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20-03-02 21:05: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东河区工商分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时间、方式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年终个人绩效考评工作进行,具体评议时间由分局党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3、是否勤奋踏实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岗位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6、上级党组织要求列入民主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

2、自我评价。由党员按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认格,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个人小结交流。

3、党内外测评。由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和非党员会议,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大局观念、群众工作、工作实绩、模范作用、自律意识等情况进行评价。

4、组织审定。在自我认格和党内外测评的基础上,由所在党支部提出评议考察意见,报分局党委批准。

5、表彰处置。各支部推荐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经分局党委研究,并进行公示。对不合格党员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要通知外出党员按期返回。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必须履行请假批准手续,并以一定的形式补评。

五、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分局党委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东河区委组织部,并将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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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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