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应急管理制度

2020-03-02 16:16: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煤矿

应 急 管 理 制 度

1、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2、应急值班守制度

3、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4、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6、应急演练制度

7、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8、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9、紧急避险设施使用、维护制度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为有效地辨识和提取隐患信息,灵敏、准确地告示危险前兆、提前进行预测预警、采取有关措施,以便超前反馈、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监测及预警的特点

1、快速性。即建立的预警系统能够灵敏快速地进行信息搜集、传递、处理、识别和发布,这一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在“快速”的基础上,失去了快速性,事故预警就失去了意义。

2、准确性。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复杂多变,事故预警不仅要求快速搜集和处理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对复杂多变的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判断是否正确,关系到整个预警的成败。要在短时间内对复杂的信息做出正确判断,必须事先针对各种事故制定出科学、实用的信息判断标准和确认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判断,避免信息判断及其过程的随意性。

3、完备性。预警系统应能全面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类信息,据此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全过程地分析事故的发展态势。

4、连贯性。要想使预警分析不致因孤立、片面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每一次的分析应以上次的分析为基础,紧密衔接,才能确保预警分析的连贯和准确。

二、建立事故监测及预警的原则和要求

构建事故监测及预警需要遵循及时、全面、高效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

实行事故监测及预警的出发点是“居安思危”,即事故还在孕育和萌 芽的时期,就能够通过细致的观察和研究,防微杜渐,提早做好各种防范的准备。预警系统只有及时地监测出异常情况,并将它及时地报告,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全面性原则

预警就是要对生产活动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尽最大努力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这是建立预警机制的宗旨。全面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监测、识别、判断、评价和对策预警操作系统方面。

3、高效性原则

鉴于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预警机制必须以高效率为重要原则。惟有如此,才能对各种事故进行及时预告,并制订合理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预警系统的功能

此系统通过采集监测对象(如温度、风速、瓦斯、一氧化碳等)传感器的输出信号,将信号通过传输设施送入计算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经由输出接口输出或通过人机接口输出到操作控制台的显示器、LED显示器、监控系统大屏幕、记录仪、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上。监测系统主要完成实时信息采集,并将采集信息存入计算机,供预警信息系统分析使用。 监测是预警活动的前提,监测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二是对大量的监测信息进行处理(整理、分类、存储、传输),建立信息档案,进行比较

应急值守制度

一、应急值守人员主要职责

1、全体值守人员要认真填写值守记录。

2、值守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不间断值守制度,认真上岗,及时接听电话。

二、应急值守人员主要任务

1、值守领导要认真履行调度值守职责、严格遵守上级值守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及行为规范。

2、负责当日隐患排查、雨季“三防”、应急值守,确保完成当天各项工作。

3、实行井上、井下“双值守”制度,井下值守领导中班或夜班下井盯岗,井上值守领导检查地面生产场所及重要岗位,实现检查全覆盖,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4、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要及时阅办;对基层请求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安排。

5、值守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在矿长、总工程师未到应急办公室之前,担负起事故抢险的临时工作。

6、组织各类应急事故的处理。当发生各类人身事故、井下影响一个采掘工作面两小时以上及地面重要岗点出现较大非人身事故时,值守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处理,并保持与应急办公室的联系,直至完成。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问题交接,并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次日调度会汇报完成情况及井上下出现的较大问题。

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

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 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

六、信息传递

1、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和区煤炭工业局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5、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 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七、信息公开

执行国家《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

真实原则。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正面引导原则。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九、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

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一、基本原则

根据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应急投入应能充分保证抢险救灾需要,账户资金要专款专用。

二、应急救援投入项目

1、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或相关用品等费用;

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3、应急救援培训

4、应急演练费用;

三、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计划应切实考虑重大危险源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计划应送矿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五、矿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矿相关制度提取应急救援投入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应对应急救援投入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

六、矿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

七、使用应急救援投入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矿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八、物资机电管理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 效。

九、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和生产部门按计划实施。

十、在应急救援投入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十一、对数目较大应急救援投入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

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公司安全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矿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按要求报公司和安监局备案。

第五条 矿所属各科室都应当针对本部门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安全部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应急演练制度

第一条 矿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进行一次现场处臵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目的

1、通过实战演练,加深本井广大干部、员工对煤矿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救灾器材正确使用的实战技能。

2、进一步提高救援人员的井下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3、强化培训突发事件发生时,事故现场人员撤离速度、撤离路线的选择和自我保护能力。

4、进下步了解重点岗位职工和新录用职工对预案的学习、应用和掌握能力。

5、检查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以及各工种在突发事件来临时的整体协同能力和应急水平。

6、检查各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的要求。 第二条 进行事故应急演练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2、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3、演练应邀请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参加, 上级煤炭主管部门监督整个演 练过程;

4、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②、人员是否安全撤离; ③.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④、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 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 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2、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3、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监控;

4、事故区清点人数及人员控制,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对员工对毒气的防护;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学习制度;

4、培训演练制度;

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6、安全保密制度;

7、奖优罚劣制度。

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安监科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4、临时避难硐室应采用锚网、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米。

5、临时避难硐室应接入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连续噪 声不大于70分贝,过滤装置具备油水分离功能。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接口和供水阀。接入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硐室内的O

2、CH

4、CO

2、CO、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硐室入、出口处应设人员定位基站,实时监测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情况。硐室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固定电话。

6、临时避难硐室应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实现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对硐室内的O

2、CH

4、CO

2、CO、温度和湿度和硐室外的O

2、CH

4、CO

2、CO、检测或监测。

7、临时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小于10%。

8、硐室建设应有设计和作业规程。临时避难硐室硐室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按要求组织验收,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维护与管理

1、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紧急避险设施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3、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 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5、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6、每年应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

六、培训与应急演练

1、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3、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紧急避险设施使用、维护制度

一、设施的使用

1.硐室永久性设施每月度检查维护一次,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井下所有紧急避险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供电、供风、通讯畅通。

3.紧急避险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不漏气。 4.设置支管和阀门必须保证其可靠性。

5.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6.紧急避险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7.硐室前后5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8.供风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水,保证供风正常。

9.紧急避险系统实行分区域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 10.及时对紧急避险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检查维护。

二、巡检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路进行巡检。

2.巡查紧急避险管路必须由队干部组织,认真参加巡检工作。

3、巡检硐室时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4.掌握紧急避险管路使用情况及锈蚀情况,做到有计划检修、更换管路。

5.对于因巡检不到位而影响紧急避险系统完好的,追究巡查人员责任,并追查相关管理责任。

6.经常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设施的维护制度

1、紧急避险设施内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书、指导避险职工正确使用。

2、机电科负责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

(1)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识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2)机电科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3)机电科每年牵头负责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安全监管单位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 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紧急避险系统的编制工作。

5、机电科负责牵头紧急避险设施技术档案的建立,具体负责紧急避险设施的设计与档案建立。机电科负责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档案建立。调度室负责通信联络系 统、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技术档案的建立。通防科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技术档案的建立。

6、安全科负责按规定组织“紧急避险系统”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每年年底前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上报年度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管理要求

1.各单位必须制定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管路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管路进行上账。 3.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检查发现有到使用期限或过期、变质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应急档案管理

1、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2、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3、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根据《太平煤矿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5、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煤矿质量标准化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标准化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新版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现成版)

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标准化

纺织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库房标准化管理制度

6标准化管理制度

《标准化应急管理制度.doc》
标准化应急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