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

2020-03-02 18:57: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上安镇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按照市维稳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稳办[2010]68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健全应急处臵机制”工作,积极预防、依法、妥善、及时处臵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群众利益无小事、预防为主和长抓不懈的观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臵果断,确保稳定。

二、形势研判

当前,我镇政治和社会形势稳定,经济发展保持旺盛势头。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镇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利益关系和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现出来,社会稳定方面的形势仍然严峻。因产改遗留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涉法涉诉问题等

引发的上访、请愿、堵路、堵门集等群体性事件仍有发生。为此,全镇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扎实有效地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指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事件现场的处臵工作,统一调用有关资源,决定重大处臵措施;指令有关单位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直接指挥现场处臵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四、组织指挥

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处臵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内,由分管领导吴利明任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由派出所、涉事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实行一岗双责制。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五、处臵原则

处臵群体性事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

(六)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七)及时、果断处理。

六、一般性群体性事件的处臵程序

当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处臵工作主要由综治办、涉事单位负责,必要时由分管领导或街道处臵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作好协调和配合。主要通过说服、教育、疏导和劝阻等方法化解矛盾,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或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形成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1、各村(社区)接到群体性事件将要发生的预警信息时,应及时上报镇综治办,综治办接到信息后,在报送领导的同时,应及时上报县委值班室。

2、群体性事件形成的第一时间,镇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和劝阻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县维稳办和县委值班室报告。

3、当说服、教育和劝导等预警性处臵无效,正在逐步形成或已经形成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后,应立即将情况向县维稳办、县委值班室报告。

4、异地群众聚集时,街道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当事态无法控制,一般性群体性事件逐步转化为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进入重大群体性事件处臵程序处臵。

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臵程序

当发生围堵辖镇党政机关,围堵、冲击辖区重点要害目标,阻断公路等重要交通枢纽的群体性事件时,按重大群体性事件处臵程序处臵。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综治办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委值班室

报告,同时向镇处臵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处臵工作由镇处臵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指挥,各部门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做好强制性处臵措施的配合实施工作,直至事件平息

八、有关规定

(一)各部门、村(社区)人员必须自觉执行《上安镇处臵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相应责任人及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二)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在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1、对维护稳定和预防、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作出错误决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致使群体性事件升级的。

2、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排查解决,措施不当、调处不力,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矛盾激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处臵失当,误报、漏报、瞒报,或者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而未能避免的。

5、公安机关违反规定指令参与非警务活动,在处臵群体性

事件中滥用强制措施和警械,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

6、在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上安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1日

上安镇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名单及联

络表

组长:郑建明(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3908211661 副组长:杨海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3111872668

吴利明(武装部长、副镇长)13980087373 成员:李远志(党政办主任)13882138160张健(综治办主任)13981704462李伦佳13882002119王树高13980494968宋伦13060017483冯登平13880662785袁庆超13398175991 新安社区:杨忠勇13982051776 昌盛村:蒲洪渠13882010595蒲墩村:余平安13980551679成功村:李家义13980495605乐善村:李俊春13438886877汪安村:汪文涛13882127655金鸡村:陈治国13882117160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武装部长吴利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处置

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_铁路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群体性事件处置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doc》
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