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3:22: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泾川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试行)
泾教人字(05)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师德教育要求,特制订《泾川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试行(试行)》。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 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全县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师德,铸师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 量化考核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 依法执教(10分) 基本要求:
(一)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每学期抄、撰写1万字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四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服从 组织,接受领导,自觉完成本职工作。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本条款内可累计扣分,以下同) (一)教职工订阅报刊在两份以下的扣除2分。
(二)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2分。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缺一篇扣2分。 (三)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1分。
(四)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四条 爱岗敬业(10分) 基本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二)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三)既教书又育人。
(四)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 。
(五)不向学生发布违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六)不做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有直接影响的事,不在校园内搞第二职业。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㈠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旷职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 每次扣0.5分。
㈡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 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超 一天扣2分。 ㈢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的,视其情节扣2--5分。 ㈣因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㈤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备课,或教学环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1分。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反映较大的扣2分。
㈥ 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五条 热爱学生(10分) 基本要求:
㈠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㈡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㈢严格要求学生,耐心 教导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㈣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 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㈤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㈥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中。 考核要求:
达不到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㈡体罚或变项体罚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5分。
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 ㈣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㈤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10分。
㈥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3分。
第六条 严谨治学(20分) 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㈡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现代化教育 手段,积极实施新课改,努力形成自己独立的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每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材料 在本校交流,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
㈢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忽视德育教育 ,不按素质教 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5分。
㈡不认真钻研教材 ,研究教 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 较差的扣5--10分。 ㈢不积极 参与新课程改革 ,撰写文或经验材料 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4分,少一篇扣2分。
㈣不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在较长时间内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5--20分。
第七条 团结协作
基本要求:
㈠同事之间要团结 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 同提高。
㈡注意维护教师形象 ,不拨弄是非,不搞小宗派。 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分值
㈠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不服从学校分配 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的,每次扣5分 ㈡在教 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 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八条 尊重家长
基本要求:
㈠尊重家长 ,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与家长一道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㈡不训斥,不用粗鲁言语对待学生家长 ,不把育人的责任推给家庭。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㈠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2分。 ㈡不及时做家访工作,造成学生出走或其他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每次扣2分。
第九条 廉洁从教(20分) 基本要求:
㈠坚守高尚情操 ,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侵蚀。 ㈡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钱物。 ㈢不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㈣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在校园内推销物品、食品。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有意向学生和家长 索要或接受礼物的,每次扣5分。 ㈡在所任教学校向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活动,一次扣5分。 ㈢在校园内硬性向学生推销物品 及食品一次性扣5分。
㈣强迫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读物、测试卷或收费补课以及乱收费等,每次扣5分。
第十条 为人师表(15分) 基本要求:
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 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
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 ㈢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㈣不在课堂接打电话。
㈤不随意停课、调课,对工作不敷衍塞责。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 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5--15分。
㈡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㈢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㈣语言粗俗,打扮怪异,与教师身份不相符,在学生中造成反面影响的扣2--5分。 ㈤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 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㈥在课堂内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 ㈦随意停课、调课,每一次扣3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 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每个教师的量化考核分确定为100分,违 犯者采用扣分的办法 ,某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积分累计。
第三章 考核办法及程序
第十一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成绩由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量化考核积分占80%,民主测评占20%(教职工代表测评占5%,学生代表测评占10%,学生家长代表占5%), 民主测评分三个层次,教职工代表(参评人员不少于在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学生代表(参评人员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学生家长代表 (参评人员不少于任课学生的家长的总数的三分之一),各测评一次。
第 十二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由各校负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根据县局制订的《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教师职业 道德考核总评表》,各中学、教管会(教育办),由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按《细则》要求组织 进行一次考评,考核结果向教 职工公布。
第十三条 每学年末,总评一次(每期占50%),由学校审查结果后将结果及两学期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表》上报县局备案,如遇教师学年内调动,考核依据由学校出具文字资料证明,县局审核后交调入 单位备查使用。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使用
㈠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并且不能参加教师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60分以下者,专业 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业道德积分为0。 ⑴发布违背法律法规 的言论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⑶ 职工打架 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者; ⑷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学校教学者; ⑸参加邪教组织的;
⑹ 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偷看、传播淫秽制品,或有猥亵,侮辱异性学生等流氓行为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各校应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与本细则一并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员工。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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