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

2020-03-03 18:16: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昌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考核结果是对教师进行奖励、培训、聘任、辞退以及教师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教师资格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根据国家教育部2008年9月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制定本考核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和测评标准

(一)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

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熟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并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依法履行教师义务成效显著。

(二)爱岗敬业(5分)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浓厚感情。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3、认真备课和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三)关爱学生(3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2、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诲人不倦。

3、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关爱学生,帮助特困生,关怀、转化后进生。

5、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拖延课堂时间,精选布置课内外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四)教书育人(20分)

1、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和排座位。

2、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五)为人师表(30分)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不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课堂。

4、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5、谦虚谨慎,顾全大局。尊重同事,互帮互学,善于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6、坚持家访,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严防辍学现象。

7、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8、不以职谋私,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禁止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严禁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

(六)终身学习(5分)

1、具有优良学风和严谨治学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2、善于钻研,掌握了科学的教学方法,形成了独创性的教学模式,能使学生主动地、快乐地、创造性地学习,所教学科实现了轻负担、高质量。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活动。

二、考核方法步骤

(一)成立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能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考核小组成员要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参加。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评议(含学生家长)占20%,教职工评议占30%,考核小组评议占50%。必须注重平时考核,平时考核为年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各学校应根据本考核评价标准制订详细的测评表,于学年末进行考核汇总。

(二)组织评议。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评议三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学生评议要允许家长参与。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三)公示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向全校师生公示,在公示期间,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考核小组成员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教育局评定领导小组提出举报或申诉。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为90分—100分,合格为70分—89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一)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三)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五)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六)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依据《昌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实施。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考核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的工作重点在学校,学校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意识;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不合格人员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不搞迁就照顾。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且按隶属关系上报教育局;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师德考核工作要实行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制,学校主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搞好分工,落实责任。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问题的学校及其书记、校长,一经查实,当年一律不能评先树优,学校是市级德育达标(示范)学校的予以摘牌,是区、州级德育达标(示范)校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摘牌。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考核情况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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