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对策

2020-03-02 15:37: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去宗教极端化

的教育对策

李新旗

摘要: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新疆教育矫治系统承担着强制隔离戒毒等一些社会管理职能,近年来戒毒人员中穆斯林成分呈上升趋势,这部分吸毒人群在羁押过程中与涉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宗教极端思想有交叉“感染”情况,各级政法机关已经察觉,并积极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探索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果,本文就笔者本职工作中一些经验总结,归纳一些有针对性的方法对策,以此共勉。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 去宗教极端化 抵御 渗透 教育

近年来发生在新疆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破坏了各族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严重影响到新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这些暴力恐怖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成瘾的吸毒人员意志力薄弱,易被控制,穆斯林的吸毒人员既是法盲、文盲,又是教盲,一旦受人蛊惑,易受宗教极端思想迷惑,在暴恐案件中及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极端分子利用,成为他们的马前卒和炮灰,因此在反恐斗争中,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教育矫治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教育矫治、戒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工作职能、

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方式,构建新的组织机构体系、新的工作标准、新的管理规范、新的政策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戒毒工作水平,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因此戒毒场所应当以提高戒毒人员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为主线,充分发挥场所戒毒文化引领作用,把开展“去宗教极端化”专题教育作为重点,依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去极端化”和维吾尔族传统文化教育。综合各中教育资源手段,不断增强学员抵御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让科学健康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反对暴恐的思想理念深入人心,为戒毒场所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奠定好的基础。

一、把认知教育作为戒毒人员去宗教极端化教育的切入点 “认知”是指一个人对周围客观事物、对自己、对别人的看法、见解等。一部分吸毒人员本身就具有反社会型人格特点,使他们难以适应戒毒场所环境,康复后容易复吸,回归社会后难以与其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综合这部分人的特点是:遇事缺乏理智,易走极端;缺乏做人的道德底线、无敬畏感;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是他们的共同心理特征;由于在新疆一些少数民族较为集中地区,毒品泛滥趋势严峻,吸毒人员在穆斯林群众中蔓延,成瘾的吸毒人员意志力薄弱,易被控制,因此这就要求在吸毒人员中开展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先从认知教育入手:

(一)、认识生命的意义,积极向上实现矫治重塑。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世界因生命而精彩,多彩的生命构成缤纷的世界,生命需要相互关爱,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所以如果我们想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就需要每一个人,去关爱与呵护周围的生命,“凡是人,皆需爱,天同覆,地同载”。尊重和善

待生命,包括每一个吸毒人员。

(二)、培养珍爱生命的意识,向善自新实现人生价值,了解继续吸毒就是一条不归路,死亡是吸毒的唯一归宿,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一定要让他们明白:“人活着是有尊严的,人的生命是有质量的”,吸毒-戒毒-复吸-再戒毒的生活方式根本谈不上生命质量,于其混吃等死,浪费生命,不如下定决心改变自己今后的命运,彻底远离毒品,回归社会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理解感恩的真谛,净化心灵实现美好生活。让他们学会感恩,学会知恩,从现在、身边开始,学会尊重他人。只有这样,才能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生命,尊重每一份平凡普通的劳动,也更加尊重自己。只有心怀感恩,才会生活得更加美好。

(四)、培养和树立新时期道德品质实现矫治重塑。要戒毒人员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守法公民。最终才能实现重塑品行,树立正确的道德意识。充分认清自私自利、以丑为美、以恶为善、是非颠倒的道德标准,是他们最终走上吸毒之路的根源,只有从根源上戒除毒瘾,不被别人控制,不受制于人,才能实现增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的目的。

二、在戒毒人员中开展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打牢思想基础

教育戒毒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基本内涵,民族的基本概念,民族的历史范畴,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认识到民族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每个穆斯林戒毒人员要自觉维护好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平等,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发

展和繁荣是大势所趋。在社会主义阶段,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才能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任何一个民族只有与其物质生产相协调,并拥有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合理的心理素质、相当的科技实力和生产管理能力,民族才会获得发展。

简而言之,教育戒毒人员要理解,唯物史观的民族发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它有自己的规律并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民族的发展变化,也会影响社会的发展。从思想上教育穆斯林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特别是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奠定牢固的政治思想基础。

三、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使戒毒人员充分掌握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界定

非法宗教活动是指一切违反现行宪法、法律、法规所进行的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宗教活动。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非法宗教活动有两个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一是宗教活动,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宗教活动如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也就具备了非法宗教活动的两个构成要素,因此就成为“非法宗教活动”。在戒毒人员在开展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法律教育使广大戒毒人员真正知法、懂法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前提条件。

法律的尊严在于遵守,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使戒毒人员人遵守法律的教育上来。强化法制就是要使人们都来遵守法律,要使社会的运行纳入法制的轨道。守法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是法制建设的核心。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就是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在

宗教活动中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跨越了法律界限而引发的一系列后果。法律的尊严就在于遵守,违反了就应当受到惩罚。教育引导他们守法,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基本底线。

四、阐明新疆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树立戒毒人员正确的宗教认知

教育戒毒人员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将来回归社会以后能够有一个辨明是非的清醒头脑。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强迫他人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违反宗教法规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干预党和国家政策的实施;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外国宗教组织或个人捐赠,索要财物;违反宗教法规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之外举行集体宗教活动;违反宗教法规,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班点,私带宗教戒毒人员跨区传教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等等,因此教育穆斯林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以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坚持进步,反对落后;坚持宽容,反对狭隘;坚持理性,反对极端;坚持中国化,反对异国化,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科学健康生活,为努力构建自己的和谐家庭,做一个守法公民,树立正确的宗教认知。

五、在穆斯林戒毒人员中大力宣传维吾尔族传统文化

宗教极端思想利用宗教干预文化娱乐活动; 甚至是言行、礼节、禁忌以及思维方式,从外在的服饰、礼仪、禁忌到内在的信仰传递、信仰功能的发挥,全被置于神的旗帜之下,反对一切传统的民族文化,企图泯灭维吾尔族传统文化,因此在穆斯林戒毒人员

中,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维吾尔传统文化教育,如维吾尔族传统舞蹈、歌曲、乐器、文艺等,具浓郁特色的维吾尔服饰、装饰、艺术作品等等,这些也是组成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提高他们对本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六、引入国学教育,深刻理解《弟子规》内容的真正含义,对提高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意义重大。

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念取向、精神结构以及行为模式,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对家庭国家和社会发挥着巨大的维系和调节作用,对戒毒人员的精神重建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弟子规》等传统文化教育,使戒毒人员道德情感和意志得到强化,脱离毒品的决心和信心更加坚定,更加对祖国和中华文化有认同感,为防止复吸构筑强大的精神力量,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打捞思想基础,

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大力开展科学文化教育,淡化宗教思想意识

(一)思想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培养戒毒人员的科学意识,提高文化素质。由原来单纯的文化补习向提高综合文化素养延伸。帮助戒毒人员开阔视野,提高审美能力,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陶冶良好的情操,增强文化底蕴,逐渐缩小与社会的距离。

(二)还应加强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心理问题,能够提高戒毒人员自我控制情绪的能力,应对各种环境变化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坚强的抵抗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意志力,从而树立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曾设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从心理分析角度来树立戒毒信心,完善自觉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的

渗透心理防线。

(三)树立正确的劳动观。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句话深刻揭示了生产劳动对人的心理品质的塑造作用。戒毒人员的生产劳动是教育矫治的基本手段之一。通过生产过程对他们进行矫治教育,使他们明白劳动是克服好逸恶劳思想,进行自我完善的实践,参加劳动是社会的生存方式,每个人必须通过生产劳动取得社会生存的通行证,同时劳动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是每个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通过劳动不但磨练了意志品质,而且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明的劳动纪律和团结协作的分工合作,培养了他们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淡化穆斯林戒毒人员的宗教意识,增强世俗观念,最终达到自觉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的渗透的目的。

(四)新形势下戒毒场所的职业技能培训要坚持立足转变思想,着眼解教就业、因人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 职业技能培训要注重实用性。不断探索新型职业技术教育模式,努力构建以市场需求为立足点,以帮教安置为落脚点的职业技能教育体系,拓展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合理设置培训项目,扩大受训面,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新格局,切实增戒毒人员就业能力,努力提高再社会化水平。

(五)强化无神论教育,淡化宗教氛围和宗教意识,把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教育纳入吸毒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加强戒毒人员反分裂反渗透的正面教育,提升正能量。以中央、自治区、地区等各级党委关于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视察新疆时的讲话精神、无神论教育,马克恩主

义“五观”、“四个认同”、党的“三史”、“新疆三史”教育为内容。培养戒毒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能分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积极引导戒毒人员励志成才,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总之,去宗教极端化工作要让戒毒人员认识到:宗教极端主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是一些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宗教,采用极端的手段,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它最终形成——宗教极端主义,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宗教狂热,造成民族间的隔阂,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要从根本上制止暴恐,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清理和铲除宗教极端主义。反对宗教极端主义、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是教育矫治戒毒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旗帜鲜明地同“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为维护地方稳定,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去宗教极端化工作,依法治理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崛起的根源与未来深远全球影响》 陈天(高凉陈君)

2、《遏制新疆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对策》

3、《非法宗教活动及危害》

作者:克拉玛依教育矫治局 13709929558 4373740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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