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宣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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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宣字„2010‟2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习型党组织

建设学时安排及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建立科学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机制,对党员干部学习时数作出合理安排,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字„2010‟90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时安排及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0年11月4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时安排及考评细则

一、学习时数要求

(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10学时。

(二)科级干部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

(三)普通党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二、学习时数构成

(一)中心组学习(16学时)

1.学校党委每季度组织一次校院两级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每次2学时。

2.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分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每季度组织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次2学时。

(二)党支部学习(20学时)

各党支部每月通过讨论会、交流会等形式集中组织一次学习,每次2学时(全年以10个月计)。

(三)干部网络在线学习(30学时)

按照校党委党校《关于2010年科以上干部网上在线学习的通知》,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每年网络在线培训学习时间必修环节不少于30学时。

(四)自主学习(20学时)

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提供的书目进行自主学习。通过自主学习,科级以上干部每年撰写1篇理论学习体会或工作研究文章。

(五)调研学习(20学时)

各学习团队(小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每年拟定一个调研课题,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提出申请,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开展校内外调研学习。每年5个半天,每个半天4学时。调研结束后,每位正处级干部领衔完成1篇调研报告。

(六)其他学习(20学时)

1.项目式学习

各学习团队(小组)每年立项并完成“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党建工作创新计划”项目、“三育人”研究课题、学风建设项目等1项。验收合格后,计20学时。

2.形势报告会与研讨会

学校组织的形势报告会,每次2学时;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处级单位组织的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等,每次2学时。

3.寒暑假工作会

处级干部参加学校寒暑假工作会议,按实际学时计算。

4.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学习等,按实际学习时数计算。

三、学习时数考核及档案

(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时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6学时,且每次学习须有学习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二)所有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学习时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学时,且每次学习须有学习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三)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网络在线学习的学习时数每年不少于30学时。

(四)每位党员自主学习时数每年最多计算20学时。

(五)每位党员调研学习时数每年最多计算20学时。

(六)每位党员项目式学习时数每年最多计算20学时。

(七)每位党员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等其他学习时数的计算,须有学习记录等作为考核依据。

(八)每位党员参加各类学习,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须建立统一的学习档案。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学时考评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2010年11月4日印发共印80份

党字()2号党组织工作制度

准党宣字()5号

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穗宣字()2号

校发2号

党发文2号

党发文2号

杭团字2号

内体群字2号

鲁教师字〔〕2号

科技学院杨字2号

《校党宣字〔〕2号.doc》
校党宣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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