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4:06: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祖屋协议
平远县长田镇甲背村朱通贤的祖屋占地面积()平方米,现属其两儿子朱安福和朱长福共同拥有。因房屋破旧改造,经两兄弟协商,就重建祖屋以及建成新房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土地权属朱安福的儿子朱文军和朱长福的儿子朱文洪各占50%。
二、新改建楼层为两层,建房资金大部分由朱长福儿子朱文洪出资,所建房屋双方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权:
1、首层西南第一间的套间和二层上楼梯第二间客房属朱安福儿子朱文军及其后裔所拥有永久权。
2、其余所有房间属朱长福儿子朱文洪及其后裔所拥有永久权。其中二层上楼梯第一间客房朱文洪可以提供朱安福的女儿朱文蔚及其子女探亲时居住。
三、如遇政府征收,转让等则按以下协议办理:
1、祖屋土地赔偿款按朱文军及其后裔和朱文洪及其后裔各占50%。
2、建筑补偿款朱文军及其后裔占20%,朱文洪及其后裔占80%.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捺手印生效。
(附建筑图纸)
协议人:协议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