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2020-03-03 01:17: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程落实好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支部(党小组)推荐、村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是否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等的情况,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填写《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

七、积极分子培训

乡镇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和《入党对象计划生育证明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入党对象计划生育证明书》必须如实按要求填写。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入党对象计划生育证明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拟接收预备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申请入党的时间、接收意见的单位和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支部要有书面证明材料。

十二、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思想汇报;

2、党支部(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入党对象计划生育证明书》报党委审批。

十三、组织谈话

党委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四、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

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

五、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六、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有些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七、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八、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支部(党小组)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6.支部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通过;

7.预备党员材料报局党委审批。

考察不合格:

1、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总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入党对象计划生育证明书》等及时上交党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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