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2:02: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学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
一、博士后接到进站通知后应与所在流动站单位负责人、导师及时联系并确定具体进站时间。 博士后应按时进站,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将取消进站资格。
二、待确定具体进站时间后,请博士后持以下证件、材料到学校博管办报到。
1.《**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通知》;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凭博管办开具的进站会知,分别到表中所列的各单位报到,主要事项摘录如下:
1.到院(系、所)和合作导师处报到,并与院系、合作导师已签署一式四份的《中山大学博士后岗位聘任协议》(其中一份交回博管办);
2.南校区、东校区的博士后到南校区房管科报到,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北校区和附属医院的博士后到北校区博士后公寓 1 号楼、住房管理科和学管科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
3.到科技处 / 社科处 / 医学科学处报到,了解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种基金的申请时间、要求等,准备申请科研基金;
4.到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校园卡,并登记本人的银行帐号;
5.凭原学习/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南校区) / 人事办公室(北校区)/ 附属医院计生办(各附属医院)办理计生登记证明;
6.到校医院办理医疗证;
7.以上手续请在一周以内办理完毕,并将进站会知交校博管办备案。
四、符合有关规定的博士后办理户口手续如下:
1.凭校博管办发放的介绍信等文件先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2.把相关文件交到保卫处(办)办理入户登记。具体所需的文件见报到时发放的《报到须知》。 户口转入地址:
五、凭《**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通知》、《调档函》将组织关系、档案等转入我校
注:档案必须由档案所在机构通过机要信函方式转到我校。我校不接受自带档案。
六、办理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本,办理日常经费本程序如下:
1.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经费划拨到校,博管办通知财务处办理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本,并发放至各院系;
2.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的学术交流、论文版面费等。博士后办理该经费报销手续时,须提交相关学术交流通知或证明,所报发票须经导师及校博管办审核(如该经费用于其他科研用途,须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核同意)。
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时间大约是每年三月和八月,届时请留意网页通知。
相关信息请浏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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