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20-03-02 04:30: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5年富蕴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2015年,是落实《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富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富蕴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各族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使各族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法治创建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富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特别是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论述,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2.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按照自治区下发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确定建立库额尔齐斯镇、县人民检察院为宪法学习宣传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普法办将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参加自治区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利用法治新疆网和有关媒体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和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3.紧紧围绕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宗教升温、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大社会面反恐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恐怖主义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有关热点案件,提高公众反恐意识。针对不同群体制作发放不同形式、内容的防范恐怖袭击宣传手册,利用各种种媒介方式向社会传播,并在公共场所、学校以及公交客车等现有视频平台滚动播放,普及防范应对恐怖袭击的知识和方法,形成全社会抵御暴恐活动的良好氛围。结合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公开宣判、以案说法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综治办、县经信委、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富蕴县法学会。

(二)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根据自治区关于“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研究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具体措施,并列为党校、各级干部培训必修课。县委党校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各级各类干部进修或培训班中,法治课时要占总课时的10%—15%。大力加强宪法、反腐倡廉、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和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普法办要牵头组织好“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每年一次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及自治区宪法宣传月领导干部的法治讲座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做好研究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及将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干部培训机构并保证课时工作,新提升科级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工作);县委宣传部(牵头做好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的工作);县普法办(牵头做好“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法治讲座工作) 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5.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具体方案,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各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各学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保障有力的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各级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要通过开展“读(读法制书籍)、教(讲解法律知识)、听(听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看(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写(写法治教育征文及体会)、赛(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升校园法治教育效果。 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抓好青少年法治征文比赛、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法律渗透、法治主题班会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抓好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惯彻落实自治区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采取“潜移默化、寓教于乐、融合渗透”等多种形式抓好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以“大走访、大排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法治入户宣传教育,并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地、办证地建立固定的宣传窗口,通过电子屏幕、电视、黑板报、挂图、橱窗等媒介进行法治宣传。在农民工法治教育上实行“送”、“教”、“帮”的方式,即:主动“送”,将法律书籍、宣传册送到农民工手中,督促他们学习法律法规;热忱“教”,举办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班,讲授法律知识;真诚“帮”对农民工队伍中出现的涉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帮助解决。依托居民学校、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流动人口爱心驿站等定期为流动人口面对面讲法,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加强《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自治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办法》 以及有关禁黄、禁赌、“一反两讲”等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牵头部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7.抓好农牧民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农牧民学法用法需求,结合“访惠聚”活动,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使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法教材、资料的编发和宣传力度。结合“科技之冬”及“政策、法律、文化三下乡”等活动,各单位和“访惠聚”工作组根据农牧区春耕秋收、牲畜转场等不同生产时期的特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培训班、集中咨询、送法入户等方式,大力加强《宪法》、《婚姻法》、《宗教管理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农牧民的尊法守法意识。 大力开展“法治文艺进农牧区”活动,深入田间地头、草原牧区,利用“阿肯弹唱”、“歌谣”、“快板”、“刺绣”等民俗文艺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相关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单位“访惠聚”工作组

8、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建立“法治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一”档案,即每个企业要有一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一套法治宣传教育资料、一本法治宣传教育台帐、一个法治宣传教育总结,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落实。将企业开展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各项考核指标中,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重点加强对预防和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利用墙报、刊物、网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将“法治”融入企业文化,成为企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现身说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

牵头部门:县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县工商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9、认真贯彻落实“抓管理、防渗透、促和谐”的宗教管理总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宗教人士 认真学习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 做好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县宗教界人士和基层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参加远程在线教育培训。结合入户走访、入寺走访、集中宣讲等工作,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深入基层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部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委

(三)创新载体和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融入法治元素,全面落实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五个一”(至少有1个法治主题公园或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宣传教育电子大屏幕,1条法治文化街,1个法治文化园地或画廊、法治文化景观,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至少开设1个法治专栏(节目),乡(镇)“四个一”(要有1面不少于30米的法治文化墙、1个法治文化园地、1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村(社区)“三个一” (有1面不少于15米法治文化墙、1个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的要求,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单位法治宣传阵地基本覆盖。

牵头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1.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富蕴”主题文化活动,创作开展一批“法治富蕴”主题文艺节目和体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和 “阿肯弹唱”等民俗文化之中。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好新闻、法治宣传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等评选推荐活动。

牵头单位: 县文化体育局

相关单位: 各乡(镇)、广播电视局

(四)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12、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县、市、景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逐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使县乡两级政府成为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法治政府;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权,保障广大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推动和保障法治富蕴建设。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富蕴县法治县创建工作方案及责任单位任务分解》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 镇)、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地、县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申报地区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积极培养,迎接地区的检查验收,对申报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县普法办、司法局和民政局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抽查率不低于50%。根据《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命名的地区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检复验,对于核查结果不符合创建标准或有一票否决情形的村(社区),按照《阿勒泰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限期整改或报请地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撤销其地区级荣誉称号并摘牌。县级报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撤销其县级荣誉称号并摘牌。被撤销荣誉(摘牌)的村,自被撤销荣誉之日起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地区和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牵头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

14、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各“法治六进”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法治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根据每“一进”的不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类指导。牵头部门每年至少召开联席会议2次,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每一进阶段性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简报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各牵头部门每年开展专项检查至少1次,建立工作台帐,对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时整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落实各项任务。各单位普法办要及时总结“法治六进”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信息、简报、典型材料等形式上报县普法办,开展“法治六进”推进活动和经验交流活动,确保“法治六进”取得实际效果。

牵头部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部门:县直机关工委(进机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进乡村)、县民政局(进社区)、教育局(进学校)、县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进企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事业单位)

(五)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15、在学习宣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推动把执法、司法的过程变为普法的过程。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办法,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 镇)、相关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6、落实《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和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权重。

牵头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县文明办、县综考办

17、推动落实大众传媒公益普法责任,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办好普法节目、栏目和法治频道,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在县各类媒体开辟固定的法治节目、专栏、专版和网页。在出租车、公交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内容。利用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单位有电子显示屏的、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电子触摸屏等宣传媒体进行基本法和部门法的宣传和普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相关单位:县文体局、广播电视局、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认真组织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18、制定“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指导、督促各单位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逐项对照,查漏补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在5月25日前完成自查并在5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9、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督促,并做好迎接地区、自治区、全国普法办抽查的准备工作。 20、按照全国普法办、自治区、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选树、报送等工作。

21、研究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各乡(镇)、部门、单位在报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中要对“七五”普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设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步聚和内容,既要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地区和我县的中心工作,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化到各个工作环节中去。要注重实效,推动工作抓小、抓细、抓实。要发扬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善作善成的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六五”普法收官之年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注重协调。要在县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推动各部门(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普法办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提前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自治区、地区将对全疆和本地区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六五”普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例,全面做好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努力扩大宣传力度,为“六五”普法顺利结束、“七五”普法有力开局营造良好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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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溪口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某某街道“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富蕴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要点

法治教育工作成效

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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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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