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实施细则

2020-03-03 05:19: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实施细则

(草稿)

第一章总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育矫治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提高法律道德意识,改变不良心理,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第三条对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的教育矫治采用课堂化、个案化及社会帮教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对拘役犯、缠访闹访及酒驾类人员采取长短期分别适用矫治的原则,即六个月以上包括六个月适用长期教育矫治,接受全程教育矫治内容,六个月以下适用短期教育矫治,接受教育矫治内容以针对性矫治所属分类教育为主,如酒驾类人员主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关于酒驾人员的新规定。

第五条入所期教育矫治是指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入所后的第一个月。主要教学内容为:所规纪律、权利义务、法制教育、心理健康、行为规范训练及对适用短期教育矫治分类教育等。 第六条入所期教育矫治目标在于使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增强身份意识、做到知错认错、熟悉所规纪律。此阶段课堂化教育不得少于25课时。其中,入所教育10课时、法制教育5课时心理健康5课时、行为训练5课时。

第七条所规纪律课程内容包括:省局下发管理要求及所制订实施的相关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法制教育课程内容为相关刑法内容。

第九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在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了解 心理咨询、掌握一定的心理调适方法。

第十条行为规范训练主要是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日常行为规范训练、队列训练、文明礼貌训练和内务训练。制定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行为训练的有关要求实施。

第十一条入所期教育矫治结束后,应对接受教育矫 治的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进行考核,教育矫治考核内容应包括:掌握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应知应会的现场测试:是否知错认错的书面认识评定等内容。

第十二条入所期教育结束后至出所前一个月为全面矫治期,此阶段主要教学内容为: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治和文化补习等。

第十三条全面矫治期教育矫治目标在于帮助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树立法制观念、掌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促进心理健康、提高文化素质。此阶段课堂教育不得少于100课时。其中,法制教育20课时;公民道德建设20课时;文化教育20课时;行为训练20课时;心理健康教育20课时。

第十四条法制教育目标在于普及法律常识,培养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的知法守法观念,其内容应包括:刑法、《上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和有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第十五条公民道德教育,目的在于培养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培养正确的是非善恶和荣辱观,提高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改变道德水准低下的状况。

第十六条对于文盲和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在四十周岁 以下的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应开展文化补习,通过文化教育促进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认知能力的提高。

第十七条在全面矫治期应大力开展心理矫治,目的: 改善不良心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方法。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按要求努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矫治活动,帮助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改善心理状态。

第十八条在全面矫治期应积极开展行为矫治,目的在 于改变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不良的行为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

第十九条在全面矫治期应大力开展社会帮教、创建浓 厚的所区文化、开展经常性的文娱体育活动等矫治方式开展 教育。

第二十条全面矫治期教育矫治按四个月为一个教学周期。

第二十一条各科教学任务完成后应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诊断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完成全面矫治期教育矫治内容并离出所时间一个月为出所期教育矫治。此阶段主要教学内容为:就业指导训练、社会适应训练、回归社会心理训练、形势政策教育。

第二十三条此阶段矫治目标在于帮助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

第二十四条就业指导训练主要内容是择业观教育、就业形势、就业需求、应聘技巧、就业推荐、自我创业等。目的是使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树立正确择业观,了解就业形势、掌握应聘技巧,提高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率,树立生活信心,开始新的生活。

第二十五条社会适应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帮助即将出所的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预测生活环境、社会变化所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在做好回归思想准备的同时,学会应对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技巧和一定生活技能。目的是使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正确认识自己、他人、环境、家庭和社会,确保回归社会后能够采取恰当的行为,有效应对和处理回归后生活中的各种需要和挑战。

第二十六条形势政策教育主要内容是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及基本政策。目的是使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了解并能用正确的观点观察、分析和认识国际国内形势,掌握国家低保、医疗、就业等政策及救济渠道,认识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打消顾虑,树立生活信心。

第二十七条回归社会心理训练重点是回归前心理调查、团体心理活动、回归心理指导等。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健康心 理的形成,增强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回归前的心理准备,以积极的心态投入社会。

第二十八条各项训练或教育内容完成后均应组织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考核或考试,考核或考试结果应作为诊断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积极主动向社会有关部门提供拘役犯、缠访闹访问及酒驾类人员在所情况、提出接茬帮教建议、定期开展跟踪调查、协助地方对重点人员开展帮扶工作,以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率。

第三十条本细则为教育矫治纲则草稿,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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