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0-03-02 02:48: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弱电系统集成工程招标公告招 标 编 号:CQBN2006026

加 入 日 期:2006.05.18

截 止 日 期:2006.05.22

招 标 代 理: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行 业:网络工程

地 区:重庆市

由于重庆市巴南区党校校园弱电系统集成工程第一次招标流标,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项目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QBN2006026

二、采购项目:区党校校园弱电系统集成工程

三、发售谈判文书

1.时间: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19日8:30-17:30(工作时间)。

2.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巴南区鱼洞街道新市街81号,区信访办隔壁)。

3.领取谈判文书时需带以下资质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证书。

(3)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四、相关说明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4:30。

2.谈判时间:2006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4:30。

3.谈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联络

联系人: 杨婧

电 话: (023)662388

32项目编号: 0612-0740T0110135

项目名称: 弱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 IT 广电设备 警用安防

所属地区: 广东 广州市 广州市

发布日期: 2007-10-20

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0740T0110135

项目编号:PZZG-SQ-33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清单编制单位: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060101749110575)批准,中

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

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9130535

传真:(020)89130565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84208691

传真:(020)343123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刘旭强

联系电话:020-83543314

传真:020-83548187

三、招标编号:0612-0740T0110135,项目编号:PZZG-SQ-33

四、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琶洲街PZB1402地块,新港东路以南、华

南路以东、琶洲塔以西南,

一、二期展馆对面。

五、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一)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包括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弱电系统的十个系统工程。

(二)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具体内容如下(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弱电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和系统集成(BMS)

(2)漏电报警系统

(3)计算机网络系统

(4)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

(5)UPS供货与安装

(6)有线电视系统

(7)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8)公共/应急广播系统

(9)音响扩声系统

(10)安防系统

2、全面负责弱电系统的调试及相关设备的联动调试工作;并对竣工验收实施管理。

3、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服从并配合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展馆总承包单位、

41层办公综合楼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工作。

六、承包方式:

1、弱电系统工程: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

深化设计、包检验检测、包联合调试、包系统验收等;

2、包配合创优工程(达到省样板工程,争创鲁班奖工程)的组织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3、包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配合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广州

市双优工地。

七、施工工期:

展馆(含周边)部分:

1、2007年11月30日前开工(最终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

2、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工程施工;

3、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弱电系统整体调试;

4、2008年3月20日前通过展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1层办公综合楼(含周边)部分:

1、2007年11月30日前开工(最终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

2、2008年7月17日前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工程施工;

3、2008年8月17日前完成弱电系统整体调试;

4、2008年10月30日前通过41层办公综合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八、预计发包价:1.77亿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年10月22日----2007年10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

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

长报名时间。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

法律经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

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证书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系统集成专项)甲级资质证书(以建设部颁发的2002年版

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壹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

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

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0年1月至今全国范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

是指单项(或总包合同中)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安装工程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或以上(其中包

含安防系统)的公共建筑工程,允许另外提供单项安防系统的合同作为补充(但该合同金额不

计入单项(或总包合同中)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安装工程合同金额内)。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能清晰反映合同金额、安防系统

工程金额、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3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

签署须知〉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网站(网址:http://));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3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

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行为;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

展馆、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

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

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

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则由招标人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

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

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相应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二)

十四、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

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

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

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五、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

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

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

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

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等媒体发

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

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对关联公司的补充处理方法

(1)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其项目业绩以集团业绩为准,但若集团下属公司参与投

标,则集团不得使用该下属公司的业绩,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的业绩。

十、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

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07年10月16日

评标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文规定,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的评标细

则是:

(一)技术质量评分标准 (40分)

1、满足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要求程度0-10分

2、技术资料完整性0-5分

3、施工组织方案0-8分

4、售後服务0-8分

5、类似业绩合同0-6分

(百万以上一个1分,一百五十万以上一个2分)

6、信产部或建设部认证项目经理3名以上(含3名)0-3分

(二)投标总价 (40分)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标底,投标报价正好等于评标标底得30分,投标报价与

评标标底相比,每高2%扣0.5分,每低2%加0.5分,最多加10分。

(三)商务条件20分

1)企业注册资金500以上(含500万)1分,1000万以上(含1000万)3分;

1) 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甲级设计资质3分;

2)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1分,贰级以上(含贰级)4分;

3)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3分;

4)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4分;

5) 具有国家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1分,贰级以上(含贰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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