陷阱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陷阱之一:皮包公司。他们或者骗取押金或中介费,行业包括中介、文秘、打印、翻译、直销、传销、模特、表演等等。或者是骗取劳力,在得到学生的劳动之后便消失了。

陷阱之二:骗取劳力。学生打工往往没有正式合同,干好干坏全凭用人单位一句话。有的企业 便借机声称学生的劳动“不合格”,只付给少量工资。

陷阱之三:刑事犯罪。此类犯罪是打工中可能遇上的性质最为恶劣的一种,应当尤其小心。有些学生为所谓的导游、侍者或“特种娱乐行业”开出的高薪所动,被不法之徒利用,一旦陷入便难以脱身。还有些女生应聘家教或文秘时过于轻信,与陌生人单独外出,以至发生不幸。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面对打工的诱惑,首先应当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不为那种“七八平米、一块招牌”的皮包公司所骗;其次还要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正式工作之前应当签订明晰的合

同,以防“费力不讨好”。

案例二:

记者就校园门口“快递签收”的情况分别在学生公寓一期、二期做了一次调查。在中午一个小时的观察中,竟无一例“先验货后签收”的情况。询问邮件派送员情况,他们纷纷表示,公司没有规定验货和签字二者的顺序,因此他们的惯例就是:货到了收件人即需签字。一位前来拿快递的同学说,拿到快递就直接签了,并没有过多的考虑。

编者按:快递公司和商家两方不同的惯例导致了矛盾的产生,我们从中窥见的却是大学生对于自身权益的“轻视”。消费者有知情权,更多的时候,我们往往在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后(比如买到的东西和商家所描述的不符)也不懂得怎样去维权。

案例三:

在中山大学的“逸仙时空”BBS上,一则大学毕业生述说的遭遇引来众多点击:这位大学生兴冲冲到一家企业报到,第一件事便是签定合约,据他观察,80%的新到人员连看都没看就签了。这位大学生多了个心眼,发现合约有诸多不平等条款,比如即使在试用期如果公司开除员工,员工也要付违约金。当时他提出疑问,工作人员满脸笑容,很客气的说:“你可以不签啊!”但是,毕业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不签能去哪?所以,尽管十分的不情愿,这位大学生还是无奈地签下了合约。也正是因为这种“有约在先”,事后他的劳动权益被侵害,公司

还振振有辞!

案例四:

三月初的一天上午,放学后的小李看到了一张贴在校园板报上的海报,内容是介绍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快讯。中午他就去了指定的应聘点,这是一间狭小的办公室,里面有三位工作人员。他们先煞有介事地让小李填了一份档案表,之后就要求小李交10元的存档费。小李刚交完10元存档费,另一位工作人员又要求他再交40元介绍工作的服务费,小李觉得不合理,拒绝缴纳。见小李态度坚决,其中一名男子凑过来说可以让小李做他们这家中介服务中心的代理,所谓代理就是小李负责介绍其他同学来这里找工作,每介绍一个可以领到代理费10元。做代理的前提是小李要交100元的代理费,没带那么多钱的小李经过与男子的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交了40元定金。在回学校的路上,小李细细想来觉得自己找的这份工作毫无保障,交的定金也没有理由,于是他找到了市工商局咨询了有关招工收费的情况,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为大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工作机会,单位不能收取任何中介费用。于是,小李立即返回找应聘点要求他们退款,没想到,刚才笑脸相迎的几个人现在对他是不理不睬,还将小李奚落一番,小李又给该公司的经理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概不退款!

其实几乎所有的大学生对自己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一无所知,不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不知道自己最低报酬用当时多少,不知道上岗工作须佩带勤工俭学工作证等等。而这个案例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国家明确规定任何提供勤工助学

工作的机构都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然而,我们大学生却都被社会假象迷惑了,看大部分人都这样,也就随波逐流了,这样发而助长了不法中介机构的滋长,让越来越多的同学们上当受骗,所以,我们大学生急需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充实自己的劳动权益保障知识,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主题班团会方案

主题团会活动方案

主题团会新闻稿

主题团会总结

主题团会总结

主题团会策划

助残日主题团会

主题团会发言稿

大学主题团会

主题团会策划

《开展大学生普法主题团会方案.doc》
开展大学生普法主题团会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