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3:50: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信用记录良好。
2.具有海口市户籍;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各类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不含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证明,如:申请人的《高校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户口经营种养殖业的无须提供,农业户口有营业执照的仍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劳动保障服务站。
3.经营地必须在海口市范围内,且经营场所相对固定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持农村户口从事种植养殖经营的,如无法提供上述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的,须提供村、镇两级出具的相关证明。
4.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所申请贷款作为流动资金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金。
5.有反担保措施;
6.通过SYB创业培训并获得证书者优先;
7.所申请的项目已正式经营者优先;
8.在小贷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暂按以上要求执行。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条件 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支持的担保方式有信用担保,房产抵押和存单质押等。信用担保适用的担保人员范围是工资在海口市财政(含琼山区、美兰区、秀英区、龙华区)发放的海口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办 理 流 程
1、申请人在经营地的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所领取申请表
2、申请人及担保人填写有关资料并送劳动保障管理所初审和出具推荐意见
3、提交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实地调查并审批
4、经办银行复核放款
5、还款、再贷款、追偿和执行反担保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咨询电话: 66703009,6650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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