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3:23: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侯俊杰同志公伤鉴定的请示报告
枣阳市人社局:
侯俊杰同志1986年到刘升中学任教,1996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刘升中学妇委会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和学科组长,其间多年担任初中毕业年级语文教学工作,语文学科带头人。该同志是个工作狂,号称“拚命三郎”。
由于该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身患严重的颈椎病仍坚持工作,2004年曾2次晕倒在讲台上,为此,在2004年秋,该同志提出休息治疗,学校当时考虑其是初三年级语文教研组长、学科组长、核心教师,教学工作离不开她。在该同志到襄樊治疗颈椎期间学校未征求其同意的情况下,又安排其带初三年级语文。该同志得知后要求休息治疗,学校多次做工作让其再坚持,待学生毕业后再行治疗。在学校领导的要求下该同志带病坚持上班。
在2005年春季开学初的一天,晚自习结束,她行至教学楼楼梯时,病情再次严重发作,从楼梯上摔倒,一直滚到下面,致使其脚骨骨拆。为此,该同志再次要求休息治疗,学校领导一是同情,二是进行了专门协商:一方面考虑教学的需要,一方面又考虑该同志受伤行走困难的实际,学校做出将她所带班的教室从四楼移至一楼,上下班由该班班主任乔宝良同志用摩托车接送,同时多次做该同志工作,要求其带病上课。该同志原则性很强,听从了学校的安排。结果教室也未移至一楼,接送时常间断,暑期,她到医院住院治疗检查诊断为:错过有效治疗期(三个月内,且期间不能活动)已成终身残疾,致使她脚骨至今无法愈合,时常疼痛难忍。
综上,特请示贵单位给予该同志工伤伤情鉴定为谢!
特此请示!
枣阳市刘升中学
201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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