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规定

2020-03-02 23:33: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考勤规定

1.行政部应在每天夜班下班前去统计实际出勤人数。

2.每天考勤状态都将公布在考勤看板上,每位员工应及时了解自己的出勤状况,有异常的要及时反馈给行政部。

3.考勤三天以后反馈的,需填写工时异常单,由主任出具,行政部核查。

4.临时请假的,原则上可预知的,2天以内经主任审核,2天以上的由王总审批。填好假单后,交给行政部,方可离厂。

5.不可预知的,可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假后补请假条,凡未写请假条或事后未补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014年6月30日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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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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