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

2020-03-03 19:57: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某某乡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地区之间流动日益广泛,党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也日益频繁。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流动党员的管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某某乡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从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逐步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流动党员范畴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三、基本要求

1.坚持条块结合,双向管理。实行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党组织相互结合,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负责,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中,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关心流动党员的日常生活,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流出地党组织要时刻关注流出党员的动向,有重大事情及时向乡党委上报。

2.做好信息登记,细化管理。各支部要及时开展外出、流入党员排查,全面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详细登记在《党员管理手册》里,并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设立了《流动党员登记台账》对全乡流动党员进行全面统计,统筹管理。

3.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村级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具体措施

(一)、规范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的,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一般开具党员证明信;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以上各种业务的办理都设在乡组织办公室。

2、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党员本人所居住的地方党组织。单位、地方接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服务机构党组织。

3、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原所在企业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流向不确定的,一般先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地所在的党组织。

4、对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已纳入乡管理的退休干部党员,其所居住地具备接收条件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党员居住的地方党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在外长期定居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现居住地党组织。

5、在湘潭范围内流动的党员,能经常返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的,其组织关系一般维持不变。

(二)规范流动党员信息登记管理

1、严格落实流动党员登记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流入后)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党支部要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上详细记录其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并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设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对全乡每个流动党员要及时记载,确保做到“六清”:即,流动原因清,流出(入)时间清,所从事的行业清,暂住地址清,联系办法清,党费交纳情况清,及时有效地将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中来。

2、严格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党支部要定期对流动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审核,做好相关信息校准、登记工作,对于无故不送交审核《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审核不合格的流动党员,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规范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1、党组织要双向联系、共同管理。要建立联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出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党支部在接收流入流动党员后,要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查验党员身份,并就日常管理进行联系,做到“三沟通”,即:流入党员在工作和生活出现重大事故或重大问题的要进行沟通;在流入地出现违法违纪事实的要进行沟通;不发挥党员作用、甚至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沟通,沟通情况作为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2、建立完善关爱流动党员制度。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要把关爱流动党员纳入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时刻了解流出党员的动态,当流出党员发生重大问题,党支部要上报乡组织办公室并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联系,提供援助和支持,必要时要到流入地帮助解决问题,使流动党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同时,对于外来流入党员,党支部要将其纳入党组织里,加强对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关心流入党员的日常生活,与党组织其他人员一视同仁。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党员管理关乎我党形象的维护,是保持我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力抓手。我乡的流动党员有数量多、分布散的特点,对党支部日常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于促进我乡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每个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乡组织办公室成立流动党员管理小组,由徐彬同志任组长,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各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乡流动党员、做好相关流动党员业务办理。支部书记是各支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紧密保持与流出党员的联系,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排查、登记,做到每个流动党员信息详细、准确。 3.严格管理工作。乡组织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对于管理松散、信息不实的支部要求限期整改。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对于流动党员无故6个月以上不参加支部活动、不按期缴纳党费的及时上报乡组织办,并按照《党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一: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 附件二:流入地党组织主要职责 附件三:流动党员注意事项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

1.做好流动党员信息统计,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缴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每个支部都发放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乡组织办公室将定期查看。流出地党组织要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给流动党员。

2.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协助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乡组织办上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各种活动、会议。

4.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及时报乡组织办公室,并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预备期满应及时通知并组织其进行转正谈话,做好相关转正工作。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上登记备案,并统计上报乡组织办公室。

2.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3.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组织,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关心流动党员的日常生活,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流动党员因故离开,应及时通知流出地党组织及乡组织办公室。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流动党员注意事项

1.流动党员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组织关系的衔接,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定要办好流动党员活动证。

2.要自觉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流动党员外出要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等,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应向党支部说明原因,经党支部批准方可。

4.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党组织活动,规范自己的言行,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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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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