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社会责任

2020-03-03 20:40: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生姓名: 赵方芳 用户名: 1203zb129 所属教学服务中心: 工商管理 指导教师: 陈新辉

浅析企业社会责任

—论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及对策

摘要:当前,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居于支柱型行业产业的地位;但是房地产行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责任问题,并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这一问题的广泛关注。在经济生活中,企业不仅要承担社会发展的经济责任,也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基于这样的行业企业现状,本文以民众的角度为出发点,针对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形式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解析,并强调进行房企社会责任强化的必要性。对目前社会的积极对应情况及不足部分进行分析、整理,针对漏洞部分提出强化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性建议。在国家行业企业政策方针的前提下,探索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担当,以构建新型和谐的房地产建设发展氛围为本论文的最终归结点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责任缺失;对策 目录:

第1章 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及其重要性 1.1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1.2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1.2.1对购房者的社会责任 1.2.2对企业人的社会责任 1.2.3对环境的社会责任 1.2.4对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

1.3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第2章 房地产企业责任缺失表现形式及造成社会问题 2.1.1高房价

2.1.2高房价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分析 2.2房地产企业对购房者缺乏诚信 2.3住房质量问题

2.3.1房屋质量事故频发

2.3.2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分析 2.4房企内部劳动关系不协调 2.5环境污染

2.6纳税与财富不成比例、对公益事业不积极 第3章 房地产企业责任缺失产生的原因分析 3.1房地产企业追求暴利的资本本性 3.1.1导致房价的快速上涨 3.1.2导致住房质量问题 3.2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3.3 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懈怠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第4章 社会的积极对应情况及不足分析 4.1国家相关积极政策及不足 4.1.1遏制高房价 4.1.2保障住房质量 4.2成立消费者协会

4.3购房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4.4部分房地产骨干企业的积极应对

4.5新闻媒体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积极引导及不足 第5章 强化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性建议 5.1政府推进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5.1.1发挥政府正确的引导作用

5.1.2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规,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监督 5.2加速行业的集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进入门槛 5.3改变监理单位的委托人 5.4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5改良预售房制度 5.6行业规制

5.7发挥社会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 第6章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第1章 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及其重要性 1.1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其在社会活动中不仅要承担企业的经济义务和法律义务,还要关注其在企业员工、产品销售对象、社区环境等活动中的社会责任体现。社会责任的体现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要超越自身狭隘的利益价值观念,将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得到有效价值性程度的发挥。在保障企业阶段性经济活动利益的同时,最大化实现房地产企业与社会价值活动的同向发展,树立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共性价值。

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的伦理责任、公益责任和慈善责任既是社会对企业的社会性价值展现要求,也是企业软实力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 1.2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方向、三个层面的需求,并且都有阶段性需求发展的特征。两个方向是指社会责任的宏观方向和微观方向,三个层面是指国家需求层面、企业内部员工需求层面、社区和买房者层面。不同时期,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不相同的,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1.2.1对购房者的社会责任

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最根本需求的组成部分是其对购房者的社会责任。只有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住房达到正常的建设标准,并不会对社区内居民的长期生活产生负面效应,才会形成有效的客户群。简单来说,房地产企业对购房者的社会责任就是必须承担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明礼诚信责任。 1.2.2对企业人的社会责任

企业人是一个广义的契约联合体当事人范畴,包括投资者、企业家、经营管理者和一般性的企业员工。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企业人的社会责任覆盖面比较大,其承担的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本身必须承担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明礼诚信责任;

二、在社会价值活动中,房地产企业必须承担科学发展的责任;

三、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保护环境,促使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责任;

五、对目标区域内,通过物力、财力捐献对文化医疗卫生事业的策应和支持;

六、房地产企业要承担扶危济困,发展慈善事业;

七、对企业内部,房地产企业要有效地为其员工提供人身健康保护;

八、现代经济活动中,企业的科技创新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社会发展的需求。 1.2.3对环境的社会责任

在党和国家的社会性发展战略中,“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共性的社会价值塑造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既包括人、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也包括人类经济活动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其中,一个先决条件是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在房地产建设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很难避免,但却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和“保护环境,促使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就是其对环境保护的重要社会责任。 1.2.4对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

房地产企业是我国建设类行业中的主体,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劳动就业机会。同时,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其他关联行业的发展。如水泥、建材、冶金等行业。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科学化发展的道路;

二、对地方性社或者社区慈善、伦理、公益等贡献,正能量的发挥;

三、行业整体科学技术、管理方式等方向的转变。 1.3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标志着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程度和社会性价值财富的转换程度,也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程度。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已经呈现出泡沫经济的发展趋势,成为虚拟经济发展形成的重要源头之一。一方面,这是国家政策管理空白所致;另一方面,则是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所产生的。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最暴利的行业之一;但是近年来,其承担的社会性责任却没有与其暴利的增长相一致。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的重复性开发利用而产生的经济价值,并没有形成和谐的社会需求氛围,也没有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技的创新。所以说,这是一种不健全的行业企业经营现状,亟待房地产企业履行其社会性责任 第2章 房地产企业责任缺失表现形式及造成社会问题 2.1.1高房价

当前,房地产发展呈现出畸形化发展的态势,高房价是其中一项非常严峻的问题。高房价的形成并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发展产生的,而是房地产开商通过利用国家政府的管理政策漏洞和高银行信贷的价值机制进行的反逆向操作。在房地产企业的构成中,相当一部分企业“五证不全”,但是却钻了政策的空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另一方面则是市场利润的非正常因素影响。

当一个行业出现长期整体暴利情况的时候,房地产企业不蜂拥而起倒成为一种非正常现象。当前,住房价格并不是由房地产的收益和效用决定的,而是脱离市场基础的“见利忘义”。 2.1.2高房价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分析

高房价,既是一种市场投机行为,也是对虚拟经济的非正常放大。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这种虚拟价值的增长并不是建立在有效市场销售机制基础上的,而是将房地产与国家银行资本进行了捆绑,甚至是房地产企业“绑架了”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发展下去,必将影响国家社会生活的稳定。

从企业社会责任共性需求的价值角度来开,房地产企业的伦理道德责任成为一种稀缺,高房价的盲目性投资建设使我国出现了很多“鬼城”。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不是消费者不需要住房,而是高额的住房负担使其望而却步。可以说,高房价是建立在损害社会民生基础之上的。

2.2房地产企业对购房者缺乏诚信

在明礼诚信方面,房地产企业也没有达到相应的需求标准。购房者因为不了解房地产行情,或者对于房地产企业应该提供怎样的产品服务与质量也没有形成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比如房地产行业传统的“七通一平”服务。在实际的住房销售过程中,他们将“七通一平”的产品服务内容进行了阶梯度差异分解。本来购房者应当享有的产品服务却被告知二次购买,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对于住房的质量问题,由于很多房地产企业“五证不全”,也就不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因而只能含糊其辞,或者干脆忽略这一现实问题。甚至购房者在拿到住房钥匙以后,却发现没有产权。这些情况都表明房地产行业整体诚信度不高。 2.3住房质量问题

近年来,住房质量问题成为“3.15”活动的一项重要关注内容。房地产企业在追求片面利益增长实现的情况下,一味强调工期的超前工作,但却忽视的住房的质量问题。 2.3.1房屋质量事故频发

十年来,住房质量事故频发,遍布全国多个城市和地区。比如北京的“胶水门”事件、上海的“楼倒倒”事件、河北的“楼裂门事件”等等,其他还有竹子钢筋”、“楼脆脆”、“墙歪歪”、“粉末墙”等现象层出不穷。在事件发生以后,房地产企业不是检查自身的建设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而是将事故的责任推向自然因素的影响。比如江南某地的建筑坍塌事件,建筑商的观点竟是天气因素造成的。可谓滑天下之大稽! 2.3.2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分析

房屋质量问题发生以后,直到媒体进行曝光房地产企业才匆匆出现,但却没有一个主动进行社会责任的担当。当然,也有房地产企业直接沉默消失。住房质量问题,造成的不仅仅是一座建筑物的有效使用问题,还有住房企业、政府监管的时效操作问题。可以说,住房质量问题反映出来的是一个深层次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固然有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影响,但是“人祸”强于“天灾”。如果房地产企业将社会责任担当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在产品质量和服务上下足功夫,怎么可能会出现那么多的质量问题?

2.4房地产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不协调

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另一项问题是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不协调。在追求片面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选项。更多的情况下,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被企业的片面利益侵占。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拖欠劳动报酬、侵犯人身权利等等。从社会、企业和谐的角度来看,这并不利于加强企业的凝聚力,也不利于房地产企业核心文化的建设和形成。因此,内部关系不协调的房地产企业不具备长期发展的市场价值、社会价值。 2.5环境污染

房地产行业本身就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性改造,建筑噪音、路面硬化、建筑材料的运输堆砌、绿化工作的迟滞等等都会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房地产开发在有效的目标管理控制中本可以降低环境污染的程度。但是,因为房地产企业的片面性利益追求而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被长期忽视。政府相应的监管部门,在这项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发挥最大的价值性因素。

2.6纳税与财富不成比例、对公益事业不积极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是高暴利性行业;但是却没有成为我国的高纳税行业。同时在公益性事业方面,房地产行业也没有建树可言。房地产行业并不是政策性游离行业,也不是阶段性发展行业。在国家对其进行强有力的调控下,房地产行业依然“荣登”我国暴利行业之首。在房地产行业快速集聚社会财富的情况下,其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程度依然比较低。

另一方面,很多房地产企业“五证不全”使其“偷税”、“漏水”现象比较普遍。甚至“虚拟成本”、“虚开发票”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也时有发生。纳税和关注公益事业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而是树立其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第3章 房地产企业责任缺失产生的原因分析 3.1房地产企业追求暴利的资本本性

房地产行业的经营具有特殊性,容易形成暴利模式。住房建设工作完成后,房地产企业不会再投入生产资金,并且通过销售来实现增值。这种增值模式几乎属于全额返还,无论按揭付款,还是购房者的全额支付都不会影响价值增值增。更多的情况是房地产企业将所属项目与金融机构进行了捆绑,有了暴利实现的强有力保障。即使在金融机构限制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也会通过内部采购来实现利益获得。在这种情况下,追求暴利的资本本性就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最大目标诉求。 3.1.1导致房价的快速上涨

在追求暴利的目标下,有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本保障,房地产企业忽视了住房的本来成本效益,便将更多的暴利诉求追加到房价当中去。通过循环反复地操作,房价就脱离了本来的成本价值范畴。在房地产政策和金融机构的管理空白区域内,房地产企业更加积极地推动房价的快速上涨。一旦资本本性成了房地产行业的最大目标价值追求,那么企业的社会责任功能就会被大大削弱;而企业社会责任功能的削弱反过来又会形成新的房价上涨情况。 3.1.2导致住房质量问题

造成房地产住房质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房地产企业追求暴利的资本本性是关键性的原因。房屋质量问题固然有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影响,但是“人祸”强于“天灾”。按揭付款等预售房机制都对住房质量有相当的影响,再加上房地产行业仍然没有摆脱“买方市场”的操作局面,就促进了开发商和建筑商的“投机倒把”行为发生几率。众所周知,住房建设利润是被层层分割的。建设承包商通过利润层层分割,使得最后的建筑商利润被大幅削减。建筑商为了保证利润的实现,一方面对内减少支出,另一方面则会减少住房建设必须的原材料、技术资源和管理资源的投入。当这些因素叠加之后,住房质量必定会由于房地产企业资本本性的抬高而降低。 3.2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房地产产业供应链条的现状,也是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在住房交易链条中,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之间是非对称的关系。首先在住房信息资源方面,房地产企业的操作过程要隐蔽的多,而不会对购房者进行公布;再者,即使住房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者群体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或者实力去改变质量问题。这一群体最大的期待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关注、修复。至于赔偿,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房地产企业由于销售利润追求的影响,经常会对购房者进行虚假信息的引导。所以说在房地产供应链中,购房者是绝对的弱势群体。 3.3 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懈怠

在很多地区,由于区域内缺少实力强劲的工业企业或者服务型企业,因而财政方向的税收需求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区域阶段性的发展来看,只有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赋税快速增加的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就会“睁一眼闭一只眼”。究其原因,区域本位利益上的需求所致。在执法监管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也会有意地减少惩处事件,进而形成警戒约束价值性的降低。此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更难发挥了。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这一领域,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既没有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范畴,也没有公平公正的法律约束体系。对于企业责任这社会性问题来说,没有规矩确实难成方圆。 第4章 社会的积极对应情况及不足分析 4.1国家相关积极政策及不足 4.1.1遏制高房价

房地产行业的高房价,其实有很多社会性影响因素在里面。前面说过,房地产虚拟价值的增长并不是建立在有效市场销售机制基础上的,而是将房地产与国家银行资本进行了捆绑,甚至是房地产企业“绑架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房地产既可以保障财政收入的及时和平衡,也对地方经济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因素。对于行政主脑来说,房地产能够彰显其政绩。因此在遏制高房价方面,即使再积极地政策也是不会被完全贯彻实行的。

4.1.2保障住房质量

在保障住房质量方面,虽然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但是适应政策的处置力度并不大。对于住房建设违规违纪的行为,大多处罚方式比较轻微,难以引起房地产企业足够的重视。 4.2成立消费者协会

在对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性操作方式选择中,很多人认为成立消费者协会是一项很不错的选择。的确,这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消费者协会成立以后,可以集中房地产行业的各种信息资源,并进行有效的分类。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方面,消协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4.3购房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工作逐渐被细化,并得到了广大社会力量的支持。在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群体可以通过“团购”的方式增加弱势群体一方的整体实力。如果所购住房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从三个方面约束房地产企业:团购群体、消费者协会、法律途径。如果是非团购购房者,则可以直接通过消费者协会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4部分房地产骨干企业的积极应对

根据市场经济的操作法则:在经济活动链条中,任何情况下销售主动方的活动方式、原则、目标都是最积极的因素。房地产行业也遵循这样的发展原则,并由行业中最积极的骨干型来承担责任。在房地产行业中,骨干企业的积极应对是最好的企业责任发挥典范。我们可以通过树立骨干企业的形象,来构建区域内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发挥模式。在社会责任担当方面,骨干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远胜于法律法规的集体性约束行为,也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社会正能量的发扬发挥。

4.5新闻媒体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积极引导及不足

在房地产行业的外围环境因素中,新闻媒体的社会共性价值典范的积极引导也非常重要。新闻媒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宣扬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一是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一是区域内的社会共性价值追求。因此新闻媒体只有很好地运用舆论监督的力量,弥补其在企业社会责任重引导价值的不足,才能够促进房地产行业社会责任的有效承担。 第5章 强化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性建议 5.1政府推进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5.1.1发挥政府正确的引导作用

政府在推进地方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理应把企业社会责任发挥最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指标,并进行积极的有价值的引导。在消费等外围环境的构建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不能欠缺,要逐步完善。消费者方面,政府要积极树立正确的维权理念,走理性维权的路子。 5.1.2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规,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监督

这项工作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要抛弃地方本位主义思想和短期目标价值思维定式。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就要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进行。 5.2加速行业的集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进入门槛

笔者前面提到,房地产行业中很多“五证不全”的企业都参与到开发建设工作当中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进入技术壁垒不高,频繁的进入推出和高暴利资本本位性质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行业的政策性集中力度不高,资源利用和协调度比较差。同时,地方本位主义思想也使得房地产企业出现了遍地开花的现象。那么,房地产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怎样做呢?

简单来说,就是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进入门槛。在规范住房建设过程之前,政府职能部门有必要对相关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各项价值资源的评估工作。满足目标需求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准予进入,而条件欠缺的企业则一律禁止。在相关评估工作中,企业社会责任要被列为一项重大评估内容。通过目标土地资源的使用,加快房地产行业的资源整合力度,迫使小房地产公司退出房地产行业。 5.3改变监理单位的委托人

这项工作必须有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来主导,将监理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利益链条打破。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政府相关主导部门要对工程的细节、信息资源、住房合格资质等各项指标进行社会化公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实效性工作发挥。在保障房地产企业社会价值责任和产品的质量服务等方向上受到严厉的监管,并得到必要的提高。当然,我们还可以实行“连坐制度”。房地产企业、监理单位都要进行相关管理检验水平的提高。一方出现事故,另一方要承担重大连带责任。 5.4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于影响住房质量的外围性因素,相关的法规也没有进行明确的责任界定,因而使得质量保障工作的权责更加模糊化。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彻底的的保障住房质量,仅仅依靠重大事故的问责机制是不够的,必须要提高国家主导的政策影响力水平。这就要求对房地产行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5改良预售房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房地产行业的预售房制度本身就不是公平经济活动模式。但是这种操作机制,总体上来说获得的利益要大于付出的成本。无论房地产企业,还是经融机构,都需要预售房制度的支撑。在很多地区,由于区域内缺少实力强劲的工业企业或者服务型企业,因而财政方向的税收需求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区域阶段性的发展来看,只有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赋税快速增加的目的。所以说,预售房制度有其存在和发展的阶段性必要。

对于预售房制度,我们只能从其关联因素和外围影响价值的层面去改良。使房地产企业既能够健康快捷地发展,也能满足地方财政资金的需求。 5.6行业规章制度

行业规章制度是产业经济内部的资源使用与协调制度,对房地产行业合理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对来说,行业规章制度不具有强制约束性,它是行业企业内部共同行为价值标准以及行业发展诉求的总体框架制度。

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说,行业规章制度是典型的行业内部共同社会责任担当行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与该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市建立在一种诚信基础之上的,而行业协会与社会也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我们只要理顺这几种关联要素之间关系,就能够建立“和谐型”房地产行业的社会责任模型。

5.7发挥社会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

房地产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其最终的受益人是整个社会大众。因此,社会大众有必要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必要的监督。在国家“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并营造房地产社会责任担当的良好外部氛围。同时,社会舆论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姿态,不要过分干预房地产企业的建设经营管理。一般说来,新闻媒体在社会舆论监督中具有普遍的共性价值遵守。所以新闻媒体只有很好地运用舆论监督的力量,弥补其在企业社会责任重引导价值的不足,才能够促进房地产行业社会责任的有效承担 第6章 结论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房地产行业关系着国计民生问题。对国家社会生活的安定局面,有一定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出现了新的需求。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房地产企业只有切实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才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才能够完成行业企业的使命。 致谢

本论文是在陈新辉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首先对陈老师的耐心指导与批评指正致以崇高的敬意。老师光辉的人格和平易近人的形象对我影响极大,老师的教诲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参考文献

[1]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南方经济,2013,(01) [2]张忠.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我国的对策,前沿,2012,(06) [3]仲大军.当前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2011,(05)

[4]殷格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评价.WTO经济导刊,2011,(01) [5]王怀勇.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与制度的完善之前瞻.生态经济,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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