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3:43: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在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每月向总经理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主持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和废止各项与安全生产相违背的公司管理制度,主持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编制、补充、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不得为了眼前的利益下达与安全生产相违背的指令和指示,同时也应制止下属下达此类指令、指示和指挥及任务。
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实行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应从财务上给予指示,并检查
其落实情况。
9.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或结合技术改造,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10.经常组织听取安全专职人员的汇报,掌握安全动向,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批评处理肇事者。
11.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及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并从制度上给予保证,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奖罚制度,并实际做到和贯彻落实,积极筹备安全教育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
12.领导质安部做好公司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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