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管理办法

2020-03-02 05:06: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麦沙大道道路(三标段)项目创优管理细则

创建“样板工地”的目的

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创建活动,它对于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增强安全质量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创建“样板工地”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的搞好工地创建活动,强化全体员工的参与和服务意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项目部组织成立了“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 副组长: ****** ***** 成 员: ***** ***** ***** ***** 1技术质量管理规定

质量和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根本,而技术管理措施是否得力,管理是否到位,则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良和经济效益的高低。为搞好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措施如下:

1.1技术管理

1、加强所有技术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其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思想素质。

2、图纸接到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和预算人员进行审图,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给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3、派专人进行施组设计、质量设计、资料设计、模板设计、初稿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讨论修改,整理后报项目总工师审核。

4、技术质量部技术员要及时做好材料计划、外委加工计划。

5、技术质量部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测量员、试验员,必须服从技术质量部统一安排和调配。

1.2质量管理

1.2.1总则

1.2.1.1编制依据:《建筑法》、建设部、市建委、公司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文件。

1.2.1.2目的:树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维护企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在有章可循、奖优罚劣的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下,顺利开展,完成业主和企业的质量目标。

1.2.1.3对象:参与本项目部施工的全体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劳务承包人员,材料供货单位,所有分包单位等。

1.2.1.4项目部全体人员应大力协助质量检查员工作,对质量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快落实。

1.2.2内容细则

1.2.2.1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应树立质量意识,加强学习,严禁片面强调进度和降低成本而违章指挥,强行施工。

1.2.2.2技术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做好施工方案及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并及时检查,监督落实,凡因技术人员提料错误,交底错误或不交底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责任人处于50—500元罚款。质量检查员提出问题,技术人员未及时整改,继续造成质量问题者,加倍处罚。

1.2.2.3材料人员应严格按技术要求和产品标准进料。材料进场时要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质量员或技术员验收材料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坚决退场;质量检查员在工作中也应注意产品质量,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可通过技术人员向材料员查问,材料员负责及时落实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凡无合格证或未经技术质量人员验收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遵循谁收料谁负责的原则。

1.2.2.4质量检查员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施工技术人员反映,并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标准,若施工负责人员不执行或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查员应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通过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评议,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1.2.2.5各施工工班必须服从质量管理,健全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部的质量员有权对施工工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对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除要求施工工班赔偿全部损失(材料,人工,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外,并对该施工工班处以100~500元罚款,项目部单位还有权清退质量差的施工工班。

1.2.2.6各专业施工工班应加强质量教育,必须设专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标准及技术交底施工,对交底不清楚的,施工前找技术人员解决,没有交底而进行施工的,承担全部责任。

1.2.2.7施工工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 (自、互、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资料交施工员,在验收前报送质量检查员,否则质量检查员可以拒绝检查,一切责任由施工工班自负。施工工班应认真落实各项质量要求,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同种质量问题发生三次以上者,罚款加倍。发生五次以上者,项目部有权将发生问题的施工工班或个人、清退出场。现场发生质量问题的罚款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数,对项目部声誉造成影响的加罚500~1000元。实际损失造成1000元以上或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工班必须认真分析原因,并写出书面原因分析,定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拒不执行及整改不彻底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

1.2.2.8各专业施工工班应认真熟悉上建图纸,提前发现问题,确保一次成活,如有变更洽商,专业之间有联系的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剔凿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不允许而剔凿者,每处处以50~200元罚款。责任人和责任工班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2.2.9各专业工班必须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要注意保护本专业及其它专业成品,各专业工班在发现破坏成品行为时,应当时记下责任者姓名,所属单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位,并视损失情况予以重罚。

1.2.2.10各专业施工工班,都应对自己的成品做好标识,项目部质量检查员对发现无标识不整改的情况,每一处处以50~100元罚款。

1.2.2.11质量检查员进行奖罚后,应及时将奖罚单反馈到工程部,各施工工班结帐时,计入奖罚,并将结果以及施工工班结算单通知质量检查员。结算单必须由质量检查员签字认可才生效

1.2.2.12质量检查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验收标准,熟悉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质量设计,质量控制点,以预控为主与技术人员共同提出改进措施。质量检查员必须每月一至二次进行质量小结,组织质量例会,保证内业资料齐全,真实,及时,并及时向项目部通报相关质量有关信息。

1.2.2.13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技术员,施工员填写的报验资料由质量检查员审核签字后报送监理,在自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质量检查员必须确认整改合格后方可报验,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1.2.2.14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技术、质量、文件,每周一参加项目部例会,主动参与项目部的其它工作。

1.2.2.15质量意识强,得到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者,对该施工工班奖励100~500元。质量差,检查为被有关部门处罚,追加两倍罚款,限期改进,严重的予以清。

1.2.2.16对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班和参加施工的所有资源(包括组织施工的管理人员,各种进场材料、机械等)应随施工作业面、进度,按程序要求规定挂上标识,如达不到要求规定者,按本规定第十条执行,并限期改正。 1.2.3测量放线管理

1.2.3.1技术部主管必须及时向测量员做全面交底,测量员必须结合工程部位及时准确的放线,确保施工。

1.2.3.2测量员必须及时地与施工员、技术员、资料员交换意见,保证资料完整准确。

1.2.3.3测量员必须服从技术质量部及工程部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准确。

1.2.4计量管理

1.2.4.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精神。

1.2.4.2计量器具必须建立检定情况统计表、台帐和管理卡片。

1.2.4.3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检定,未经检定的器具严禁使用。

1.2.4.4计量器具的保管人和使用人,要掌握器具的维护保养,非操作人员严禁动用器具。

1.2.4.5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及时上报,严禁擅自拆除。

1.2.4.6计量器具的申购、封存、报废按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申报计量中心审批,并且手续齐全。

1.2.4.7任何人无权将器具转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1.2.4.8对进场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抽查。 1.2.5试验管理

1.2.5.1技术员必须及时向试验负责人交底,试验员必须积极和技术员、材料员联系。

1.2.5.2试验员必须认真的做好原材料的进场把关工作,及时准确的取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样试验,确保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一律拒绝使用。

1.2.5.3及时准确的做好混凝土试验,及时取回配比单,不能出任何差错,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1.2.6资料管理

1.2.6.1资料员必须掌握资料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及时按要求收集整理各种资料。

1.2.6.2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提供资料,如不及时提供资料,必须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1.2.6.3资料员必须认真装订保管各种资料。 1.2.7降低成本增产节约工作管理

1.2.7.1技术人员全面掌握预算定额,并对项目部签定的合同全面了解。 1.2.7.2编制施工方案前,对大型机具和模板的选型、材料的使用以及施工方法的确定,必须与有关各部门会商,做出对比分析,制定最优化的方案。

1.2.7.3办理洽商要及时准确严禁遗漏,涉及经济问题时必须与预算协商办理。

1.2.7.4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图纸,选择科学的施工工艺,避免浪费。质检、测量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工作到位,避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浪费。

1.2.7.5技术交底及时、准确,避免返工浪费。

1.2.7.6技术质量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1.2.7.7材料计划及时,规格、数量准确。

1.2.7.8各种资料保管完好,资料收发台帐齐全。 1.2.7.9严格执行仪器使用制度,避免损坏、丢失。

1.2.7.10采用质量好、速度快、成本低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1.2.7.11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全面了解材料的单方用量,做好对比,以便合理使用。

1.2.7.12根据工程特点,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多提合理化建议。

1.2.7.13加强对钢筋料表的抽查,控制钢筋加工数量,对多余的钢筋及时做出代换代用处理的意见。

2材料验收及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降低工程成本,合理使用工程材料,特制定材料验收使用及处罚规定如下:

2.1钢筋的使用管理

2.1.1钢筋进场后,必须由现场材料人员及钢筋加工场有关人员对该部分钢筋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查和清点,检查清点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材料人员与送料人及钢筋加工场有关人员办理接收及移交手续。

2.1.2钢筋进场后在钢筋加工场必须按要求码放。已加工成型的钢筋分规格、型号按要求码放整齐。达不到要求需要重新码放,发生的一切用工由该责任工班承担,对存在问题既不返工又不进行整改的罚200~500元。

2.1.3成品、原材料钢筋进场后,必须按图纸配筋使用,在没征得技术或材料部门的同意时,不准以大代小,任意切割作为他用,如发现对该施工队处以钢筋的破坏量预算价的2倍罚款。

2.1.4如需支模棍、马镫或计划外用钢筋必须由主管钢筋的材料员,到现场指定钢筋或废料进行切割,并补偿加工钢筋工日,如不经指定任意切割,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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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给予处罚。

2.2木材的使用管理

2.2.1木材进场经项目部二方(即:物资部、工程部 )验收后交与施工队使用管理,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按规格尺寸(4m、3m、2m、lm、0.5m以下)分别码放整齐,便于再用,避免乱割乱锯,达不到要求由责任施工队重新码放,对提出问题即不返工又不整改的给予100~300元处罚。

2.2.2物尽其用、以旧换新,杜绝长料短用,优料劣用,如现场确实没有短料,且工程急需,需经物资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裁锯,如现场有短料,而不愿搬运、查找,再将长料锯短对责任施工队处以破坏量预算价的5倍罚款。

2.2.3工程以外用料(如大临用料、行政用料,加工木制工具等)需有计划,否则对责任人处以30~200元罚款。 2.2.4木材的验收:

2.2.4.1木材尺寸方面:

2.2.4.1.1落叶松小方50mm×l00mm尺寸规定48mm以上(含48mm) ×98mm(含98mm)按50mmXl00mm验收计量。

尺寸为(48mm—46mm) ×(98mm—95mm)范围内的小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按实际验收尺寸计算。

2.2.4.1.2落叶松中方l00mm×l00mm尺寸规定98mm以上(含98mm)按l00mm×l00mm验收计量。

尺寸为(98mm~95mm)范围内的中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按实际验收尺寸计量。

2.2.4.1.3落叶松板材50mm尺寸规定48mm以上(含48mm)按50mm验收计量。

尺寸为48mm—46mm厚度范围内板材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按实际验收尺寸计量。板材宽度按实际验收尺寸计量。

2.2.4.2木材外观方面:

2.2.4.2.1节子:(活节、死节) 2.2.4.2.1.1落叶松小方4m长每根不超过2个,6m长每根不超过3个,最大的节子尺寸不得超过30mm。

2.2.4.2.1.2落叶松中方4m长每根不超过2个,6m长每根不超过3个,最大的节子尺寸不得超过40mm。

2.2.4.2.1.3板材4m长每块不超过3个,6m长每块不超过4个,最大的节子尺寸不得超过50mm。

2.2.4.2.1.2腐朽:各种规格不允许有。

2.2.4.2.1.3裂纹:长度不得超过材长的30%。

2.2.4.2.1.4钝棱:钝棱最严重部分的缺角尺寸不得超过材宽的40%,长度不得超过材长的15%

2.2.4.2.1.5虫害:任意材长lm中虫眼个数不得超过15个,不足3mm的不计算。

2.2.4.2.1.6弯曲:倾弯、横弯不得超过4%,翘弯不得超过5%。

2.2.5其他木材在进行进场验收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3地材的使用管理

2.3.1水泥:以限额领料单为依据,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如未用完退回库房,不允许在楼上有过夜水泥出现,为了避免丢失,为了避免潮湿凝固,退回的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应于发出的水泥相等。(以上内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2严格按照实验配合比搅拌砂浆。为了避免配合比的大小浪费材料和影响工程质量,杜绝人工在地上拌合。

2.3.3落地砂浆、红砖及彻块及时清理使用,为了节约材料,保证作业面清洁。

2.3.4杜绝有过夜砂浆出现,干硬浪费材料凝固而不能再用。 以上四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量处以原值的5倍罚款。

2.3.5砂、石料验收:质量:查含泥量、云母、杂质等是否符合要求;数量:必须两人验收,每车必须量方,根据比重换算数量:粗砂1.6顿/m3,中砂1.5吨m3,石子1.6吨/m3。(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2.4五金、工具、副料使用管理

2.4.1工具:

2.4.1.1公司承包合同明文规定价拨的部分—律价拨给施工队。

2.4.1.2公司没有规定价拨的工具,如施工队使用的太多且损失严重,项目部将采取损失量的50%对施工队进行价拨。

2.4.1.3没有价拨的部分—律向项目部借用,在不用时归还,未还清的部分按原值扣回。

2.4.2五金、建材、副料等,严格按限额领料单发放,对已经转下道工序施工而上道工序散落的材料(如火烧丝、园钉、电焊条等)未进行清理使用,按损耗量预算价的5倍给予处罚。(以上内容将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2.5周转料的使用管理

2.5.1周转料进入现场交于施工队签认,使用保管超过公司合理损耗量的部分,按原值扣回。

2.5.2在使用过程中不准随意将周转料切割、焊割、焊接、打洞、砸扁等人为的破坏,如工艺确实需要,现有的又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需征得技术和材料部门的同意,方可进行有限的割、焊、打洞等,否则将按原值的l~2倍处罚。

2.5.3使用竹胶板时,新板不允许裁割,异型非标结构需要裁割的,要经工程部和材料员指定方可裁割,否则以原值的1~2倍处罚。

2.5.4流动箱、电缆,施工队向项目部借用,新电缆不允许任意割断,如需l0—40m的电缆,由项目部电工根据情况用旧电缆裁割。电缆的损耗率为每年5%,如欠交按原值扣回。

2.5.5推车的使用管理:项目部将配件齐全使用良好的推车借于施工队使用、维修、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车轴、外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由项目部以旧换新发放给施工队更换,其他一切配件由施工队自购更换维修,在归还项目部推车时,要保证配件齐全不变形,车况良好。在归还时车辆变形,配件不全,不能再用或不归还,按原值的100%扣回。 2.6现场混凝土的使用管理

2.6.1现场搅拌台所使用的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必须是公司试验室所发的符合现场材料状况的正式配合比。搅拌台执行“开机令”制度,开机令由施工员或技术员下达,施工队搅拌台负责人接收签字后执行。施工队提前二天提交需要浇筑混凝土的部位、方量、标号及要求,并提前向工程部提出申请,以便施工员及试验员在现场搅拌中严加控制,避免多搅造成浪费。

2.6.2现场混凝土的搅拌,人工上料、人工称量,要求砂、石材料必须车车过磅,称量准确,严禁多放水泥。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6.3严禁跑模超厚,散落混凝土及时清理使用。 2.7钢、木、混凝土构件的管理

2.7.1钢木门窗、地砖等建设单位有认价及封样要求的材料,进场后先要通过项目部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三方共同验收质量,并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现场检查验收,待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与施工队使用管理。

2.7.2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损坏要按原值1~2倍赔偿。 2.8包装品回收管理

2.8.1对包装容器(界面剂桶、玻璃箱、水泥代、包装纸箱等)进行回收退厂或作其他包装用。

2.8.2包装容器回收有利于场容管理,其他任何个人无权处理现场一切包装容器。

2.9部分材料以旧换新的管理

2.9.1电缆、焊把线、胶水管、碘钨灯管、灯架、电锤、钻头、云石锯片、磨光砂轮片、合金磨光片、漏电开关、空气开关、电锯云片、砂轮切、割机片、、焊条、粘胶、纸带、射弹等因断裂、破损、损耗,确实不能再用的,要以旧换新,交回头、芯、壳后方可发料。

2.9.2火烧丝帮扎余出部分,不能超出10公分(视钢筋大小而定),整盘火烧丝可切割四段、三段、二段使用。(以上内容将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2.10限额领料的管理:

2.10.1按工程进度计划,物资部及时制定各种材料的使用数量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作到节约材料,每月按限额领料。

2.10.2施工队若超定额用料、浪费材料,其费用全部由施工队承担。

3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3.1施工现场机具管理标准及奖罚规定

为了使施工现场机械(具)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公司机械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现场机械(具)管理标准及奖罚规定。 3.1.1施工现场机具管理标准

3.1.1.1现场机械内业资料的建立,必须按照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规定认真整理填写,内容齐全规范、不能缺项。

3.1.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必须按施工方案设置,机械技术性能必须确保安全、灵活可靠、并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对固定机型机械设备需浇筑混凝土机座。随机要设置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参数、管理制度、机械设备标识牌。操作各类机械设备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1.3各施工队对项目部配置的机械设备需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确保机容整洁、机况良好,并坚持日检制度。

3.1.1.4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设备台帐,以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3.1.1.5各类机械设备规范标准及注意事项:

(1)翻斗车及装载机:灯光齐全有效,制动系统灵敏可靠,各传动部分灵活、无干磨、缺油。现场需设限速标志牌,翻斗车、装载机现场作业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搅拌机:固定必须有标准水平混凝土机座,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作业完毕料斗不得存料,需将料斗升至轨道中心停落在固定销上。严禁无人监护、断电清理搅拌筒,各润滑点每4小时加注一次润滑油。作业完毕搅拌机须机洁、断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电上锁,确保安全。

(3)卷扬机:须按施工方案固定和搭设防护棚,固定地锚用钢丝绳必须符合规定。卷扬绳与吊笼应垂直在水平线上,并用砖墙或钢筋支架做好卷扬绳保护措施。架与机应按规定设置。吊栏应设保险挂钩,滑轮应有保护措施,限位装置灵敏可靠。作业时,严禁吊栏乘人,防护门应随手关闭。

(4)钢筋加工设备:所用设备应按规定设机座,按规定搭设防护设施。保持润滑部件油量的充足,启动开关灵敏有效。作业时,须按机型的技术参数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5)木料加工设备:圆盘锯和电压刨应设置在防噪音的加工棚内。分料器、防护罩、安全档应齐全有效。电压刨应有护手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并经常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

(6)电焊机:须装笼上锁设置在工作面上。一次电源线应按机型选配,其长度不得超过5m,

一、二次线接线要实,一次电源须一机一闸,焊把线无老化、露芯。

(7)气焊:作业时三点距离应符合安全标准,即氧气瓶,乙炔瓶、焊点为5—10m、乙炔瓶须装干式回火防止器。氧气、乙炔瓶须入车放置,并持用火证、设看火人。

(8)手持电动工具: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禁私拆机具。机具不得存放在潮湿的地方,确保使用安全。 3.1.2施工现场机具奖罚规定

3.1.2.1无证上岗罚当事人100元/次,并立即清退出场;有证未带罚当事人50元次,并责令立即改正,酒后上岗罚100元/次。

3.1.2.2操作装载机翻斗车制动不灵、灯光不全、时速超过规定罚当事人50元/次。

3.1.2.3操作搅拌机有异常响声未采取措施,停机未按规定放置、人走未断电上锁罚当事人50~100元/次。

3.1.2.4操作卷扬机限位器不灵敏未及时更换,制动不灵或片单磨,连轴螺杆松三个或掉一个罚当事人50元/次,吊栏乘人罚50元/次、操作手罚100元/次、钢丝绳超标磨损未及时报告更换罚操作手100元/次,停机未锁电箱罚操作手50元/次。

3.1.2.5电焊机:作业时、双线不到位,焊把线露芯,

一、二次线接压线不实。二次线无线鼻、无用火证、罚当事人50~100元/次。

3.1.2.6气焊:作业时、三点距离不符、无用火证和看火人罚当事人50~100元/次。

3.1.2.7砂轮机使用倒顺开关罚50元/次,无防护罩、无漏电保护器罚使用者50~100元/次。

3.1.2.8电锯、刨:作业时私拆防护罩、安全挡、分料器一项罚责任人50~100元/次,工作间杂物太多未及时清理罚责任人50~100元/次。

3.1.2.9钢筋加工设备:切、弯钢筋超过标准,违章操作罚当事人50元/次,不按规定保养机械设备罚责任人50元/次,断头及杂物不及时清理或切弯的钢筋堆放杂乱罚责任人

50~100元/次。

3.1.2.10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使用罚责任人50~100元/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具严重损坏除按原值扣款赔偿外、并视情节处原值5%~10%的罚款。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2.11各施工队使用项目部配置的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除按原值扣款赔偿外,并视情节处原值的10~20%的罚款。

3.1.2.12凡在机械检查时发现:机容脏、机况差、润滑养不良、场所脏乱者罚责任人50元/次。

3.1.2.13凡在本职岗位上爱护机械设备,对现场机械管理提出好的建议,并避免机械事故发生做出贡献者奖100~200元。

3.1.2..14对机械发生责任事故或等级事故,除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罚外,同时对责任人处上级罚款额的20%罚款。

3.1.2.15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罚项目机电工长50~100元。

3.1.2.16在上级职能部门组织的月检、季度检、年检中、凡进入公司前两名的,每次对机电工长奖励100元。

3.1.2.17全年无责任伤害,对机电工长一次性奖励200元,由安委会在年终一次性实现兑现。

3.1.2.16以上管理标准及奖罚规定具体由项目部机电工长组织实施。需要特殊奖罚的,由项目安委会研究决定。

3.1.2.19以上规定个别条款可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1.2.20此规定作为对新工人的入场教育内容。 3.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2.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根据项目部在施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3.2.1.1安委会成员定期组织各栋施工员、技术员、班组长落实责任制情况并进行检查,每月抽查三次,对落实较好的人员进行奖励。根据所签责任状的内容进行综合评比,全年完成较好的给予重奖。日常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2.1.2安全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给予纠正,对违章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将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在自己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要及时报给上级主管职能部门领导。

3.2.1.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认真掌握执法力度,全面控制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把关。

3.2.1.4月值班领导首先要以身作则,及时组织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2.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自有职工、配属单位职工和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的知识面,操作要领,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

3.2.2.1每周一由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员主持,全员职工参加安全教育。总结上周的安全形势,表彰好的班组和个人,批评差的个人和集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布置本周的安全生产任务。

3.2.2.2现场的所有人员不得无故旷课,尤其是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每课必到,所有人员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安全负责人和项目部领导请假,事后要主动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补课,职工无故旷课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无故旷课一次罚款50元。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2.2.3项目部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每会到场,特殊情况要请假,无故不到会的,处以50元的罚款。

3.2.2.4各施工队,各配属单位有主管领导负责将人员组织到指定位置,并组织管理好自己的队伍,主要负责人要站在队伍的前面,任何人再上课时不得迟到早退。

3.2.2.5特种作业的人员除每次必须参加上课外,在项目部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主持的特种作业讲课,也必须准时参加,无故旷课一次者,处以20元的罚款。

3.2.2.6除项目部组织的周一教育外,各施工队、各配合单位都要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各班组要每天作班前教育,各班组长在分配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详细作好记录。

3.2.2.7因夜班不能参加教育的人员,各施工队伍要组织好,由项目部安全人员进行补课。 3.2.3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杜绝违章、减少隐患、针对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检查制度。

3.2.3.1成立以项目部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日常安全工作,由当月份安全值班领导主抓。

3.2.3.2定于每月十号和二十五号,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员、各施工队长、各施工员参加,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设施,机电设备和容易造成事故发生的特殊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检查整改,并在检查后进行全面复查,对再检查中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反馈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3.2.3.3项目部领导和各施工员要每天对作业面进行监控。

3.2.3.4各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在班前搞好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外,每天上午下午要对各作业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3.2.3.5各施工队的专职安全员除做好教育外,主要把重点放在作业面的检查和整改上,对公司各级提出的隐患和违章要及时整改,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项目部安全员或本队负责人,共同采取果断措施解决。

3.2.3.6项目部安全员除参加组织每月两次的安全检查外,每天上下午都要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待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上级提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中。每天督促施工队安全员在作业面上采取拉网式的检查方法,确保现场无隐患、无违章、无事故。

3.2.4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地特种作业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3.2.4.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作业,外地正式操作证必须换成本市临时证后方准上岗。上岗后,每月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专业教育。

3.2.4.2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对不适应特种作业的人员要令其退岗从事其他工作,并做到定期考核、复审、换证。

3.2.4.3对不按规定程序或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手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册》中的规定执行。

3.2.4.4电气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作业,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2.4.5拌合机手操作前必须检查安全链,传动装置的防护罩,离合器等,检查料斗卷扬止挡装置,钢丝绳和滚筒的安全卷数是否安全可靠。

3.2.4.6木工机械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完好有效。 3.2.4.7特种作业人员要调动时,需经工地负责人同意方可调动。

3.2.4.8电焊机作业必须双线到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面要通风良好。

3.2.4.9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系挂好安全带。 3.2.5安全生产标志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标志牌是施工生产中必不可少的标志之一,它能准确的指导施工生产工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控制和排除隐患、保证施工中不违章操作、保障人生安全的指导标志之一。为此对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标志特作如下规定:

3.2.5.1安全标志进入现场后,要由专管人员进行点收和登记,并进行妥善保管,购置标志要到职能部门指定的专营商店购买。

3.2.5.2安全标志要挂到明显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以提醒施工人员引起注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2.5.3现场关键部位的警示标志,所有人员有权、有责任进行保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或拆除,确因影响工序需要临时拆除或挪动的,要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执行,待工序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到位并由安全员验收认可。

3.2.5.4悬挂安全标志时,位置选择明确并要设置防护措施,防止其他物体掉落损坏,并经常进行擦洗、确保标志干净整洁,随施工的进展,要根据施工的不同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经常适时的更换标志,与现场不符的标志要及时拆除回收保管好。

3.2.5.5任何人不得以工具、器械等物敲砸安全标志,凡人为的破坏安全标志或任意挪动拆除者,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按标志牌原价的5倍赔偿。

3.2.5.6对制止破坏标志牌行为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奖励。 3.2.6班前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确保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全面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定如下管理制度:

3.2.6.1项目部除每周对全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外,根据上级教育内容和分公司的教育提纲,每天上班前,施工队各班组要将全体人员集合起来,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提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跟踪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或解决。

3.2.6.2项目部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抽查各班组和外包施工队班前教育组织落实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对坚持较好的班组要给予奖励,对坚持不好,又经常出现违章作业,隐患较多的班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3.2.6.3月签任务书时,必须同时上交班前活动记录,不交或记录不全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者不予签发任务书或结帐。 3.3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响应贵阳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管理的号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项目部安全目标的落实,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3.3.1安全防护

3.3.1.1脚手杆接头用绑接,每根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

3.3.1.2架子间层不铺板时,小横杆小于3米一根,每根对施工单位罚款10元。

3.3.1.3与主体的拉接不足、每少一个点,对施工单位罚款15元。

3.3.1.4防护栏未跟上作业面,每延米对施工单位罚款10元。

3.3.1.5有两道护身栏,无挡脚板,每延米对施工单位罚款10元。

3.3.1.6有一道护身栏,有挡脚板,无立网,每延米对施工单位罚款20元。

3.3.1.7作业面防护不严,每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

3.3.1.8作业面脚手架不满铺,每少一块对施工队单位罚款20元。

3.3.1.9有探头板、飞跳板,每块对施工单位罚款20元。

3.3.1.10脚手架不按规定绑扎、固定,每处对施工单位罚款10元。 3.3.1.11架子、脚手架、堆放材料,每平米超过200公斤的每处罚款200元。

3.3.1.12高处作业随意向下扔物料、工具者,每人罚款100元。

3.3.1.13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不按照安全措施和交底施工,对施工队罚款200元,同时对负责人罚款50元。 3.3.2“三宝”、“四口”

3.3.2.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线人员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3.3.2.2进入工地戴安全帽不系帽带,一线人员罚款10元,管理人员罚款20元。

3.3.2.3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

3.3.2.4电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每人罚款30元。

3.3.2.5操作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每人次罚款50元。

3.3.2.6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裸露上身,每人次罚款50元。

3.3.2.7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作业,每人次罚款50元。

3.3.2.8水平接网内杂物清理不及时,每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3.3.2.9外用电梯、卸料平台不随时关好防护门,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3.3.2.10站在人字梯顶端作业,每发现—次罚款50元。

3.3.2.11利用铁凳搭设跳板,高度超过两米,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3.3.3施工机具

3.3.3.1转动部分无护罩,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100元。 3.3.3.2电动机具无保护零线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100元。

3.3.3.3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100元。 3.3.3.4电动机具不防雨,不防潮,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3.5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米,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3.3.6电焊机二次线超过30米,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3.7电焊机二次线无线鼻子,每次对施工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3.8电焊机工作时,双线不到位,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3.9电焊机焊把线破损严重,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3.10乙炔瓶不使用回火器,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300元。 3.3.3.11使用气焊设备,三点距离不符合规定,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安全用电

3.3.4.1施工现场用电如不实行三相五线制,对使用单位罚款200~500元。

3.3.4.2电源线破损,每延长米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3电源线严重老化,每延长米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4保护零线压线不牢,每处对使用单位罚款30元。

· 3.3.4.5电器设备接线盒损坏,每处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6不使用插头,也不压接随便舌L接线,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4.7电闸箱周围2米内堆放物料,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大于5米,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9固定箱与流动箱距离大于30米,每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4.10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设备(含两台)每多一台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

3.3.4.11金属流动碘钨灯支架不牢,做行灯用,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12金属流动碘钨灯不接保护零、支架无绝缘手柄,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4.13金属流动碘钨灯架使用木制结构,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4.14金属流动碘钨灯与灯之间串联接电源的,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

3.3.4.15不按规定使用低压照明灯,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3.3.4.16使用破坏插头、插座等电器,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3.3.4.17手动工具无流动箱,电源线有接头或用木板插座,明设配电盘,每个对使用单位罚款200~500元。 3.3.5持证上岗

3.3.5.1有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者,每人罚款50元。

3.3.5.3所持证件与操作证在从事的特种作业内容不符合,每人罚款50元。

3.3.5.4施工单位委派特种作业无证,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3.3.5.5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3.5.6不服从检查人员的指挥,对干部罚款100元,对工人罚款50元。 3.3.5.7未经批准随意乱动、拆改防护设施的,罚款500元。 3.3.5.8酒后上班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3.5.9施工人员违章爬架上下,每人次罚款100元。

3.3.5.10报复、殴打检查人员,对干部罚款200元,对工人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依法送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3.6现场管理

3.3.6.1料具和模具、模具配件码放不符合要求,三处以上混堆混放的,罚款100~300元,三种以上材料码放不整齐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3.3.6.2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没有及时入库,没有实行专库专管、无明显标志,无严格领料手续的,罚款150元。

3.3.6.3施工区域、办公区域乱堆杂物,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3.3.6.4施工现场有大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有明显小便痕迹罚款50元,在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小便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3.6.5非施工区域、零散碎料和现场大量垃圾未及时清理,视量大小给予50~-200元罚款。

3.3.6.6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或没有效果的,每缺一项罚款200~500元。 3.3.6.7现场的各种材料,没有按平面布置图要求位置码放,各种料具码放不整齐,下垫高度不够,每发现一处将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3.3.6.8施工队伍不得使用未经批准、手续不全人员和非劳务市场招用民工,如检查发现有上述问题,一律视为私招乱雇,并对使用人单位处 以500~-1000元罚款。

3.3.6.9施工队伍不得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无技术女工、聋哑、呆傻)。如发现每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3.3.7构成违章和严重违章、隐患和重大隐患,在执行上述处罚规定的同时,执行《贵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执行政府、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 3.4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及奖罚规定

为了便于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管理和确保公司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结合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及奖罚规定。 3.4.1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3.4.1.1加强教育,对各进场分包队伍在进场时做好成品保护教育工作,教育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参加施工的人员,并组织学习项目部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每个工人的成品保护意识。

3.4.1.2成立成品保护护场队,进场施工人员一律实行出入证制度,护场队员认证不认人,凡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3.4.1.3凡进出现场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听从项目部及管理人员的安排,接受护场人员的检查,并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4.1.4各施工队伍的材料应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整齐码放,并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材料及成品保护工作,以防材料丢失、被盗及成品破坏等。

3.4.1.5各施工队伍须对他人成品及自己成品一视同仁,同样进行保护,严禁为自己施工方便而破坏他人成品。

3.4.1.6各工种之间在交接班时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以备成品受到破坏时追查责任。

3.4.1.7已刷好的油漆要注意保护,防止油漆划痕:油漆未干时,严禁进行打扫地面或其他能产生扬尘的工作,以防油漆污染。

3.4.1.8施工作业时严禁损伤、破坏地面;室内推手推车,应将手推车支腿用软质材料包裹数层;楼内地面成活七天内严禁上人踩踏,成品半成品及工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具搬运要轻拿轻放,严禁在楼内地面上随意碰砸、剔凿、堆放杂物:严禁在楼内地面上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不得遗撒;不准在油漆施工、粉刷施工作业面进行电气焊、砂轮切割等一切明火作业。

3.4.1.9不得直接站在窗台板及铝合金窗框上作业;不得以铝合金窗框、窗台为脚手板的搁置点:上下外吊篮时,不得直接踩在窗台板、保温板及窗框上;不得破坏铝合金门窗框上的保护膜及门窗玻璃。

3.4.1.10严禁碰撞隔墙板、保温板、抹灰面、细木成品及其他装饰面,防止损伤成品。

3.4.1.11各专业队伍不得在墙、地面、顶棚上随意剔眼打洞,如遇到因施工需要必须在已有成品上剔眼打洞时,须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得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的认可后方可进行,特殊部位须经设计院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

3.4.1.12水电等其他设备安装时注意保护已成活的墙、地面,严防损坏、污染、成品。

3.4.1.13严禁碰撞、污染卫生洁具及其他设施。

3.4.1.14现场严禁设油漆库房,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应放在现场外专人专库管理,严格限制进场数量。 3.4.2奖罚规定

3.4.2.1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出入证及其他防护用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4.2.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没有防护措施,任由火花、溶渣到处乱飞、乱掉的,罚款100~200元,造成损坏成品的,将按成品造价的十倍进行处罚。

3.4.2.3各分包单位未征得项目部的同意而随意剔凿、打眼的,每处罚款200~500元,造成重大结构质量隐患的按损失程度进行索赔。

3.4.2.4对损伤墙、地面、油漆面及其他成品半成品的每处按造价的三至五倍进行处罚。

3.4.2.5各分包队伍对自己材料及成品保护措施不利,发生被盗、丢失的,按其损失的五至十倍处罚;

3.4.2.6各分包队伍不注意保护他人成品,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的,视其情节,按其造价的三至五倍罚款。

3.4.2.7人为故意破坏成品的每处按造价的五至十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4.2.8对明知附近有油漆、稀料、防水材料等易燃物品,还在附近动用明火者,按重大安全隐患性质认定,罚款300~1000元。

3.4.2.9凡举报、制止他人破坏成品及对成品保护有功的人员,视其情节给予100—300元奖励。

4劳务管理规定

4.1施工工班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施工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指挥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工班管理实施细则。

一、成立施工工班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施工工班管理体系。

二、加强施工工班管理,做到合同用工,工班进场后必须签定合同,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率达到100%,工人技术培训面达到80%以上,技术工人比例占总人数的60%以上:有健全的管理班子,杜绝“五种人”即童工、残疾、聋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夏收和秋收期间,人员流失率控制在10%以内;无私招乱雇现象。

4.1.1加强施工工班施工管理

4.1.1.1工班进场后,及时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受教育面为100%,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1.2安全部门及时组织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4.1.1.3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生产,作业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1.1.4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

4.1.1.5在合同期内必须做到无违章、无事故、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4.1.2加强施工工班行政管理

4.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项政策规定、遵守场纪场规,对上岗人员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遵纪守法。

4.1.2.2队伍进场15日内,组织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4.1.2.3认真执行驻地和现场的消防管理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爱护现场消防器材,在合同期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4.1.2.4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乱拉电源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4.1.2.5认真执行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全员做到不盗窃、不赌博、不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 4.1.3加强工班生活管理

4.1.3.1工地食堂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4.1.3.2食堂和存放粮食的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水、无蝇、无鼠、无蜘蛛网,加工和保管的生熟食品要分开。

4.1.3.3宿舍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卫生,生活区食堂周围不随意泼污水、扔污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并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严禁在生活区、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4.1.3.4做好卫生防疫教育,不发生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中暑事故。 4.1.4施工工班违章处罚

4.1.4.1未经批准提供劳务的,每人按100元处罚,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200元罚款。

4.1.4.2施工工班进场后,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的,每人按100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元。

4.1.4.3更换人员时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每人按100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元。

4.1.4.4外施务工人员注册,未经批准自行变更用工单位或外施企业的每人按200元罚款。

4.1.4.5招用“五种人”既“童工、聋哑人、呆傻人、残疾人、无技术女工”的每人罚款1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并限期清退。

4.1.4.6根据公司安排,抓好施工队伍建档工作,掌握施工工班自然情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况,承接和完成施工任务情况,考核评价情况,为以后使用队伍提供资料。 4.2对工班管理人员的要求 4.2.1要求施工工班按工种按比例配齐领工员,把作业面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2.2做好施工工班检查和信誉评价工作,项目部组织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搞好信誉评价。

4.2.3继续推行“五个一样”管理活动,项目部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各业务人员要定期分析,研究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真正把施工工班当作自己队伍管理。 4.2.4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各部门在对施工工班管理工作中,要管理好、服务好,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培养和树立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精神。

对施工工班开展“四个—样”管理的办法

4.2.4.1思想上—样教育

在安排自有职工的思想教育评选先进的同时,要把施工队伍思想教育纳入工作范围同步实施。

4.2.4.2施工上—样要求

在施工生产任务安排,开展劳动竞赛,创造优质工程和文明安全工地活动,及在施工生产任务动员时,都要让施工队参加,并对他们的活动成果像对待自有职工一样给予肯定和奖励。

4.2.4.3生活上一样关心

对外埠施工队的吃、住、就医、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人身伤害,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要像对待自有职工一样给予关心,给予解决。

4.2.4.4行政上一样管理

施工工班的劳动纪律,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生活卫生,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项管理,要一样要求,一样布置,一样检查评比,一样奖惩。

5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计算机的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5.1项目部设一名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计算机的统一管理。

5.2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严禁不懂者随意开关机,以免造成文件的丢失和计算机的损坏。

5.3未征得项目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服务器。

5.4爱护计算机硬件。各台计算机上配备的输入、输出设备未经得项目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硬件故障或需要维护,须报告项目部计算机管理人员请专人维护、修理,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 5.5计算机使用过程中严禁覆盖,以保证热量及时散失。

5.6各部门计算机要经常用软布擦拭,保持计算机表面清洁,在使用完后关闭计算机,断开电源,并覆盖进行保护。

5.7各部门如需要更新、安装软件,须报告项目部计算机管理人员同意,并按计划安装,严禁私自购买盗版软盘安装,以避免计算机感染病毒。

5.8计算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中所贮存的文件、资料,如需要删除自认为没必要的文件,须征得原文件输入者的同意。

5.9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上网查阅、传送、下载黄色文章和图片,不得传播反动言论。

5.10各部门没有特殊原因或未经得其它股室计算机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便使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用其它股室计算机。

6行政管理

6.1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6.1.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杜绝各类传染病

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总承包单位要规范管理施工现场食堂,把住病从口入关,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做好群众卫生防疫和安全救护工作。

6.1.2施工现场与生活区有明显的区域划分,厕所有专人保洁打药、防蝇,严禁随地大小便。

6.1.3办公室、宿舍、食堂保持整洁有序,做到门有帘、窗有纱,无蝇、无蚊、无鼠和蛛网等。

6.1.4施工现场环卫管理资料应包括: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划分,伙房炊事人员的三证复印件,冬季取暖设施合格验收证,现场急救组织,月卫生检查记录。

6.1.5道路施工时必须派专人对道路进行洒水,防止灰尘飞杨。

6.2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2.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6.2.2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工具、器材设置符合规定。 6.2.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6.2.4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火审批手续。 6.2.5消防器材不准任意挪用,严禁埋压、圈占消防器材。 6.2.6易燃材料要妥善保管,安全措施有效易行。

6.2.7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出入车辆和人员要实行验证、检查和登记,所有物品出场必须持有材料部门签署的出门证。

6.2.8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 6.2.9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6.2.10爱护车辆,服从车辆安全检查,不带故障出车,不疲劳驾驶。 6.2.11严守信号,各行其道,维护交通秩序,杜绝十二种违章现象。

6.3形象

6.3.1全体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上岗,没有着装上岗或佩戴上岗证上岗的处罚50-100元。

6.3.2所有办公区域或材料加工区域卫生不清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 6.3.3项目部车辆或外来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

6.3.4施工区域的车辆及机械设备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 6.3.5办公区域不准乱堆放物品。

6.3.6施工道路及交通口设置施工警戒线、安全警示牌和限速标志。 6.3.7桥梁设置封闭围栏施工,设置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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