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4:43: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纳税情况说明
致: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
,于2011年1—7月份共申报的销售收入为663780.55元,已缴税款8482.00元,税负率,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如下:
因为最近五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关系,我司在价格较低时预购了一部份五金材料存放备用,导致出现在1—7月份所申报的税负率会偏低的情况。因材料是预购的,在后续几个月内不会再采购太多,税负率会续步上升,确保在2个月内会达到税局的要求。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漏报收入或其他异常情况。 特此说明!
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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