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协议

2020-03-03 17:03: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万亩优质翠冠梨棚栽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

技术合作开发意向性协议书(草稿)

甲方:朝阳天宁现代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杜玉虎博士)

为充分发挥朝阳光热资源丰富的自然优势,推进朝阳设施农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对翠冠梨棚栽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进行合作开发,为维护双方的权益,保证合作达到最佳效果,特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

一、合作基础:

1、甲方承诺:对棚栽翠冠梨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开发项目要给予足够重视,在适当的时候要注册成立以翠冠梨基地生产、加工包装及市场营销为一体的专业性果业公司。

2、乙方承诺:所开发的翠冠梨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已经经过严格的生产试验,具备了在辽宁大面积推广的生产技术条件。

二、开发分工及责任:

(一)、甲方分工及责任:

1、提供在朝阳地区进行大面积推广的引种试验用棚。其中2011年秋提供一栋,生产面积1.2亩。其后根据满足引种试验需要及苗木繁殖生产需要另行确定提供用棚的面积。

2、组织苗木繁殖生产、推广和销售。

3、负责翠冠梨南方和北方两个市场发展前景的预测调研分析。

4、负责《万亩优质翠冠梨棚栽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开发项 1

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和申报,争取获得市政府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

(二)、乙方分工及责任:

1、负责制定在朝阳进行引种试验及大面积推广的栽培管理技术方案,并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

2、负责为甲方培养整个项目运行所需的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培养人员数量按项目进展需要进行。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制定技术人员培训方案。

3、为使翠冠梨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由乙方牵头研究并制定在朝阳地区普通日光温室大棚进行翠冠梨栽培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4、为使翠冠梨项目的发展起点较高,从引种推广开始就按照标准化的生产要求进行,由乙方负责,并按照国家农产品标准化的要求,进行《优质翠冠梨标准化生产技术管理规程》的编制工作,并向农业生产标准化管理部门申报。

5、负责《万亩优质翠冠梨棚栽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开发项目》的可研报告技术支撑部分的内容编制。

三、合作开发计划及执行:

整个开发合作按照计划分阶段进行,完成上一个阶段后及时进行下一个阶段,保证整个项目顺利进行。

(一)、在朝阳进行大面积引种试种阶段

1、2011年10月至11月,进行引种种植。

2、2012年5月至6月,检查引种种植成活率及总结朝阳地区棚管技术规范和要点。注意制定出现极端天气的保障措施,如低温冷冬

或连续降雪天气的保护预案。从品种种植栽培的适应性方面作出是否适于引种的初步判断。

3、2013年5月,检查结果情况及品质。继续对适应性进行评价,并做出适合与否的结论。同时对产量及品质作出评价,并作出是否适于进行大面积市场开发的结论。

(二)、全面推广和市场开发阶段

1、2012年5月至6月,结合第一年引种种植情况,对南方、北方两个市场,进行翠冠梨及其它梨品种市场行情的调研,并提出是否可以大力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2、2012年11月,在甲方公司本部基地发展30至50亩的规模,用于苗木繁殖。其中可选择能够形成规模化基地生产的乡或村,进行引种试种,为组建大规模生产基地做好准备。

3、2013年5月至6月,将所产的翠冠梨到南方和北方两个市场进行试销售,并联系发展各地的经销商。或者直接同全国性或大区性的大型超市企业建立直采直供合作关系。

2013年11月,发展天宁果蔬专业合作社分社若干个,种植翠冠梨达到200亩。

2014年5月至6月,举行“北方优质翠冠梨生产基地展示推介会”,邀请南北方优质水果经销商到朝阳进行考察及定货活动。

2015年11月,继续发展天宁果蔬专业合作社分社,种植翠冠梨达到1800亩,使朝阳翠冠梨产业规模达到种植面积2000亩,年产量400万公斤。

2016年至2020年,根据市场开发及销售能力,每年新增种植面积4000亩,到2020年全市翠冠梨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总产量达到4000万公斤。使朝阳成为北方优质翠冠梨生产之都。

(三)、产业发展及经营目标

到2020年,翠冠梨生产面积达到2万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十分可观。

1、社会效益显著。按朝阳产地平均批发价每公斤16至20元计算,翠冠梨生产总产值将达到6亿至8亿元。将带动果品加工、包装、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可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

2、帮助果农实现稳定增收。按平均亩产2000公斤,出棚价不低于每公斤12元计算,每亩可收入24000元,按每户果农平均两亩计算,可实现带动果农1万户,每户年收入接近5万元。

3、企业经收购加工和包装,实现增值,扣除加工成本,每公斤实现纯利1.0元到2.0元,企业每年经济效益将达到2000万元至4000万元。

(四)、项目运作

1、2011年11月底之前编制完成《万亩优质翠冠梨棚栽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开发项目》可研报告,争取取得朝阳市双塔区和朝阳市两级政府给予立项支持,并作为调整朝阳果业生产结构,提高朝阳设施农业发展水平的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给予支持。

2、由甲方公司牵头,成立“万亩优质翠冠梨棚栽品种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开发项目”领导小组,争取市区有相关领导或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提高整个项目运作的指挥协调能力。

3、2013年注册成立“朝阳天宁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门负责优质翠冠梨产业发展和经营。

4、在2014年建设适当规模与项目发展相匹配的翠冠梨精选、包装加工厂,满足翠冠梨产品向全国高端市场发展的需要。

四、投资回收、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

(一)、投资回收

1、乙方从引种选育到技术成熟阶段,为项目的第一阶段的投入,由乙方拉出明细。

2、从2011年甲方引种种植,整个在朝阳的项目发展,由甲方投入,包括提供试验用棚、繁殖种苗用棚及相关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等。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投入采用单独计账方式处理,其中与甲方其它生产项目混合运行的,可采用按比例分摊的方式处理。至项目发展到有利润时为项目第二阶段的投入。第二阶段结束时,由甲方拉出净投入明细。

3、甲方投入固定资产部分(主要为生产用棚、办公用房、购置车辆等),在从利润获得补偿后,应当划归项目注册公司所有。

4、项目注册公司取得利润后,扣除需要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后,按比例补偿双方的前期投入。可制定前期投入补偿方案,按方案计划和期限进行补偿。

(二)、风险承担

由于自然原因或市场原因,造成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的,到项目终

止时所有的投入,由甲、乙方各自承担。

(三)、收益分配

项目注册公司时,按照甲乙所占股分比例: 的比例进行。双方前期投入补偿后开始执行。遇有项目注册公司需要增资扩股时,必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才能实施,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让对应股分。

五、约束性规定

1、乙方不得另行向第三方出让翠冠梨的种苗及栽培管理技术。如确实需要发展朝阳以外的生产基地时,由双方合作的注册公司负责进行。

2、甲方非经自然原因或市场原因,使本项目不能继续发展或发展已经不能取得预期效益,甚至出现负效益时,甲方不得中途停止项目的运行。

3、如有违反,违约方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前期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甲方:朝阳天宁现代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代表签字:

2011年月日

合作意向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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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意向协议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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