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

2020-03-03 05:17: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

为加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学生会的建设,提高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更好的开展学生会的工作、更好的服务同学,更好的体现学生会“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特制定《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一、公正客观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德才并重和注重实际原则。

四、分职分类和人事结合原则。

五、检举、考核、弹劾制度并存原则。

第二章 录用

(一)学生会换届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

学生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方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2、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4、学习成绩良好;

5、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6、相应职位需具有特殊的技能要求。

(二)学生会成员的录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新公告;

2、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3、资格审查;

4、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面试需进行初试、复试两部分;

5、考核后,主席团成员由学生处任命(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组成);各部部员由各部长提名,主席团通过。

(三)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如正式招新过后还需录用人员,经学生处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五)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本会由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秘书处、素质拓展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资助事务部、体育部、安全部、心理健康部、国旗护卫队、礼仪队、广播站、活动策划部、生活健康部 构成。

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 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具体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并检查和总结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代表校学生会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二) 秘书长: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务;负责召集并参加主席团会议,记录、传达主席团工作会议决定。负责指导对校学生会各部门的考评工作。

(三)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好自己所分管的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四) 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学生会成员请假事宜,负责各部门会议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安排校学生会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五) 组织部:主要负责我院学生会的建设工作,抓好团组织班子和学生会的建设和团干部及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团员、团干档案的管理及团费的收缴和社会实践的组织。负责学生会物质以及日常工作的管理以及学生会档案、文件的整理和归类。及时更新校学生会通讯录。

(六) 秘书处:负责学团活动通知、新闻稿的撰写;负责发放相关部门及校学生拟定的各类通知、通报等文件,做好整理及存档工作。

(七) 宣传部:负责贯彻和落实学校及学生会的各项方针以及各项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传达上级指示;负责重大节日、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宣传工作。

(八) 广播站:负责上交广播稿件的审查、选播、统计和考核工作;及时广播校内外新闻;负责面试、选拔和管理广播站播音员;做好普通话的推广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主持、播音工作。

(九) 素质拓展部:组织素质拓展项目学生报名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检查素质拓展项目开展情况,统计出勤人数;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期末素质拓展项目评价工作。

(十) 文艺部: 主要负责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并调动其积极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做好相关演出服务工作。 (十一) 体育部:主要负责早操、集合、升旗考勤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运动会的开闭幕式及大会服务工作,做好学院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工作;充实威风锣鼓素质拓展项目,协助老师搞好培训和排练;

(十二) 生活健康部:主要负责组织艾滋病等疾病的预防宣传工作;配合学院爱卫会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校园义务清扫活动;开展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及健康饮食的教育活动。

(十三) 安全部:检查和监督校园文明风纪;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大型活动、集会的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十四) 活动策划部:通过网站、校级交流、座谈等形式挖掘新颖、可行的教育活动载体;制作并论证活动策划方案,供相关部门实施。

(十五) 国旗护卫队:培训升旗手和仪仗队的训练工作;做好学校日常及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庆典的升降旗工作;充实舞龙、舞狮素质拓展项目,协助老师做好培训和安排。

(十六) 心理健康部: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为宗旨,通过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帮助有困惑的同学消除困惑,提高同学们关注心理健康知识的意识,掌握心理卫生知识和增强自我心理调节的技能。

(十七) 资助事务部:配合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协助开展勤工俭学报名、工资发放工作;协助开展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以及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十八) 外联部:主要以拓展校际交流为工作主题,是学校与外界联系的一座桥梁。担负着与外界之间联系和沟通的重要职能,为校学生会的日常活动筹集部分经费。

(十九) 礼仪队:负责学院上级来访的礼仪服务工作;负责学院重要重要会议、庆典等大型活动的引导、接待和授奖服务工作。

第四章 义务和权利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密切学院与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的义务;

2、履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的义务;

3、履行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的义务。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

3、有检举、弹劾、考核的权利

4、有依照本规章制度规定录用、辞退及辞职的权利

第五章 退会制度

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六章 细则 工作要求

1.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工作证且保持现场纪律良好。 2.学生会人员在举办活动过程中不得与他人发生争执,影响学生会形象,由于自身行为对学生会产生极坏影响的学生会成员经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作辞退处理。

3.学生会每周一准时召开主席团例会,每周二召开各部门例会,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

4.学生会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席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活动和例会。 5.缺勤人员必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将书面请假条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学生会主席团并由本部门部长签字批准,否则无效 。假条统一由组织部收集并做好记录。

6.学生会团委办公室周二至周四晚上7:00-8:30至少有两名学生会成员值班。平常时间按值班表正常值班,不得无故旷勤。

7.每晚值班结束前15分钟由当天值班人员打扫卫生保持学生会清洁。 8.学生会活动总负责人必须按时向主席团上交活动计划和总结,要求写明主办和协办部门,将其形成电子版的交给秘书处。

9.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10.各部门在购买东西前需向主席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11.学生会人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品行要求

1.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工作态度积极,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责任心强,在工作中有创新精神。

3.个人形象良好,穿戴整洁,仪表端庄,姿态良好,精神振作。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第七章 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干事的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长负责,考核结果由组织部整理备案,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

(二)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三)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四)考核对象为学生会干事。

(五)日常考核由各部长负责,每周一在例会时填写考核记录表,并向组织部上交本周考核记录。组织部负责整理考核记录表,将平时的考核结果及时记录并保密,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考核标准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违反一项扣2分

(六)学期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工作自评

(七)工作自评包括自己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思想品德、学期成绩(成绩由辅导员签字后生效)综合素质,并附个人学期工作总结,最终考核结果上交主席团审核并备案

(八) 学期考核总评大于95分者为A+优秀,95—80分者为A优秀,79—65分者为B良好,64-55分者为C合格,低于55分为D差,学期末考核被评为差的学生会成员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作辞退处理

说明

1.各职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最终结果交主席团批准后由组织部备案。

2.学期末考核结果公开,如从考核成绩张贴时间起一个星期内没有人提出申请查询考核成绩,则被认为对考核成绩没有任何意见。

3.主席团将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和各成员的个人实际情况决定其职位安排

第八章 民主检举体制

(一)凡一人以上的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其他成员进行检举,指出其工作上的错误、失误及其它问题,主席团将即刻展开调查,若问题属实,视其后果严重性进行处理,若不属实,则对其检举人进行相应处罚。

(二)凡学生会成员达到30%以上其对学生会其他成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满而进行检举,该成员立刻停职检查并由主席团对其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作辞退处理。

第九章 民主弹劾体制

(一)凡一人以上的学生会成员对主席团成员进行检举,指出其工作上的错误、失误及其它问题,主席团将即刻展开调查,若问题属实,视其后果严重性进行处理。

(二)凡本部成员达到50%以上或学生会成员达到30%以上对其部长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满而进行弹劾,该部部长立刻停职检查并由监督小组对其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撤销其职务。

(三)凡有学生会成员50%以上(非单独部门成员)对主席团成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满,该部部长立刻停职查看,有监督小组对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撤销其职务。

第十章 奖励制度 奖励

(以下奖励项目由各部长为本部部员提出申请,经主席团讨论一致通过后生效,且都为学期末加素质拓展分)

(1)对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全勤者,加4分;

(2)整学期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4分;

(3)整学期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加4分; (4)整学期例会或开会全勤者。加2分;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2分

(6)获得校级、市级、省级等奖励的同学按最新版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加分;

对干部干事的奖励,主要是依据细则的加分情况等评选“明星部长”“优秀部长”若干名,“优秀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获奖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根据得分情况在综合测评上给予加分。每学期初评优,半月之内公布结果。

附则:

1、学生会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组织召开《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学习大会。

2、校学生会一切对外公布的信息都将公布在系宣传栏中。

2、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有最终修订权。

3、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学生会所有。

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校学生会外联部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关于校学生会内部建设几点想法

《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doc》
校学生会内部建设规章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