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20-03-03 16:17: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初级中学校

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代会代表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二、考核程序

(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提交述职报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2、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和等次,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和其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并征求学科组或年级组意见,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校内公示。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在教职工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考核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发放方式

每学年以实际教学时间9个月进行考核,按期发放;其余3个月由学校统筹作为基础性奖励工资。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之比为7:3,中层干部为6:4。个人学科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与科任教师考核办法相同。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总数的20%以内。评定为基本称职、称职、优秀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按学校科任教师人均数70%(60%)的0.8倍、1.3倍、1.4倍计算;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有下列行为的实行扣罚:

- 1 -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领导表率作用较差,据实酌情扣减20-100元。

3、管理能力差,工作失职,给学校工作带来严重损失,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100元。

4、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差,示范作用发挥不好,据实酌情扣减20-100元。

5、未达到教育局规定的工作量标准,差一节扣20元。

6、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课)一节扣20元,旷工(课)一天扣60元(未写请假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病事假的一律视为旷工);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期间,事假一天扣20元。

7、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的病假,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下的、未住院的病假视为短期门诊病假,每天扣10元;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上未住院病假视为长期门诊病假,每天扣5元;住院病假每天扣2元。

8、未按时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目标任务的,扣50-200元。

9、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0-100元。

10、在全体教师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的,不扣减奖金;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7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

(二)科任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90%-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所得管理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考核所扣金额(班主任考核除外)

将其设置为基础性奖励、工作量奖、教学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等五个奖项。其中基础性奖励占总额的60%,其余四项占总额的40%。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个人教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六认真考核奖+出勤奖+教学成绩奖)×30%(40%)

1、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者,全额领取基础性奖励绩效工资。凡消极怠工、违法乱纪(如体罚学生、违规使用教辅)、从事第二职业、失职渎职、不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如值周工作、值周班工作、清洁卫生等)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所列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工作量奖。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4%。

工作量奖=(个人周工作量÷校平均周工作量)×工作量奖基数

个人周工作量=周课时(安排)工作量+超班额工作量+临时工作量

教职工工作量量化办法:

1)、专任教师(男

55、女50以上的教师以本人承担工作量的1.2倍计算工作量)

语文、数学、英语周10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计1.0。

物理、化学周11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

政治、历史、体育周12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

生物、地理13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

其他学科周14节课为一个标准工作量

2)、超班额工作量计算,任教班凡超出校平均班额计超班额工作量:(以期末参考人数为准)

超班额工作量=(所任教班平均班额÷校平均班额-1)×个人周课时(安排)工作量

3)、工勤职员

物理实验员:0.6生化实验员:0.6出纳:0.7图书管理员:0.6(含油印、书报收发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0.4工人:1.0(含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4)、行政人员(下列公式所计算出的工作量即为行政人员所有的教学工作量)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教学工作量=所任课时数÷学校一个标准工作量的课时数÷0.4(0.5)

5)、临时工作量及部门负责人工作量

临时工作安排视具体情况而定工作量;部门负责人工作量视工作完成情况由行政会研究确定。

3、教学六认真奖。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

教学六认真的考核(含会议记录、教学手册、班务手册、教研手册等),每月下旬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备课、上课和作业批改,其要求以学校的《教学常规》为准。凡当月检查无问题的教职工全额得奖。如检查不符合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按下列标准扣币:

(1)缺教案:5元/课时(备通课的该课或章节只记1课时);所备教案是抄袭而不能指导教学的扣10元。

(2)上课:教学情况差的(如纪律差、教师精神萎靡不振、效果不好。检查到一次扣一次,扣完为止)扣5—10元;因教师责任而引发课堂安全事故的扣10—20元;

(3)作业批改:批改量不达要求或批改不及时的扣5元,错误率超过3%的扣5—10元。

(4)听课:分期中、期末考核。期中检查时听课不少于10节,期末检查时听课听足15节。每少听1节扣2元。在检查的当月检查考核,其他月份不考核此项内容。

(5)课堂接打手机或收发短信的,每次扣2元。中途离开教室的每次扣2元。

(6)会议记录、教学手册、班务手册、教研手册等资料记载填写不齐全的,视情况在5—10元范围内扣该项奖。

4、出勤奖。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此项扣币上不封顶,本项不够扣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

(1)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

(2)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旷工(课)一节扣10元,旷工(课)一天扣50元(未写请假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病事假一律视为旷工)

(3)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等期间,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的病假,连续30天(不含法定假和双休日)以下的、未住院的病假视为短期门诊病假,每天扣5元;住院病假每天扣2元。

(4)在工作或学习、培训、外出听课期间,事假一天扣10元。

5、教学成绩奖。占科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教学成绩奖=(班平均成绩÷年级平均成绩)×教学成绩奖基数

扣除本班学生数的10%计算平均成绩(以总分排名扣除后10%学生)

任教多班多科的按最好班占70%、最差班占30%来计算平均成绩。

没有列为统考学科(无教学成绩)的科任教师教学成绩奖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本项奖金基数的0.8—1.2倍的范围内确定,不高于有统考成绩的科任教师的奖金数。

(三)、班主任班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

个人班主任津贴=[(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考核所奖+考核所扣)÷全校班数]×70%+[(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考核所奖+考核所扣)÷全校班数]×30%×(本班学生数÷全校平均班额)

学生人数以期末参考人数为准。

班级学生数自上期末到本期末(以期末参考人数为准),每增加1人奖班主任50元,每减少

1人扣班主任20元。

班主任请假学校安排代班主任,代班主任津贴即为原班主任请假(法定假及公假除外)期间扣除的津贴。

班主任未能履行班务工作,出现下列行为者,在班主任津贴中扣币。

1、违反《班主任工作条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元;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元。

2、坚持“几到场”制度,履行班主任管理职责。每缺少一次扣10元。

3、认真上好班会课,每学月至少2次,每缺一次扣10元。以学校检查和活动记录为依据。

4、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或系列活动)。缺一次扣20元。

5、班主任工作手册项目未填齐,每次每项扣10元;填写齐全,但内容不具体,字迹潦草记每次每项扣5元。

6、班级发生安全事故后,班主任未及时进行处理的每次扣20元。

7、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因处置失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扣完本学期班主任津贴。

8、班主任阻扰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艺体活动的每人次扣5元。

9、通过问卷调查,班主任未进行家访或电话与家长进行联系和沟通的,扣10-50元。

10、在全体教师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的,不扣减奖金;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7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

班级管理好,班风正、学风浓,被评为学校、县、市、省、国家级先进班级的每次奖20、50、100、300、500元

(四)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细则

参照科任教师标准执行,凡具有相关性的项目考核结果原则上按任课教师的平均数执行,不能比照的,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其平时工作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的,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上浮10%计发;被评为合格的发放平均数;被评为基本合格的按平均数的80%计发;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几类特殊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处理

1、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考核发放;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已领部分必须退回):

(1)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

(2)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4)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处置失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5)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6)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7)考核期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

(8)当月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2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下同);学期病事假连续超过60天或学期内累计超过90天的;未超过上述规定的,在月考核中扣减,扣减办法由学校讨论决定。

六、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结果揭晓后,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不把问题和矛盾上交。

2013年9月

学校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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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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