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管理办法

2020-03-02 19:53: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加油卡管理办法

我公司现有公车两辆,每车配备加油卡一张。为了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现对使用加油卡加油进行如下规定。

一、管理部门与负责人

加油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充值与使用统计的汇总,司机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二、细则流程

1、充值流程:

加油卡余额不足1000元时,由行政部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使用记录,制作成表附于充值申请表后,交公司总经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费用申请单,财务及总经办签批后由财务部完成充值,行政部安排将相应金额打入对应卡内。

2、使用流程:

(1) 车辆加油时由需加油车辆司机在车辆加油登记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2) 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行政部汇总成一张报表。

(3) 加油车辆的司机在完成加油后将油卡交回行政部,并补填加油数量与当日单价,同时填写余额登记。 (4) 加油车辆司机除在车辆加油登记表中填写各项内容外,仍需在爱婴岛行政部派遣单中备注一栏内注明加油数量及金额等信息事项。

(5) 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注明车牌号,车到达加油站的公里数,并要驾驶员及同行人员核对签字。

(6) 加油当天必须将加油小票交至行政部。

(7) 加油卡需由司机外带使用时,经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在车辆加油登记表中注明,由司机以外的同乘人员带出,原则上不允许司机单独将加油卡带出使用。其他特殊使用情况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导运作。

3、核准: (1)

行政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爱婴岛用车申请单》及《用车明细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2)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而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给予加油费两倍的罚款,并予以警告处理。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

(5) 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将安实际损失价值的10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加油卡管理办法

加油卡日常管理办法

企业加油卡管理办法

企业加油卡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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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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