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考勤管理规定

2020-03-03 09:54: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门店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具体规定:

1.因公司门店营业性质需要,门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休息由门店负责人依工作排班情况执行。

2.各门店负责人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跟本月的排班表上传公司人事部备案并告诉门店的营业员,人事部根据排班表将不定时的抽查员工出勤情况。排班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员工调离,离职,事假等)必须调整的。

3.员工应当按所属门店制定的排班表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准时上班,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4.门店实施上下班打卡之类考勤方式,门店所有的员工必须要打卡,严禁代打,违反者予以纪律处分。 出勤值休方式

门店的营业员标准作息时间:8:30—21:30(特殊门店另行安排),门店可根据人员配置情况。具体安排员工的轮休时间,每位员工的用餐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

门店的上班时间具体有店长安排,门店管理不得出现脱节现象。 迟到早退,对于事先未请假,事后没有确凿证据及时说明的,对于迟

到,早退的人员采取扣分制。

10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月累计迟到5次以内扣50元。 迟到10—30分钟以内,扣15元,月累计迟到5次以内当旷工处理 迟到30—60分钟以内,扣50元,月累计迟到3次以内当旷工处理 公司行政部将按罚款在其工资中扣除。

旷工,在无特殊原因,员工未事先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100元/次。

在请假结束未续假而逾期不回的视为旷工。

事假,门店员工因为私事请事假需要提前1-2天申请再填写请假单,交予店长批准后才可以离岗。临时性的请假要讲明请假理由,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岗。

门店请1天的事假由店长安排 请2天以上的均交由人事部,再交有总经办批准。

请假回来要跟人事部报到。

店长申请请假1要上报人事部,事假时间较长要报总经办批准,人事部报备。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

总经办

门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门店考勤管理规定.doc》
门店考勤管理规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